医院出差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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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出差审批制度篇一:医院差旅费管理规定医院差旅费管理规定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院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根据平潭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平潭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岚财事20XX334号),结合我院人事与经济能力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第三条 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第四条 院领导、科主任按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不得向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交 通 费第五条 工作人员出差,本单位、接待单位或其他

2、单位没有提供交通工具的,原则上不得租赁车辆出差(含出租小汽车)。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附表一:第六条 公务出国乘坐飞机按财政部、外交部印发的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财行20XX73号)规定乘坐舱位。第七条 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住 宿 费第八条 出差人员住宿等级规定如下:(一)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业务培训、学术会议,会议统一安排住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依双人住宿标准予以凭据报销。(二) 工作人员

3、公事出差,出差人员住宿等级见下附表二:(1)工作人员到福州市区出差,家住福州的不得住旅馆饭店,也不得报销住宿费。其余确需住旅馆饭店的出差人员,应到县政府确认的以下定点饭店住宿:福州闽都大酒店,金广达大饭店,君顺商务酒店,天福大酒店,唐城大厦,福州于山宾馆。享受双人住宿标准人员出差按性别划分逢奇数的,原则上应与其他单位出差人员合并住一个普通标准间,如确实不能合并的,允许住福州定点饭店130元/天间(协议价)以内的普通标准间。以上住宿费依上限额标准以内凭据报销。(2)工作人员省内出差(不包括福州市区),应到财政厅或出差地财政部门确认的定点饭店住宿;工作人员到省外出差应到财政部或出差地财政部门确认的

4、定点饭店住宿;工作人员出差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定点饭店住宿的,或出差所在地没有定点饭店的,经批准允许住三星级以下的饭店且依上限额标准以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第九条 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也不分职务,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出差福州地区以外,每人每天伙食补助费40元,出差福州地区以内县外的,每人每天伙食补助费25元,县内(不含县城区域),每人每天伙食补助费10元。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不再享受伙食补助费。公 杂 费第十条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的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福州地区以外每人每天20元,县外福州地区以内每人每天15元,用于补助市内交

5、通支出,不再凭据报销市内交通费。工作人员自带单位小车出差,或有报销小车燃料或过渡费的,不得报销公杂费。参加会议等的差旅费第十一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由会议主办单位按照会议费规定统一开支,会议主办单位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任何费用,参会人员也不得回单位报销会议期间的任何费用。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小型调查研究会等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和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均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第十二条 到县内基层单位实(见)习,工作锻炼、支援工作以及各种工作队等人员,在基层单位工作期间

6、,每人每天发放伙食补助费10元,单位未派车的,视工作需要往返按实际车费报销交通费,不报销住宿费。到县外按照每人每天15元标准执行。第十三条 工作人员参加培训班、进修班、业务学习班(不包括学历学位教育),不分辖区内外,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其它学习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照以下规定执行:学习时间在半个月以内的,视同出差,按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补助;学习时间在半个月以上到二个月(含二个月)以下,每人每天伙食补助费标准按出差伙食补助费的50%发给;学习时间在二个月以上到一年(含一年)以下,每人每天发给伙食补助费10元;时间在一年以上(含省、市委党校的),不享受伙

7、食补助费。参加培训班、进修班、业务学习班期间均不报销公杂费。调动、搬迁的差旅费第十四条 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出差的有关规定执行。工作人员调动工作,一般不得乘坐飞机。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行李、家具等托运费,在每人每公里1元以内凭据报销,超过部分自理。以上发生的各项费用,由调入单位报销。第十五条 与工作人员同住的家属(父母、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和必须赡养的家属),如果随同调动,其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以及行李、家具托运费等,由调入单位按被调动人员的标准报销。已满16周岁的子女随同被调动人员调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按一般工作人员标准报

8、销。第十六第 搬迁家属的路费。按有关规定,并经组织批准,将原未随同本人居住的配偶(非就业人员)及其同住亲属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由工作人员所在单位按第十五条规定报销差旅费。第十七条 由部队转业到地方的干部,其差旅费按照解放军总后勤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到达调入单位后结算,多退少补,作为增加或减少调入单位的差旅费处理。附 则第十八条 工作人员出差或调动工作期间,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的,其绕道交通,扣除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绕道和在家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第十九条 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出差人员不准接受违

9、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请客、送礼、游览。各接待单位要根据各类出差人员住宿费限额标准和伙食补助费包干标准适当安排,不得以任何名义免收或少收食宿费。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违反规定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20XX年4月1日起实行。过去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篇二:出差审批及差旅费报销制度因公出差审批及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1. 目的为规范公司因公出差、费用报销管理,提高办事效率,按照勤俭、必须、严谨、易行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2. 管理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因公出差申请、审批、请款、报销等及因公出差审批及报销。差旅费报销实行凭据报销与定额包干相结合的办法。3. 管理职责 财务部门

10、负责公司差旅费的请款、报销、督查、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财务总监因公出差申请的审批和报销的审核。应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出差时间。4.管理规定 报销内容乘坐交通工具的费用(包括飞机票、火车票、轮船票、长途汽车票等),住宿费、行李寄存费、订票费等,其他费用(餐费、业务招待费、邮寄费、会务费、资料费等)不在此报销内,填费用报销单或招待费报销单分开填报),所有费用均应分清开支渠道并纳入费用项目中,开支渠道不清楚的项目不能报销。 票据要求铁路、公路、航空、航运等交通工具使用全国统一规定的票据,行李寄存费、订票费凭票据报销(卧铺订票费不超过35元,座位订票费不超过15元),其他各类发票和收据一律要求具备“财

11、政税务监制章”、“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开票人或收款人签章,票据大小写金额一致,不得涂改,凡不合格票据不予报销。(注意:对于住宿票、餐费等招待费票要有时间、地点,手撕票请自己注明时间、地点) 工具要求 出差人员原则上以火车汽车为主要交通工具,乘坐火车全程超过5小时的可以使用硬卧,因特殊情况或工作紧急需要乘坐超标交通工具,须按条款事先取得批准方可全额报销,事后补办签字手续的,只能按票价的80%予以报销。 员工在市内出差,只报销公交车票,除二人同行外均不得连号。无特殊情况,不得报销出租车票。所有因公报销出租车票的员工,必须在出租车票背面注明往返地点及用车事由,并由归口经理层审批。 员工在省

12、内出差,只按标准报销往返公交车票,包车或乘坐的士的超标部分费用自理。 在出差期间的伙食费、电话费、按实际出差天数实行包干管理。 凡已享受电话费补贴的人员在出差期间不再享受电话费包干补贴。 员工如果在出差期间发生业务招待费,扣除接待当日的伙食补助。 员工出外学习、培训和参加会议,如果主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食宿费已包含学习、培训、会议费用中的,凭会议证明和发票,在审核后按实报销学习、培训、会务费,不再另报住宿费和伙食补助。 一般公出人员出差地点因特殊情况超出或变更“出差申请单”的预定地点时,出差人须事先报告本部门负责人并得到批准。办理报销手续时由本部门负责人和公司分管领导补签后,财务部门方可办理

13、报销。 公差如遇出差路线就近回家探亲的,一般人员须事先经本部门领导批准,部门领导应事先报公司分管领导或总经理批准,办理报销手续时由本部门负责人和公司分管领导补签后,财务部门方可办理报销,其回家探亲所发生的费用按探亲假标准执行。 调动、搬迁的差旅费 工作人员调动工作在途期间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其它费用,按上述差旅费规定,由调入单位报销。其行李、家具等托运费,由调入单位凭据报销。托运费只得报销一次。 工作人员调动工作,一般不得乘坐飞机。 与工作人员同居的父母、配偶、子女和必须赡养的家属,如果随同调动的,其差旅费和托运费按照第一条规定报销。经调入单位同意,暂不随同调动的,以后迁移时的

14、差旅费仍由调入单位报销。 出差人员随上级同行时,该部分的交通费和住宿费按同行上级的标准报销。随客户同行时,该部分的交通费和住宿费按实际支出费用报销,统一由同行上级在差旅费报销单上注明。 出差人员因特殊原因费用预算超标的,须本人提出书面报告说明超标的原因及金额,经部门领导、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门认可方可报销。 非本单位职工和长期不在岗的职工,不得以任何形式报销差旅费。各单位须聘请外单位人员出差办事时,也必须按上述程序办理出差申请、旅费借支、报销等相关手续。如有借公差名义为私人办事的外出行为,除责成当事人及时扣还借款外,情节严重的还将追查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出差人员不慎遗失交通票据,须本人提出书面

15、报告详细说明遗失交通票据的车次(航班号)、金额,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按票面金额的80%给予报销,不再享受其它补贴,遗失的其它票据的费用一律由出差人自理。 出差中由于伤病或特殊原因发生意外滞留时, 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书或因特殊原因滞留的报告呈报上级。有医院诊断书或事实证明时可报销出差补贴和住宿的实际费用。 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现场安装服务人员报销规定住宿费按80元/天人、伙食费补贴按50元/天.人、电话费补贴按10元/天.人实行包干。 驾驶员补贴规定驾驶员(不含出差人员)长沙株洲地区当日往返:第一趟按10元/趟给予补贴,第二趟起按5元/趟给予补贴;湘潭地区河西公务出车:按照5元/趟给予补贴,当日第二趟起不计补贴,河东公务不计补贴;长株潭地区以外:当日移动超过300公里,给予出车津贴20元。工程服务性质及其它相关享受出差补助性质人员不再重复享受以上工作补贴;以上补贴享受须在月度报销时根据派车凭单并填写报销单据后交财务核发,票据请按日期依次粘贴,附出车明细表。 各部门领导应严格控制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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