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回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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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议回避制度篇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回避的原则有哪些评标委员会成员回避的原则有哪些我国对工程质量采取终身责任制,而相应地对工程造价的限制却不甚严格。“花钱保质量”是建筑界最流行的一句口号,这看似有道理,其实是极大有浪费,同时也为工程施工时的“权力寻租”大开方便之门。问题咨询:评标委员会成员回避的原则有哪些中国系统集成在线网回答:为了保证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必须实行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回避制度。凡与投标人有直接利害关系或作为投标人组成的课题组成员的专家不宜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所谓直接利害关系是指与投标人在同一单位工作的,投标人聘请作为顾问的,与投标人的课题负责人系师生关系的,等等。招标人在聘请评标委员

2、会成员时要进行审查,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时应提供课题组成员的有关情况。其次,招标人在开标时要向所有投标人代表宣布评标委员会成员回避制度,提醒投标人有权提出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回避的申请,并说明理由;如果开标时不提出申请的,在开标后就无权再提出申请。第三,招标人在宣布评标须知时,提醒评标委员会成员可根据回避原则主动提出回避要求。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

3、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

4、督部门备案。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第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

5、其他利益关系。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篇二:公司行政会议制度公司行政会议制度一、总则1、会议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重要方法,是充分发扬民主,发挥各级行政领导班子、职能部门的整体功能,提高办事效率,保证科学决策,政令畅通的关键环节。为使公司的会议管理规范化和有序化,加强集体领导和内部沟通,提高会议质量和决策效率,根据公司各级行政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公司行政会议制度本着精简、有效、节俭

6、的原则运行。3、严格控制会议经费支出。各类会议的主办单位(部门)须在年度计划中提出全年会议费用预算,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遵照执行。各单位财务部门应加强对会议开支预算方案的审核,减少不合理费用,并确保合理经费及时到位。二、会议纪律1、行政工作会议原则上参会人员一律不得请假,应按时到会,如遇紧急公务或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应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得到同意;2、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必须做好相关记录,讨论问题要严肃认真,发表意见应围绕主题简明扼要,并敢于表达真实意见;3、严格遵守会议保密制度,会议内容不允许私下散布,更不允许将不同意见扩散。需要公开的问题,按组织程序和正常途径向内外宣布;4、会议执行签到制

7、度和回避制度,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凡会议内容涉及到与会人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5、会议期间,个人通讯工具务必处于关闭或震动状态,不得随便走动,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其他事宜。三、会议实施与监督1、会议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任何个人无权改变,更不能各行其是,各单位(部门)必须无条件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按组织程序反映;2、重大、重要问题决策前,行政领导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开展调查研究,吸取各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先形成主导意见,再提交会议决定;如对讨论议题分歧较大,应暂缓决定,待充分酝酿后再议,必要时可采取票决方式。3、涉及讨论企业重大问题和政策性意见,坚持“少数

8、服从多数”的原则,必须经半数以上的参会人员通过;同时要考虑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提交公司党委会议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通过;4、因紧急公务或特殊情况,临时决定或已经实施,但需要经过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的事项,必须提交会议补议,否则临时决定或决策的事项无效;5、因故未能参加会议的同志,应在会前书面或委托其他参会人员表述对相关议题的个人意见,供会议参考。会后由主管领导或公司办公室向应参会而未参会人员转达会议精神;6、参会各单位、各部室必须发挥好“指导、检查、督促、纠正、服务”的功能,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顾全大局,理性思考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确保执行落到实处。7、各级办公室协助主要领导认真

9、检查会议贯彻落实情况,督办督查会议的决定事项;其他领导按职能分工独立负责抓好主管工作的落实,并加强沟通联系与协调配合。四、机关行政会议年度工作会议1、会议的主要议题 年度公司行政、党委、经营开发、施工生产、技术管理、标后管理工作讲话; 安排年度全公司工作重点,下达生产、经营计划; 表彰先进及考核兑现有关承包合同; 签订有关责任书等。2、会议的准备年度工作会议的会务组织、服务工作主要由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共同负责,行政管理部、生活服务分公司协助;会议主持人和会务承办、协办部门分别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公司办公室负责下发会议通知,并做好与会人员的签到工作。3、会议出席人员范围公司机关:公司领导,副

10、三总师、工会副主席、纪委副书记,各部门正副职;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党工委书记(专职党工委副书记)、总工程师、工委主任;分公司:经理、党工委书记、总工程师、工委主任;办事处:主任;医院:院长、书记。4、会议管理及程序年度工作会议每年召开1次,一般在元月中下旬或2月上旬召开;会议主持人: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公司党委书记或副书记; 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共同负责会议记录及录音,整理、编写领导讲话及会议纪要,党委宣传部负责会议的摄像、照相及宣传工作;会议记录属企业秘密,由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负责保管,凡需查阅会议记录,必须经总经理或党委书记批准;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负责会议资料整理、立卷、归档。(

11、二)总经理办公会议1、会议的主要议题研究贯彻落实上级指示、决定及会议精神的措施和办法; 研究决定重大改革方案、经营方针、生产目标,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季度生产计划;研究决定施工组织管理方案,经营开发重要决策; 通报公司财务状况、预算执行情况;研究决定重大投资方案、小型基建、技改项目、设备更新改造、合资及计划外投资项目等重大问题;研究决定资金使用方案、薪酬调整方案、员工培训计划及福利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研究决定企业重组、结构调整、定员定编、重要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建立、修改和废止,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办事处、机关各职能部门的成立、合并与撤消等管理问题;研究决定行政管理人员的任免、调整和奖惩;研

12、究决定公司表彰和报上级表彰的先进集体及优秀个人; 研究需报送上级机关的重要请示、情况报告及其它问题。2、会议的准备公司办公室负责会议的会务组织、服务工作。议题由公司办公室提前征求与会人员的意见,并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后由总经理审定;公司办公室负责提前通知参会人员,并做好会议签到工作。3、会议出席人员范围总经理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三总师; 总经理办公会议列席人员为: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公司工会主席、副主席,公司纪委书记、副书记,公司副三总师和行政有关部门负责人。4、会议管理及程序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但必须超过半数的副总经理及以上行政领导参加,

13、否则会议无效;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主持,或由受委托的副总经理主持; 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的议题,原则上应事先形成书面材料,内容包括汇报要点、需讨论决定的事项,以及对所提问题解决办法的建议或方案、已起草的文件或工作报告等;行政各部门需提交上会的议题书面材料应提前3天时间送交公司办公室汇篇三:党组会议制度党组会议制度为坚持和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和改进党组集体领导,进一步提高党组议事决策水平,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党组会议组成: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全体党组成员参加,视情况由党组书记决定其他列席人员。二、党组民主决策的基本原则(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14、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国务院,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税务部门保持高度一致。(二)坚持依法治税,认真学习贯彻宪法和法律、法规、规章,确保党组各项决策符合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学习上级的各种指示、决定,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三)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坚持党组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确保民主集中制的全面贯彻落实。(四)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科学决策。三、党组会议议事范围(一)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和

15、有关决定指示,结合实际讨论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二)研究关系全县地税事业发展和本局全面建设的重大问题;(三)讨论机关党的工作和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以及纪检、监察方面的重大问题,党组自身建设及局领导班子建设问题;(四)讨论局机关及二级单位干部的选拔、表彰、推荐和违纪问题的处理等干部任免奖惩事项;(五)年度财务预算的安排,重大资金项目的安排确定等重大问题;讨论研究其他需由党组会议决定的其它事项。四、党组决策的基本程序(一)提出议题。党组会议议题由有关科室、直属单位报分管党组成员提出,党组书记确定。(二)会前准备。汇报单位要深入调研,准确掌握相关情况和决策依据,如涉及多个科室应事先协调一致,形成简明扼要的汇报提纲。会前2个工作日,汇报单位应将经分管局领导审阅后的材料送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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