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刑事案例建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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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法律援助案例1.法律援助典型案例一、案例基本信息案件类型:刑事 办理方式:诉讼 指派单位:山西省河曲县法律援助中心 承办单位:山西翠峰律师事务所律师 承 办 人:张建华 供稿:山西翠峰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建华 审稿(实名,逐级): 编 写 人:张建华 检索主题词:法律援助 刑事案件 盗窃 二、案例正文 双胞胎未成年人犯罪 法律援助来挽救【案情简介】被告人杨X某与杨Y某是双胞胎,男, 1999年5月12日出生。被告人杨X单独犯罪事实2016年9月19日13时许,被告人杨X某步行至河曲县文笔镇北元村大队附近,看见一户人家大门外停放着一辆黑色新大洲本田弯梁摩托车,车把锁上插着

2、钥匙,杨X某便趁四周无人,悄悄的将摩托车推出巷子,启动后逃离现场。此摩托车后来任某在联盟网吧发现,报警后领回。2016年10月4日0时许,被告人杨X某因缺钱花产生盗窃念头。由于平时经常路过河曲县文笔镇南元村某幼儿园旁边的某烟酒副食门市,杨X某知道该门市晚上无人看管,便准备盗窃该门市。杨X某来到烟酒副食门市外,用随身携带的改锥将门市的卷闸门和里门撬开,进入门市内盗窃香烟、副食以及1元硬币200余个、纸币170余元,总计价值2673元。破案后,杨X某的父母亲赔偿贾建光2673元,取得谅解。2016年11月1日1时许,被告人杨X某步行到南元村小电厂附近的一条巷子,看见路边停放着几辆轿车,便产生撬车窗

3、玻璃盗窃车内财物的念头。杨X某悄悄走到一辆深灰色东风悦达起亚福瑞迪轿车旁边,用随身携带的一字改锥将车右后门上的玻璃撬碎取下,钻入车内盗窃充电宝1个(白色长条形),接着杨X某以同样的方法进入一辆黑色大众宝来轿车实施盗窃,未窃得财物。随后,杨X某又窜至南元村红星中学后的一条巷子继续寻找作案目标。被告杨某看见巷子内停放着一辆银灰色昌河北斗星轿车,试探性的拉动驾驶室车门,发现车门没锁,便进入车内实施盗窃,后发现车上插着钥匙,便启动车辆,驾驶该轿车逃离现场。杨X某、杨Y某二人共同盗窃的事实:2016年10月14日1时许,被告人杨X某、杨Y某因缺钱花产生盗窃念头。二人窜至南元村某幼儿园旁边的建光烟酒副食门

4、市外,杨Y某用事先准备好的一把改锥将门市的卷闸门撬开,后负责望风,杨X某撬烂里门门把手进入门市盗窃香烟、副食以及零钱80余元,总计价值837元。破案后,杨X某、杨Y某父母退赔837元。2016年11月2日凌晨,被告人杨X某、杨Y某驾驶盗窃来的北斗星轿车窜至河曲县文笔镇坪泉村寻找盗窃目标。在坪泉村旧戏场院内,杨Y某在外望风,杨X某用随身携带的一字改锥将一辆黑色现代伊兰特轿车(车牌号为晋HCS555)的右后车窗玻璃撬裂取出,钻入车内盗走三星手机3部、芙蓉王香烟1盒、中华香烟1盒。接着,二人又驾驶北斗星轿车行至坪泉村信用社附近,杨Y某在外望风,杨X某进入坪泉村新戏台院内,同样以撬车窗玻璃的手法先后钻

5、入一辆白色现代瑞纳轿车(车牌号为晋HXW717)和一辆深灰色海马M3轿车(车牌号为晋A56S99)内实施盗窃,在海马轿车内找到一把汽车备用钥匙,便启动车辆,后杨X某驾驶海马轿车,杨Y某驾驶北斗星轿车一起逃离现场。2016年11月15日18时许,杨X某驾驶盗窃来的海马轿车在河曲县文笔镇城北加油站加油时,被车主池某发现并拦下,池某核对车辆信息时,杨X某趁其不备,弃车逃离现场。2016年11月11日0时许,被告人杨X某、杨Y某二人驾驶着盗窃来的北斗星轿车来到河曲县文笔镇坪泉村寻找盗窃目标。行至坪泉村信用社附近,见信用社附近停放几辆轿车,二人将北斗星轿车停放在信用社对面路边,杨Y某在北斗星轿车上望风,

6、杨X某拿上事先准备好的一把改锥走到对面,以撬车窗玻璃的手法先后钻入一辆银白色长安奔奔轿车、一辆白色悍马H2越野车、一辆银白色的海马福美来轿车,一辆白色大众朗逸轿车实施盗窃,在朗逸轿车内盗窃汽车坐垫1套。杨X某、杨Y某二人驾驶北斗星轿车逃离现场。2016年11月5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杨X某、杨Y某驾驶盗窃来的北斗星轿车窜至保德县义门镇工贸大街市场院内,杨Y某在车上望风,杨X某下车将院内停放的一辆白色ix25越野车 和一辆黑色普桑轿车的车牌盗走。2016年11月14日20时许,被告人杨X某、杨Y某驾驶盗窃来的北斗星轿车来到保德县东关镇二道街附近,准备到夜深人静之际实施盗窃。15日凌晨1时许,二人开

7、车窜至保德县东关镇康家滩某小学附近,将车停在路边,杨Y某在车上等候,杨X某下车实施盗窃。杨X某先用事先准备好的一把改锥将停在路边的一辆棕色海马骑士越野车右后车窗玻璃撬烂,钻入车内盗窃灰色方向盘套1个和64G的U盘1个。接着,该杨以同样的手法钻入附近停放的一辆白色现代索纳塔轿车盗窃黑色后视镜式行车记录仪1台、抱枕2个、羊毛坐垫3块,钻入一辆银灰色斯巴鲁森林人越野车,盗窃硬芙蓉王香烟1条和南京烟4盒,钻入一辆白色福特翼虎越野车实施盗窃,未窃得财物;随后,杨X某又窜至东关镇神华集团办公楼附近,以同样的手法钻入一辆黑红色哈弗M4越野车和一辆白色福特翼博越野车实施盗窃,未窃得财物。2016年11月15日

8、晚上20时许,被告人杨X某驾驶盗窃来的北斗星轿车载着杨Y某、王某(杨X某女朋友,对二人盗窃不知情)来到保德县东关镇二道街附近,准备到夜深人静之际实施盗窃。16日凌晨1时许,杨X某驾车窜至东关镇某小学大门附近,将车停放在路边,杨Y某和王某在车内等候,杨X某下车实施盗窃。杨X某用事先准备好的改锥将一辆白色哈弗H6越野车右后车窗玻璃撬烂,钻入车内盗窃一把大众帕萨特车钥匙,接着,该杨以同样的手法钻入一辆黑色路虎揽胜越野车,盗窃红方印(细支)香烟1条、好猫(细支)香烟1条、紫气东来(细支)香烟1条、葡萄干3袋及现金70多元。随后,杨X某驾车载着杨Y某、王某窜至保德县丰泽酒店附近,将车停在路边,杨X某独自

9、下车,用改锥将一辆黑色奔驰R400L轿车左后车窗玻璃撬烂,这时车上的防盗报警响起,该杨受到惊吓返回北斗星轿车上,驾车逃离现场。2016年11月17日凌晨,被告人杨X某、杨Y某被公安机关查获。总上,被告人杨X某单独盗窃总计金额约30200余元,被告人杨Y某单独盗窃总计金额约5000余元,二人共同盗窃总计金额约46400余元。张律师接受指派后,从侦查、起诉到审判阶段多次会见被告人杨X某,对其作案经过详细核实,从保护未成年角度分析其心理与作案动机。因为杨X某盗窃时刚满17岁零4个月7天,属于对盗窃犯罪依法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但作为未成年人,不能完全明辩是非,对犯罪后果缺乏足够的认识,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

10、三款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杨X某在庭审中对自己的盗窃事实也供认不讳。两未成年人被告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援助律师给家属做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二个未成年人这么多起盗窃案件引人深思。援助律师从被告成长轨迹,不难看出被告人走上犯罪道路的主客观原因:其一;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与家庭教育方式不当严重关联。早早辍学,屡次犯罪,作为与未成年人朝夕相处、共同生活的监护人显然在预防未成年人再次犯罪方面没有起到更加积极主动的作用。要教育、感化、挽救三管齐下。其二;由于未成年人受教育程度低,法制观念淡薄,沾染不良习气,几次犯罪都能全身而退,所以心存侥幸,屡教不改。其三;

11、作为拆迁户家庭,又是从农村一下子融入城市生活的孩子,被城市的繁华吸引,开销增大,加上没有学校和家庭约束力,迷失自我,个人和社会都有责任。这两个双胞失足少年经过教育,愿意重新走上新的人生道路。案发后被告人杨某父母主动赔偿22位被害人中11位损失,取得谅解,被告人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综合考虑案件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失物基本被追回)及被告人认罪悔罪表现,结合社区意见,可以对二被告人减轻处罚。最终法院从轻、减轻处罚,被告人杨X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案件点评】本案是一起较为典型的未成年人多起恶性盗窃案件。一时间造成社会恐慌,而且是二个未成年人。盗窃车辆数量之多,

12、作案手法非常一般,屡屡得手,时间宽度之长。我们的家庭与学校教育严重缺位。律师通过耐心沟通,引导受援人认识到社会危害,认识到了其行为的严重性,认识到如何改过自新,大部分失主财物轻微受到损失,避免了不必要的后果发生。通过指定辩护人的努力工作,庭前准备较充分,庭审效果较好。一审判决后,受援人表示对判决结果满意,未上诉。被告人杨X某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律师会见讯问时,对其犯罪经过没有任何隐瞒,全盘托出,有利于侦查机关一步到位,快速查清案件,可见犯罪嫌疑人杨X某认罪态度是积极的,对自己的罪行是代认不讳的。在羁押期间认罪态度好,积极遵守规矩,有明确悔改的意愿,明确提出,其出来后准备学个手艺,自食其力,为社会做贡献。本案法律援助基本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相统一。第 8 页 共 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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