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的五个步骤(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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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事故赔偿的五个步骤来源:作者:日期:09-05-08无论多少复杂的医疗纠纷,获得相应的医疗事故赔偿是患方的最终目的。也就是说,赔偿是整个医疗事故处理的核心问题。如果这个核心问题得不到客观、公正处理,医患双方因医疗事故引发的纠纷就会没完没了地闹下去。新条例使这一问题得以定性和初步量化。据北京市法立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刘辉介绍,医疗事故赔偿确认要经过五个步骤,如果你或你的亲友不幸遇上医疗事故,不妨对照一下,以做到心中大致有数。第一步,鉴定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可通过三条途径解决:双方自行协商、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的关键在于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医疗事件先由医院所在辖区的

2、区县医学会进行首次鉴定;当事人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市医学会负责组织鉴定;如果对再次鉴定结论仍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最终判决。北京首次(区级鉴定费是3000元,再次(市级鉴定费是3500元,属医疗事故鉴定费由医院承担,非医疗事故鉴定费由患方承担。第二步,由医学会给出医疗事故鉴定报告。报告通常包括三个层次,一、是否属医疗事故。二、属几级医疗事故(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三、医疗

3、人员负有哪种责任(完全责任,医疗机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主要责任承担70%的赔偿责任;次要责任,承担30%的赔偿责任;轻微责任,承担10%的赔偿责任。第三步,根据条例规定的11项标准计算的医疗事故赔偿基数。(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原则上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用药范围、诊疗项目等确定,实行一次性结算。(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

4、,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2005年,北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2808元。(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20元一天。(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2005年,北京地区城镇居民年消费性支出为14000元。(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

5、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须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6、。然后,根据11项内容和上海标准逐项对号入座,对医疗事故中需要赔偿的部分累计相加,得出总额。第四步,计算赔偿总额。计算公式为:赔偿总额=上述11项所加总额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的赔偿比例。(比例见第二步第五步,保险公司或医疗机构根据确定的赔偿总额给予赔付。从五个步骤可以看出,在新条例下,医疗事故的实际赔偿金额是下无底线,上不封顶的。医疗事故赔偿范围及标准来源:作者:日期:09-05-08(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

7、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

8、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

9、第五十条赔偿要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第一,医疗事故鉴定等级,不同的等级,赔偿的数额不一样。第二,确定医疗过失与造成的后果,从医疗机构也好或者做医生来讲,他所负责任的程度。第三,要考虑到你的原发疾病,跟你这个身体损害之间还有什么关系。由这三个因素出发,这次规定得比较细,一共是11个方面。一旦确定为医疗事故,将来的赔偿应包括,医疗费,包括病人的陪护费,包括病人在医院的就餐费,包括造成病人残疾以后,残疾的赔偿,以及造成残疾以后,他的残疾用具,病人的误工费,还有陪护人的交通费,病人从外地来的交通费,还包括了将来病人一旦死亡,或者残疾丧失劳动能力,他的16岁以下的孩子的抚养费,丧葬费,精神抚慰费,所以这个

10、项目规定是比较详尽的。精神损失,现在是在民法里有这个内容。但考虑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医疗过失行为,对病人的身心造成损害,也包括他精神的损害,应该对他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其标准,一般根据当地的平均的年生活水平,根据不同情况赔偿若干年。如何提起医疗事故赔偿诉讼?来源:作者:日期:09-05-08如何提起医疗事故赔偿诉讼?医疗事故赔偿知识之六案例孔某因下腹痛去医院急诊,被确诊为急性阑尾炎,并于当日进行了阑尾切除手术。在手术过程中,主治医师在取出切除的组织后,当即怀疑与阑尾有异,即请其他医师上台手术,并找到了阑尾。后经验证,发现切除的组织为子宫,但双侧卵巢完好。事故发生后,经鉴定为二级医疗责任事故。经

11、医患双方所在地行政部门调解,均未能达成赔偿协议,孔某于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方予以高额赔偿。后经法院审理判决,免除了孔某所有的医疗费用,医院方给付了孔某误工费和高额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向法院起诉是医疗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寻求的最后一道保障线,也是最有效力的解决纠纷方式。向法院提起的诉讼,应该注意以下一些问题:第一,起诉要注意诉讼时效制度。向法院诉讼,有时效制度,如果过了诉讼时效,合法的权益最终可能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普通时效为两年,但医疗事故属于身体受到伤害所需的赔偿,诉讼时效只有一年,从确定为医疗事故之日起算起。当事人千万不要在协商、调解和等待中,超过诉讼时效。第二,起诉要有合适的原告和被告。原告

12、一般是患者本人,如果死亡的,一般指死者的法定继承人。而被告一般是指医院,主治医生是代表医院的职务行为,一般不能作为医疗纠纷案件的被告。第三,要有合理的赔偿请求。赔偿的数额应根据法律确定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如果超过合理的范围,漫天要价,不但得不到法律的支持,而且还要承担额外的诉讼费用。第四,要有支持自己诉讼请求的证据。最主要的是鉴定结论,如果没有鉴定结论,要提供或申请法院调取有关病历资料,并可申请法院进行鉴定。第五,尊重法院的审理程序和秩序。医患双方要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通过上诉程序予以解决。结束语医疗一直是一个风险行业,医疗事故的发生,不是医患双方所愿意看到的结局,如果在现

13、有的医疗技术条件下,一味要求医院来承担责任,那么会打击医院和医务人员的探索精神,阻碍医疗技术的提高和医疗科学的发展。但如果对责任事故的过于宽容,会使医务人员的责任性逐步丧失。因此,我们再次强调,对医院及医务人员来说,在现有的设备及医疗条件下,要尽量避免责任事故的发生,也不要在事故发生后,推卸自己的责任;对患者来说,不能因为医疗结果出现意外,不问青红皂白,不顾医学鉴定,聚众妨害医院正常的医疗活动。事故一旦发生,双方应理性地在法律的框架内解决纠纷。医疗事故鉴定的法定程序来源:作者:日期:07-03-15医疗事故赔偿纠纷是当前经常发生的民事赔偿案件。根据国务院1987年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规定,能

14、发生的医疗事故或事件,医疗单位尖立即进行调查和处理。病员及其家属对医疗事故或事件的确认和处理有争议的,可申请当地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所作结论或者对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在结论或处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医疗事故赔偿。司法界认为,法院不应把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作为唯一证据。因为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必须坦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根据。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也必须经过法院的查证属实才能采信。从公开、公正和保护病员的角度,医

15、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应具有当然证据效力,病员如对鉴定结论有异议,人民法院应当向其他佥鉴定机构或组织有关专家另行鉴定。而且,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不应作为赔偿的要件。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的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医院只要在医护中有过错,不管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均应承担赔偿责任。因医疗事故对病人千万损害的赔偿范围,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十三条规定“因医疗事故等造成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赔偿数额应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参照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进行赔偿。根据该规定,医疗单位因医疗事故造成

16、病人损害的,应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和住宿费,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还应赔偿丧葬费、死亡裣费。另外,人民法院的赔偿判决中还有一项精神损失费。精神损害赔偿是近年来司法界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是批量行为人侵害他人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或者侵害他人生命权、身体健康权给受害人带来精神痛苦的,应当赔偿受害人的精神损害。对侵害公民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权利的行为,省教委有明确规定。对侵害公民生命、身体、健康造成的精神损害应否赔偿,我国法律虽没有明文规定,但已为司法界普遍认可和广泛接受。因为现代社会中,人们不再满足于省教委单纯对财产权和外部人身的保护,而更关注于自身人格尊严的完整和内心世界的安宁,对精神损害进行赔偿,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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