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养科性质及隶属关系、人员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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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养科性质及隶属关系、人员配备要求临床营养科是对各种原因引起的营养失调及营养代谢病的患者通过营养检测和评价进行营养诊断、并使用药品或非药品类营养治疗手段对患者进行治疗的业务科室,以及为住院病人提供各种有诊断、治疗和促进康复作用的饮食保障部门。营养食堂负责患者治疗膳食的配置工作,是临床营养科工作的组成部分,所以制作病人膳食的营养食堂应属于临床营养科整体编制的一部分,在临床营养科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应与总务处或后勤科室分开管理。我院先建立临床营养科室,在建设过程中逐步完善营养食堂体系。人员配备体系:1. 营养科主任:具有医学专科以上学历和相应的医疗专业中级以上技术支持任职资格,从事临床诊疗工作3

2、年以上。2. 营养医师:要求医学专业或临床营养相关学历背景,应当具有临床或公卫执业医师资格,并通过营养专业教育或经过临床营养专业组培训并考核合格。3. 营养技师:要求医学专业或临床检验、临床营养(医学营养)、食品营养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通过营养专业教育或经过临床营养专业组培训并考核合格。营养食堂管理体系:1. 营养食堂管理员:要求食品营养、烹饪专业或餐饮、行政管理中专以上学历,具备三级以上厨师资格或中级以上管理职称,经过临床营养专业组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书。2. 营养厨师(治疗饮食制作人员):要求有三级以上厨师证,经过临床营养专业组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书。3. 营养配餐员:要求初中以上学历,经过科室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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