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保管,销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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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处方保管,销毁制度篇一:处方保管和销毁制度处方保管和销毁制度一、处方是医疗过程中的法定文书,为了规范处方的保管,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处方的保管和销毁。二、门诊处方由门诊药房妥善保存。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期限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2年,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3年。三、处方按天整理,药房组长安排专人或专班整理打包,封口上注明处方日期,用纸箱统一装箱,按时间顺序放置,箱子用记号笔标写清楚,内容包括:处方类别、时间段和处方数量。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由专人保存,单独放置,其余规定与普通处方相同。五、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

2、期满后,填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销毁登记表,经药房负责人、药剂科主任、医院主管领导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销毁记录内容包括:销毁药品名称、规格、数量、销毁时间、地点、方式、销毁人签名。六、其他处方保存期满后,填写处方销毁登记表,经药房负责人、药剂科主任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销毁记录内容包括:销毁处方时间段、处方数量、销毁时间、地点、方式、销毁人签名。七、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领导。篇二:麻醉药品处方保管领用使用退回销毁制度*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管制度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要使用专用处方,处方格式要符合卫生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二、印制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

3、神药品专用处方入库后即移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职管理人员,实行专人、专柜、专管。专职管理人员应当场清点,记录处方起止号码,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专用帐册。三、帐册内容包括:日期、收入处方品名、收入数量、处方编号、保管员签字。*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领取制度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要使用专用处方,处方格式要符合卫生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二、领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要认真填写领用单,领用人经核对无误后,要在专用帐册上签字三、保管员要逐笔记录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出入帐,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领用登记册,内容包括:领用日期、领用部门、处方品

4、名、处方编号、领用人、发放人签名。四、保管员要按月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领用情况汇总,汇总材料一式三份,分别报主管院长、医务科、药库。*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使用制度一、执业医师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执业医师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二、开具麻醉药品、第一、二类精神药品必须使用相应的专用处方。医师签名必须与留样一致。严禁签署空白处方。三、各科室使用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白专用处方,应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各科室需要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由各科室的护士长到专职管理人员处领用

5、,一次领用处方不得超过1本(100张),要妥善保管,并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使用情况登记册,记录以下内容:处方领入日期、处方起止号码、处方使用日期、使用处方号码、使用处方医生。四、领用人要妥善保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笺,作废处方要交回,空白处方要按编号使用,如有遗失,要立即报医院保卫科、医务科、药库,由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小组进行处理。*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退回制度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作废时,各科室要登记记录。二、各科室登记后由护士长交回保管员处。三、保管员收到各科室退回的作废处方时,要登记记录。*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销毁制

6、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管员要对回收的处方进行登记,并定期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小组,经批准后按规定进行销毁并记录。篇三:医院处方销毁管理规定医院处方销毁管理规定第一条 根据医院处方管理办法处方保存年限规定:普通处方1年、精神药品、医疗毒性药品与戒毒药处方(医疗保险处方)2年、麻醉药品处方3年;保存时限有差异时,按保存时间长的为准。第二条 处方到规定年限时,严格执行处方销毁手续。第三条 处方在销毁前要认真进行核对,不得将不到期限的处方进行销毁。 第四条 处方必须经过审批后方可销毁,任何人不得私自撕毁、销毁处方。 第五条 处方销毁地点、时间、监销人由医院统一安排。第六条 处方销毁

7、方式:必须选择焚烧、化浆等直接毁形的方法进行销毁,不得以丢弃或作为废品出售的方式进行处理。第七条 医务处组织、协调处方销毁工作,药剂部门要认真落实处方销毁的各项工作。第八条 处方在销毁时,必须由两位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核对销毁,并建立销毁记录,销毁后要及时做好销毁登记,监销人要进行双签字,销毁记录不得出现补记录的现象。第九条 处方销毁申请和处方销毁记录要永久保存,以备查。第十条 处方销毁申请程序:由处方保管人向药剂科主任提出,药剂科主任填写市白碱滩医院处方销毁申请,报医务处、业务主管院长审批,由药剂科与医务处执行销毁。第十一条 处方销毁记录要求(一)处方销毁记录必须用兰黑钢笔填写,字迹工整,签名正

8、规,不得有涂改、代签名现象。(二)记录项目填写要齐全,内容要真实、准确。 (三)记录填写方法:1、类别:(1)普通处方;(2)急诊处方;(3)儿科处方;(4)精神药品和医疗毒性药品与戒毒处方(医疗保险处方);(5)麻醉处方。2、年限要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3、张数和金额要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4、报批日期、销毁日期、销毁地点要详细。 5、监销人必须是两人,并均签全名。第十二条 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和医院处方管理办法的中关于处方销毁的有关规定,业务主管院长、医务处、药剂科必须加强对处方销毁申请和销毁记录等项工作的管理。第十三条 销毁申请由医务处保存,销毁记录由药剂科保管。医院处方销毁申请2医院处方销毁记录*医院处方销毁记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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