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测试于信用风险模型之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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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壓力測試於信用風險模型之應用沈大白 賴柏志壹、簡介 風險管理可簡單定義為對未來不確定性的管理,在金融機構中所面臨的風險則可視為投資組合中報酬率在未來的不確定性,其中信用風險(Credit risk)可謂金融機構所面臨最重要的風險。所謂的信用風險可定義為一借款人(Obligor)無法如期償還本金付息,以致債權人之權益受損之情況。對投資組合未來的報酬會產生影響的變數,我們稱為風險因子(Risk factor),例如市場利率會使債券組合的價值產生變化,因此市場利率即可稱為一個風險因子。風險管理的目的即是衡量各個風險因子對投資組合所產生的影響,並進而針對投資組合進行控管,降低投資組合報酬率的變動。近年

2、來利用風險值(Value at Risk, VaR)來衡量風險的方法即是建構在此概念上,風險值是將各式各樣的風險因子對投資組合的影響整合成單一個數字,這對一個機構欲估算構構的總體風險而言,是很有用的方法。大家都知道,風險值是考慮在一定信賴水準下可能出現最大損失的金額,但在實務應用時仍有幾個問題須注意的,首先是衡量風險值的模式仍可能有相當程度的差異,如果這模式本身產生一些重大結構的變化,完全倚賴風險值的估算便可能有問題;另一個重要的問題是,即使我們已知損失大於某一金額的可能性很小,但是如果那個很小的損失一旦發生,而且發生以後的後果足以牽涉到能否永續經營的問題,那麼這個後果是否可以事先了解衡量甚至

3、預防,就變得非常重要的了。風險值為了計算上的方便,通常會假設市場上各風險因子的變化是呈現常態分配(Normal distribution),但這些假設並不完全滿足市場的真實狀況,當市場上出現危機事件時,市場價格大幅下降、殖利率迅速上升,風險因子間的相關性也會因此改變,這種種的變化,我們尚無法建立出一個風險值模型來加以整合分析,壓力測試(Stress testing)則可以暫時作為一種在整合模型尚未發展以前,或是過渡期間的輔助工具。 因此近年來,不論是金融機構本身或國際性的金融監理組織都已十分重視投資組合之風險管理應執行壓力測試,以國際性監管組織之相關報告如:國際清算銀行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B

4、asel 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 of Bank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 BCBS) (1995),即強烈認為:主管機關若准許受管轄機構採用內部風險模型(Internal model)為基礎計算風險性資本準備時,必須要求其執行壓力測試;並在1996年與1997年的報告中分別指出銀行發展市場風險模型應符合哪些最低標準、金融機構回顧測試(Back-testing)及個別金融資產之特定風險的風險值(Specific Risk VaR)等的監管架構,BCBS之會員國已在1998年1月已正式開始採行此一監管架構,為補充風險管理

5、之實際運作之需要,並將定期作壓力測試制定為有關定性之重要規範。 根據國際證券監管機構組織(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of Securities Commissions, IOSCO)(1995)指出:壓力測試是假設市場在最不利的情形(如利率突然急升或股市突然重挫)時,分析對資產組合之影響效果;IOSCO(1999)則更具體指出壓力測試是將資產組合所面臨之極端但可能發生的風險加以認定並量化之;國際清算銀行巴塞爾銀行全球金融系統委員會(BIS committee on the global financial system, BCGFS)(2000)則將壓力測試定義為金

6、融機構衡量潛在但可能(plausible)發生異常(exceptional)損失的模型。我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三號中亦定義壓力測試為:透過情境設定或歷史資訊,根據可能之風險因子變動情形,重新評估金融商品或投資組合之價值,以作為判斷企業蒙受不利影響時,能否承受風險因子變動之參考。 在新版的巴塞爾資本協定(The New Basel Capital Accord, Basel )中亦特別規定金融機構欲執行內部評等法(Internal Ratings-Based Approach, IRB)時,必須進行壓力測試,在第三次諮詢文件(CP3)中,相關的條文規定如下:377. 銀行所依據的評等系統必須

7、能滿足壓力情境測試。若即使在無壓力情境測試下,銀行對借款人在經濟情況不好或無法預測的事件發生時,產生損失的特性也須反應。評等所考慮經濟情況的期間,必須和當今現況一致,並包含個別產業(地區)的景氣循環。由於新版協定的設計目的是要資本計提更具有風險敏感性,因此使用IRB法作為資本計提的銀行,當借款人的信用品質變差時,其所需提列的資本要求將會迅速增加,此將導致銀行的資本適足率會有更大的波動性,因此在上述CP3第377段中,提供兩種方法來減緩景氣循環的影響,第一是要求銀行在估計相關的參數時,須考量較長的期間;第二則是要求銀行須執行壓力測試以考量經濟衰退的效果。 因此金融機構若欲建立內部評等法的風險管理

8、系統,壓力測試是必須同時建立的,關於壓力測試在市場風險上的運用,已有許多相關的文獻資料進行討論,本文的目的旨在介紹壓力測試在新版的巴塞爾資本協定上運用,即壓力測試在信用風險上的使用,望能對欲於2006年完成IRB法的金融機構有所幫助。本文除第一章簡介外;在第二章中介紹建構壓力測試所需的相關程序,包含了壓力情境的建立、風險因子的確認及壓力測試的執行等;第三章中則整理新版的巴塞爾資本協定及各國對壓力測試的相關規定及探討。貳、建構壓力測試之程序一般的風險模型將風險與波動(Volatility)劃上等號,並且是以歷史資料為基礎運算,在這些模型中的風險是指過去已發生的變動情況,但未來是不確定的,這不能預

9、測部分的風險可能才是金融機構所面臨致命的危害,如1987年美國股市崩盤、1994年之美國殖利率風暴、1994年中南美洲披索風暴、1997年東南亞金融風暴、1998年俄羅斯政府違約事件,影響金融市場甚鉅,在這些情況下VaR模型便告失靈。我們將上述的概念以圖一呈現,在正常的情況下,各風險因子的變動是呈現常態分配,此時利用一般的風險管理模型便已足夠,但在市場出現重大變化時,各風險因子變得難以預測,過去的歷史資料對預測此類變化的幫助亦極少。因此金融機構欲進行完整的風險管理,針對這兩種孑然不同的市場情況,必須以不同的模型加以管理,所以同時使用一般的風險模型與壓力測試模型是不相衡突的,金融機構同時使用這兩

10、種模型反能使風險管理更趨完整。圖 1 壓力測試的示意圖風險因子的分配正常的情境(Normal Scenario)壓力的情境(Stress Scenario)風險因子的分配嚴重的衰退資料參考:Anthony Saunders(2003) 金融機構若欲進行IRB法,應逐步進行以實施全面的壓力測試,關於建立有效完整壓力測試架構,我們參照新加坡的財政總署(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 MAS)在今年(2003)三月出版信用風險壓力測試的技術文件、王甡、吳壽山(2000)及沈大白、敬永康(2001)等相關文獻資料,將相關程序彙整成下列幾點:1、 確認資料的完整性、正確

11、性及即時性在正式進行壓力測試前,各金融機構必須確定其相關資料的正確性,因金融機構每日的投資組合皆會改變,因此各投資標的的數量、價格等,皆必須詳加確認,不管是變動較快的交易簿(Trading book)或變動較慢的銀行簿(Banking book)皆需進行檢驗;此外衡量各風險因子的市場資料(如利率、匯率)及其他風險性資料(如轉換矩陣)的驗證工作亦十分重要。2、 針對投資組合進行相關的風險分析及情境事件的建立如同先前所提到的,壓力測試是屬於風險管理的一種方法,因此我們要先確認所欲進行壓力測試的標的為何,不同的資產所進行的分析方法便會有所不同。在資產組合確定後,我們便可觀察市場、經濟等變化,尋找出會

12、影響此資產組合的壓力事件(Stress event),這部分金融機構可藉由內部或外部專家顧問的諮詢,建立合適的壓力情境,由於真實的壓力情境是未知的,因此儘可能的多建立幾個壓力情境進行分析。3、 定義各風險因子在有了各種壓力情境後,另一個重要的步驟是確定各風險因子,金融機構常見的信用風險因子包含了:交易對手風險-這部分包含了違約機率(probability default, PD)、違約損失率(loss given default, LGD)及違約暴險金額(exposure at default, EAD)三個主要風險因子,當然信用等級的下降、還款能力的降低亦是會對資產組合產生影響。此外,借款人

13、提前還款會導致再投資風險,所以到期期間(maturity)也可視為風險因子。總體經濟因素-經濟成長率、失業率或物價指數等會對資產組合有影響的總體經濟變數(macroeconomic factor)皆可視為風險因子。其他與產業(industry factor)及市場地區(geopolitical factor)有關的各項政治或經濟因素亦可視為風險因子。市場風險因子-金融機構持有債券或證券等金融商品同時面臨了市場風險及信用風險,一個壓力事件對此類商品所產生影響是屬於市場風險或信用風險,是很難加以區分的,因此在進行壓力測試時,會同時將此兩類風險因子進行衡量。其他類型風險因子-在一般的風險模型中,經常

14、會有許多的假設條件,如流動性的風險等,在進行壓力測試時,這類的假設條件應予放寬進行估算。此外,在風險模型中經常會使用到與資產組合相關的風險性資料作為中介資料,如轉換矩陣(transition matrix),在進行壓力測試時,亦可將此視為風險因子進行試算。各資產的相關性亦會對風險值大小產生很大的影響,例如高品質的債券(政府公債)和低品質的債券(垃圾債券)在市場正常時,同時會受到利率影響而產生波動,因此其間的相關性很高,但當市場出現危機時,市場會趨向高品質的商品,於是兩者間反而會產生趨近於-1的相關係數。此類會出現結構性變化且對資產組合會產生影響的變數,皆須納入考量。4、 執行壓力測試的方法進行

15、壓力測試的方法,大致可區分成依下方式進行:敏感度分析(sensitive analysis) 此方法是利用某一特定風險因子或一組風險因子,將因子依執行者所認定的極端變動的範圍中逐漸變動,以分析其對於資產組合的影響效果。此一分析方法的優點在於易於瞭解風險因子在可能的極端變動中,每一變動對於資產組合之總影響效果及邊際效果,缺點則是執行者對於每一逐漸變動所取的幅度及範圍必須十分恰當,否則將會影響分析的結果與判斷,特別是對於非線性報酬率之資產組合,此種情況將更為顯著。情境分析(scenario analysis) 即利用一組風險因子定義為某種情境,分析在個別情境下的壓力損失,因此此類方法稱為情境分析(

16、scenario analysis),情境分析的事件設計方法有兩種:(1)歷史情境分析、(2)假設性情境分析。(1)歷史情境分析(Historical scenario)-係利用某一種過去市場曾經發生的劇烈變動,評估其對現在的資產組合會產生什麼影響效果。例如考量1987年美國股市大崩盤,計算當時之歷史變動幅度,並依此基礎分析評估對資產組合之影響。BCGFS(2001)的研究顯示1998年俄羅斯政府違約事件,是金融機構最常用來在信用風險壓力測試上使用的壓力事件,其他如中南美洲披索風暴、東南亞金融風暴亦是很重要的壓力事件。此方法的優點是具有客觀性,利用歷史事件及其實際風險因子波動情形,在建立結構化的風險值計算上較有說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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