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药品使用定期评价制度

上传人:jiups****uk12 文档编号:90765842 上传时间:2019-06-16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45.0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医疗机构药品使用定期评价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医疗机构药品使用定期评价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医疗机构药品使用定期评价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医疗机构药品使用定期评价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医疗机构药品使用定期评价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医疗机构药品使用定期评价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医疗机构药品使用定期评价制度(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医疗机构药品使用定期评价制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737号)、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津党办发201630号)和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行业作风建设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津卫医管2017160号)等文件要求,为严格控制医疗机构药品不合理使用,通过对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和使用情况分析,认定使用异常药品品种,推动医疗机构加强药品使用监管,保证合理用药,特制定本制度。一、定义使用异常药品主要指一个季度临床采购使用量异常的药品,包括辅助性、营养性、

2、高价格药品等。二、评价方式使用异常药品品种认定采取专家评定方式。按通用名计算每季度网采金额排名前200位的药品,通过两次票选一次评价的办法,产生建议名单。具体办法如下:(一)入围品种的形成范围:从对应季度网上采购金额排名前200位的通用名药品中产生。以不记名投票方式,由专家各自独立勾选不少于10个通用名。工作人员汇总,对得票半数以上的品种,进行排序(得票相同的按照采购金额由大到小排序),形成拟入围品种目录。与会专家自由发言,充分发表意见,集体讨论酝酿。对未入围品种,经专家提名集体讨论,也可纳入,成为入围品种。(二)建议品种的形成范围:从入围品种目录中产生。专家以不记名投票方式各自独立勾选,数量

3、不限。工作人员汇总,得票半数以上的品种,形成建议品种。(三)建议目录的形成专家对建议品种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使用异常药品品种建议目录。三、品种的公布使用异常药品品种建议目录经分管委领导确认后,形成最终目录,以卫生计生委公文形式发布。同时,市、区两级卫生计生委组织相关部门加大医疗机构使用监控,按照量化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应实施监管措施。四、专家的选取从我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选取医学、药学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评审专家。在评审会前不超过24个小时的时间内通知专家参加评审。医疗机构合理用药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

4、办发201737号)、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津党办发201630号)和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行业作风建设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津卫医管2017160号)等文件要求,根据医疗机构使用异常品种的情况,开展医疗机构合理用药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医疗机构规范用药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降低患者费用负担。一、参加范围全市各级政府办医疗机构。二、工作周期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量化分级评定。三、医疗机构合理用药量化分级等级的确定通过市医药采购平台信息,统计全市各医疗机构每季度采购异常药品金额占本机构全部网

5、上采购药品金额和医疗机构院内制剂销售金额(院内制剂调拨金额计入接受调拨医疗机构)的比例。将市各医疗机构使用异常药品金额比例的平均值为临界点,对各医疗机构实施量化分级。(中医医院单独计算临界点,单独确定等级)量化分级等级共分A级、B级、C级、D级四级,根据医疗机构采购异常药品金额比例与临界点的关系依次确定医疗机构所在级别,其中A级最好,D级最差,具体确定办法如下:等级确定办法A级采购异常药品金额的比例低于临界点50%(含未采购异常品种)B级采购异常药品金额的比例低于临界点但不足50%C级采购异常药品金额的比例高于临界点但不超过100%D级采购异常药品金额的比例高于临界点超过100%四、医疗机构合

6、理用药量化分级等级的公示市卫生计生委将以公文形式公布各医疗机构合理用药量化分级等级情况,并将结果纳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五、评级管理要求1、评定为A级的医疗机构认定为日常管理较好的单位,各医疗机构要巩固成绩,继续加强院内合理用药管理;2、评定为B级的医疗机构认定为需要关注的单位,各医疗机构要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制度建设,运用多种手段,自行加强院内合理用药管理;3、评定为C级的医疗机构认定为自行整改单位,二、三级医疗机构由市卫生计生委主管领导约谈分管领导,基层医疗机构由所在区卫生计生委分管领导约谈,督促整改。各医疗机构在约谈后要针对院内开展的合理用药管理工作查摆问题,进行整改,各区卫生计生委

7、负责组织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整改工作。整改报告于约谈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市卫生计生委药械处;4、评定为D级的医疗机构认定为重点整改单位,二、三级医疗机构由市卫生计生委主管行风工作的委领导联合主管药械工作的委领导共同约谈医院主要领导或医学院校分管领导督促整改;基层医疗机构通过通知所在区政府分管领导督促整改。约谈围绕督促各单位拿出切实有效的方案,立即进行整改,务求取得实效。整改报告于约谈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市卫生计生委药械处,整改进展情况将列入卫生计生委专项督办工作;5、连续两轮评定均为D级的医疗机构,将提交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处理。六、工作要求(一)市卫生计生委每个月向医

8、疗机构公布当月药品采购金额排名前200位药品的通用名,便于各医疗机构及时了解全市药品采购情况,结合本机构开展合理用药管理工作。(二)各医疗机构要结合我委每个季度公布的全市使用异常品种和本机构诊疗特点及药品使用情况,按照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加强对使用异常品种的管控,从药品采购、处方、调剂、评价等各个环节开展监控工作。以科室为单位评价异常品种使用的合理性,避免不科学的全盘否定和禁止使用,也坚决杜绝临床疗效不确切、无药物经济学优势的药品大量使用,评价结果及时在院内公示,评价结果与科室和个人的绩效、评优、晋升等挂钩。(三)各区卫生计生委应做好对辖区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使用异常品种管理的监管工

9、作。使用异常品种约谈退出制度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737号)、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津党办发201630号)和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行业作风建设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津卫医管2017160号)等文件要求,通过开展医疗机构使用异常药品品种的认定工作,并据此对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情况进行量化分级管理,为保证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取得实效,更好的推动医疗机构规范用药行为,堵塞违法违规漏洞,特制定本制度。一、工作周期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二、适用范

10、围天津市药品集中采购涉及的所有药品生产企业。三、主要内容充分依据使用异常药品品种目录和医疗机构合理用药量化分级的结果,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1、行政部门约谈。对于被评定为使用异常品种的药品,市卫计委将在结果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汇总相关材料,约谈药品生产企业。约谈主要围绕督促药品生产企业依法依规诚信自律,进一步规范药品销售行为,杜绝开单提成、带金销售及任何名义和形式的回扣和利益输送等方面,形成约谈记录(见附件)留存备查。同时,加大对医疗机构使用异常药品品种的情况进行跟踪核查,作为打击不合理用药,治理潜在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抓手。2、产品监控。对于连续两轮被评定为使用异常品种的药品,由各医疗机构开展重

11、点监控和专项处方点评工作,对于发现涉嫌违法违规问题的线索,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3、产品退出。对于通过医疗机构合理用药量化分级评定工作发现涉嫌商业贿赂的问题,按照关于印发天津市卫生行业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实施办法的通知(津卫药201471号)的规定交予有关部门进行核查。一经查实,按照关于落实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卫药2014141号)处理。附件:使用异常药品品种生产企业约谈记录附件使用异常药品品种生产企业约谈记录医药生产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约谈记录:(可加页)天津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8年4月10日印发- 8 -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其它中学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