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都医医疗报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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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唐都医医疗报销制度篇一:合作医疗报销制度合作医疗报销制度一、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到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规定范围内的门诊、住院医疗费均由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垫付;市合管办审核医疗费并核定报销金额;财政社保机构审核并通过开户银行拨付资金、进行结算。二、参加合作医疗的患者凭合作医疗证、专用处方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不得持有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参合证,否则定点医疗机构不予垫付医疗费用。三、到市外就医的转诊病人,由参合患者或其家属持合作医疗证、本人身份证、合作医疗专用处方、收据(费用清单)、转诊证明、出院诊断证明、门诊或住院病历复印件,若在指定医院外,因急诊住院的要有就诊医院的急诊证明和复印的住院病历到绥

2、芬河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经审核后,按规定比例予以报销。对不能提供统一规范报销凭证的,将不予报销。四、患有特殊、慢性病患者(指冠心病、高血压、肺心病、恶性肿瘤、糖尿病)门诊医疗费用,先由参合农民本人现金支付,到每季末持合作医疗专用处方及有效票据、“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证”到市合管办结算。五、门诊患者的家庭账户用完即止。若定点医疗机构超支使用或计算错误造成家庭账户透支的由定点医疗机构负责损失的赔偿。六、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必须使用合作医疗专用处方。篇二:北京医保报销的有关规定附北京医保报销的有关规定一、参保人员就医参保人员根据个人在单位和居住地所在区、县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范围内选择4家

3、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或专科医院,中医院和19家A类医院(19家类医院: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2、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4、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5、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6、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7、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8、北京积水潭医院 9、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10、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11、中日友好医院 12、北京大学首钢医院 1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1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15、北京世纪坛医院 16、北京市健宫医院 17、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 18、北京市大兴区人民医院 19、北京市石景山医院) 易地安

4、置或长期派驻外地的参保人员,可在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自主选择两家医疗机构,在北京市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二、北京医保报销比例是1、在职职工门诊起付线:1800元,报销比例:医院70%,封顶线:2万元。住院起付线:第一次: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650元。报销比例: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7%,三级医院85%,住院累计报销30万元。2、退休人员 门诊起付线:1300元,报销比例:70岁以下,医院报销85%(含补充),70岁以上报销90%(含补充)封顶线:2万元。住院起付线:第一次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650元。报销比例:一级医院97%(含补充)

5、,二级医院%(含补充),三级医院%(含补充)。住院累计报销30万元。三、异地就医申报所需要的手续:1、医保药费a.门诊:门诊药费的发票,明细单价以及处方;检查费,治疗费,化验费等需提供费用明细清单。重要检查诊断要附检查报告单(如:CT、核磁);b.住院:住院药费的发票,出院证以及诊断证明书,出院费用的明细 清单,医保卡 如有骨折、外伤等相关诊断,需附本人或单位说明,复印病历2、工伤药费:工伤证的复印件,药费的发票,处方以及明细单价;检查费需明细内容的单价以及报告单的结果;化验费、治疗费等需明细清单。住院药费费用的发票原件,住院费的清单原件和诊断正明书,工伤证复印件3、计划生育:医保本,诊断证明

6、书,药费的发票,处方以及明细单价;检查费、化验费、治疗费等费用的明细清单。四、医保费用不予报销支付的:1.参保人员未出示社保卡就医当次的费用;2.持社保卡就医已经在医院“实时结算”的收据;3.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费用;4.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者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费用;5.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者其他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费用;6.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费用;7.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治疗的费用;8.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9收据上无手册号也无急诊章的;10. 就诊时到非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11.住院期间的门诊费用;12.参保

7、人员入住特需病房后发生的医疗费用不报销。五、注意事项:1、异地安置人员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应是同一地区的两家定点医疗机构;修改异地定点医院必须满一年才能修改。2、 特殊病:参保人员患有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包括肝肾联合移植)后服抗排异药、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的门诊医疗费用,享受住院医疗费报销待遇;有效时间为一年;3、 门诊开药量:急性病不得超过3日量,慢性病不得超过7日量,行动不便的可开两周量;十种慢性病(患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慢性肝炎、肝硬化、结核病、精神病、癌症、脑血管病、前列腺肥大疾病)且病情稳定需长期服用同一类药物的,可放宽到不超过一个月量 4、申报日期每月的1

8、-20日,当月费用次月申报,当年费用必须再次年1月20日前申报。5、要求凡是当年的药费超过起付线的人员,必须在当年的12月30日以前交到离退休工作部,跨年的药费北京市医保中心不予报销。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篇三:职工医疗费报销有关规定有关职工医疗费报销的几点说明一、有效单据:指在医保定点医院就或定点药房购药的发票,只有有“参保人姓名”和“参保号”(以“9”开头的一组九位数的阿拉伯数字,如我校基本都是“900204*”)。这些单据基本分为以下几种:普通门诊在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费收据、普通门诊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的门诊医疗费收据、在定点药店购药的定点药店费用结算单、门诊重症的医疗费收据和住院医疗

9、费收据等。其中,门诊重症的收据除有“参保人姓名”、“参保号”外,还有“重症病名”。提示:在门诊就医或在定点药店购药时,如果医保卡内余额不足,须用现金支付时,请仍用医保卡结账,并查看收据上的“参保人姓名”及“参保号”等信息是否齐全,如果仅有姓名,没有参保号,一定要求重开收据,否则,该单据不能作为报销发票!二、时间限定:每年申请报销的单据应是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的,即从元月份日到12月31日的单据。三、报销时间:每年的三、四月份或九、十月份(每个单位每年只能报销一次),具体时间由公医办安排,过时不候。由于从今年开始,医疗费报销的很多工作都压到学校来了,在公医办规定的报销日期之前,经办人员还有大量的单据

10、收集、审核、粘贴、统计、核算工作要做,为不影响整个学校的报销,请需要报销医疗费的老师务必在每年的2月28日前把收据交医务室(以后不再另行通知)。过期未交报销单据的后果自负(以前还可以当年漏报的第二年补报,即有的老师没及时上交单据,错过了报销时间,第二年报销时,这些单据仍可报销。从今年开始当年没报的,以后也不能报了)!四、费用的界定:(一)普通门诊:包括定点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的有效单据及定点药店购药的有效单据。1.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的以“列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个人现金支付”)的金额计算;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的以“列入医保”-“社区三免”(=个人账户支付+个人现金支付)的金

11、额计算。(二)门诊重症:以“个人自付”金额计算;一年费用累计超过了一定的金额就进入“大额费用”,以“个人负担”(用“M”表示)的金额计算;每个不同的重症病种都有不同的限额,超过了这个额就以“超限额费用”或“应收费用”(用“N”表示)的金额计算(这部分金额按普通门诊计算)。(三)住院:以“个人自付”或“个人负担”的金额计算。五、报销费用的计算:1.普通门诊:一个自然年份内所有列入普通门诊的费用(“列入医保”、“列入医保-社区三免”、“超限额费用”累加)扣除1200元,在职按60%、退休按70%报销,实报金额3000元封顶。即将普通门诊费用的累计金额用“X”表示,则报销金额的计算公式为:普通门诊报

12、销金额=(X+N-1200)60%(或70%)3000元。2.门诊重症:“个人自付”部分累加(设为Y)在职按70%、退休按75%报销;“个人负担”部分累加(用“M”表示)在职按80%、退休按85%报销。计算公式为:重症报销金额=Y70%(或75%)+M80%(或85%)3.住院:“个人自付”的金额设为Z,计算公式为:住院报销金额=(Z-门槛门)70%(或75%)+M80%(或85%)注:1.第一次住院门槛门可报销一半,当“门槛费的一半”“个人自付”“门槛费”时,以“个人自付”的一半报销;2.未达到门槛费的一半时,不予报销。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门槛费不予报销补充说明:1、由于培训时间较短,准备时间仓促,且上级单位未发任何文字材料,以上内容仅是参加培训的人员根据以往报销的经验及培训笔记综合整理而成,其中有疑问的地方(上文中用斜体打印的内容)向公医办求证也未得到明确解答,因此所编内容或有错漏,暂供参考,请谅解,容今后进一步更正。2、该材料所有在编(包括在职和退休)人员人手一份,请妥善保管。3、从今年开始,每年上交报销单据的最后期限均为2月28日,如无更改将不再另行通知。请有费用报销的老师务必于规定期限内上交材料,以免耽误报销。武汉市装潢学校二0一0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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