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进修学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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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进修学习制度篇一:医院进修人员制度古城乡卫生院人员外出学习进修若干规定为促进医院的持续稳步发展,不断提高医疗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改善医疗队伍结构,积极有效地做好我院医疗人员的培训工作,特制定本规定。一、进修原则1、根据医院实际以及各科队伍建设的需要,有目的、有计划、分期分批选派。2、坚持“按需选派、保证质量、学以致用”的原则,积极选派优秀的中青年骨干。3、加强管理,积极创造条件,保证选派医疗人员学成后按期回院工作。4、各科应根据本科室实际统筹安排,不能因人员外出进修而影响科室的正常工作。二、进修人员条件1、热爱医院和本专业,思想进步,业务素质高,作风正派,综合素质强,能安心本专业的学习和

2、工作,爱岗敬业,遵守医院的各项工作制度,严格要求自己,能积极配合科室及医院的工作。2、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进取精神,有钻研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进修学习工作。3、取得医、护执业资格,或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已固定专业的住院医师。4、连续三年内继续教育学分达标。三、进修审批程序1、科室拟定次年派出进修学习计划,将进修申请于当年12月底前交医务科。2、医务科、护理部及相关部门对拟派出进修学习人员进行审查,报院长办公会讨论。3、派出进修学习人员经院长办公会讨论批准后,医务科向所派单位提供进修人员介绍信。4、派出人员进修前须签订外出进修协议书,方可进修学习。四、进修人员待遇1、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工

3、资待遇不变。2、进修人员给予报销一次往返车程费用、进修费用及住宿费用。五、考核管理(一)由医务科负责对外派人员进行督查、考核。1、进修人员到进修的上级医院报道后,即可向本院医务科告诉进修医院科教科固定电话,进修科室固定电话。2、本院医务科将定期或不定期通过电话的形式联系外派人员的进修单位、进修科室了解其进修学习情况。同时进修人员每月必须以进修地方座机联系本院医务科两次,并记录时间、号码。3、对进修结束回院工作的人员,2个月内由医务科、院领导对其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进行组织考核。(二)考核及奖惩内容1、进修学习期间如因违纪、违规、无故中断学习及考核不 合格或不能按时结业者(疾病及其他因素所致除外

4、)将10年以内不能派出学习,并视情况从每月工资中扣除全部进修费用。2、进修结束后必须及时返院,一周之内必须报道上班,如不准时回院报到,又不说明情况者,按旷工考核。3、进修学习人员进修学习结束后应回院工作不应少于8年,在此期间未经医院同意不得以其他理由单方面解除与医院的聘用合同(疾病及不可抗力因素所致除外),否则承担全部进修费用5倍的违约金。5、对进修期间进修成绩突出,受到进修单位表彰者或进修回院后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并取得较好的临床效果得到很好的推广应用者,医院将根据所开展项目的病例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给予奖励。并在考核评优、晋升方面享受优先待遇。二O一四年四月十日篇二:医院进修培训制度

5、医院进修培训制度(一)学历教育:1、本科学习:须在本省有关院校学习,若参加外省市学习者,该校必须为有资格在全国第一批录取高考生的学校(参见当年国家有关规定)。毕业后成绩在75分90分,每门奖励200元,90分以上每门奖励300元,总金额最多不超过5000元。75分以下(不包括75分),不给予奖励。2、专科学习:限在本省有关院校学习。若本省没有的专业经审批后方可参加学习。毕业后成绩在7590分,每门奖励150元,90分以上每门奖励200元,总金额最多不超过3000元。75分以下(不包括75分),不给予奖励。3、中专类专业学习不给予奖励。(二)年度进修:1、每年12月底各科主任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

6、,制定本专业进修计划,并向科教科上报人员进修要求。科教科主任向院部汇报下一年度人员进修情况。院领导集体研究讨论后予以审批,确定人员外出进修。2、大学本科毕业在本院工作满二年以上,大专毕业在本院工作满三年以上,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工作表现好、责任心强、肯钻研业务的人才有资格进修。本年度内若出现二份以上丙级病历者、受各级处分者、当年医疗事故的当事人次年不予进修。3、第一次进修,进修地点限于省内,进修人员不享受奖金,给予相应的补贴,最多不超过300元。第二次进修为专科进修,根据医院的业务需要可到外省(省内有先进专科的首先考虑省内)进修。凡参加第二次进修人员,应学有所用,应突出专科,应有论证(尽量避

7、免随时想到一个专科去进修,进修完毕不实用),进修完毕应在二个月内开展专科,医院全力支持。参加第二次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享受平均奖(经考核达标者)。4、在外进修人员必须遵守所在进修医院的规章制度,未经医院同意不得擅自中止或延长进修时间、更换专业,如确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由科教科与进修医院联系后确定。5、进修结束后需要专业学术总结一份,今后工作计划一份,并在科内或全院开展学术讲座一次。由医护管理部、组织考评,结合进修考核给予补贴,优秀者每月补贴300元,良好者每月补贴200元,合格者每月补贴100元,不合格者自负全部进修费用。6、进修回院后,医院要为回院进修人员开展新项目创造条件,若有创新项目开展为医

8、院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医院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7、进修期间的路费一年报二趟,报销标准与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相同,进修期间的住宿费采取承包制,每月不得超过200元,超额部分自负。8、一经确定列入进修计划的人员,如无特殊原因不参加者,以后不予考虑进修。(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在职人员继续教育1、每位新分配的医务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若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的超时部分科目费用自理,各类人员取得中级职称资格后必须参加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学分及住院规范化培训学业成绩作为岗位聘任的条件之一,继续教育一般就近安排,市级以上要严格控制。继教结束后,每人须撰写学习心得一份交科教科保管,

9、否则费用不予报销。2、中级职称及以上每年可参加市级年会一次。省级年会科主任或副高级以上参加(最好有论文)。以上外出要建立档案,学习内容在科室传达并要记录。3、中层干部以上干部除参加指定性管理会议外每年还应参加管理学术会议一次。(四)学术会议、院内业务学习1、短期培训:医院根据业务需要安排为期三个月内的短期培训,高级职称者、学科带头人及科室负责人优先安排。2、院内学习各科室须在每季度最后一周向医护管理部报告下一季度业务学习时间、内容。院内学习实行学分制。全院性学习主讲人每次授予学分2分,参加者每次授予学分分,科内病例讨论、大查房,每次主讲人可授予1学分,参加者授予学分。每人每年度必须取得学分不少

10、于8学分,若达不到要求则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不得晋升。院内学习主讲者年终将分别予以300-500元不等奖励。全院每年举行1次实践考核,两次理论考试,对象为临床医师、护理、医技、行政后勤人员,考核考试成绩入个人档案,对成绩优秀者酌情给予物质及精神奖励。(五)各类继续教育与晋升、考核、聘任挂钩。(六)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及措施另行规定(七)本规定与以往规定不符者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与上级有关政策法规不符合者,以上级政策法规为准。(八)为了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留住人才,本院还规定凡是在本院工作期间享受过学历教育、培训及进修经费者不准外调。若工作需要外调,一定要结清人才培养经费(包括学历教育、培训及进

11、修经费)。篇三:人民医院外出进修学习规定人民医院外出参加学术活动、进修的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医务人员学术交流的管理工作,营造和活跃学术氛围,强化对外交流能力 ,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医院整体医疗服务水平,促进人才队伍建设和医院快速发展,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本专业新知识、新技能的培训,经医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对外出进修、学习、学术交流会议的人员提出以下规定和要求:一、外出参加学术会议:1、外出培训、参加各种学术会议应以学科发展中的有关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为重点,注重实用性和针对性;会议内容应在医院专科 建设之内;或社会效益、技术效益显著,科室具备开展条件。学习、培训后即能开展之项目。2、

12、科室主任、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参加学术会议,每年不超过两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仅限一次。担任省市专业委员会或学组领导职务需参与组织或主持会议者,经医务科批准可适当放宽。各专业委员会组织召开的换届会议、年会等,在山东省内召开的凡系委员的经医务科审批、分管院长批准可参加,省外召开的学术会议必须请示院长同意。学术活动费用每年每科不超过8000元。3、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学术活动等会议原则上由医务科根据专业选派人员参加。4、具体要求及流程:(1)需外出开会、学术交流的人员,必须持相关的邀请信函,填写外出学术交流申请表,经科室主任批准、签字,报医务科备案并经上述审批手续方可外出。未经上述程序

13、者一律不安排报销。(2)外出培训、参加学术会议回院后,必须填写外出学术交流汇报表,并在院内进行专题讲课,将讲课内容交医务科备案。否则将不再安排外出学习。二、外出进修的相关规定1 、凡外出进修学习人员,必须 具备执业资格的技术人员,特殊情况确因业务发展需要的可由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直接安排进修学习。外单位调入医院的职工满三年后方可外出进修学习。2、各科室主任按照科室及医院的专业发展规划和人才梯队设置科学地制定人员进修培训计划,并于每年年底将科室进修计划及学习人员名单,上报医务科。被选派进修学习人员,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制定出进修学习计划,逐级上报。凡拟派出进修人员的科室必须保证科室正常运转,原则上不

14、得再以人员不足为由要求加派医师。全院的进修、学习计划由医务科制定,上报分管院长审核,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后由医务科统一安排实施。3、新建科室、新增项目确需进行计划外培训的须报医务科审批,提交院长办公会另行研究决定,各种免费培训、学习必须经医务科备案、审批后方可参加。4、所有外出进修学习人员,进修之前患有严重心脏病、传染病等疾病,不得派出学习,年度内出现大的医疗纠纷而造成医院经济损失及毁坏医院声誉抑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的医护人员,不得安排进修学习。5、进修学习人员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进修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出现违法违规等问题,后果由本人自负。6、进修学习人员,在进修期间纳入医务科统一管理,凡进修学习者应按时完成进修学习计划,不得随意改变专业,不得延长或缩短学习时间,进修学习结束后立即返院。返院后及时到医务科报到。7、进修学习人员计划生育纳入医院管理的,进修期间需服从医院计划生育工作调度,不服从调度者取消其进修资格并按我院相关规定处理。8、进修学习人员学成返院后,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医务科提交详尽的进修学习报告,汇报进修学习情况及今后的工作设想,开展一次有关进修情况的汇报性业务讲座,至少开展一项新的适应性技术。9、相关进修学习的费用按照医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技术人员外出学术交流申请表技术人员外出进修培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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