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个人信息保密制度

上传人:F****n 文档编号:90761158 上传时间:2019-06-16 格式:DOCX 页数:25 大小:40.1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员工个人信息保密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25页
员工个人信息保密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25页
员工个人信息保密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25页
员工个人信息保密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25页
员工个人信息保密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2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员工个人信息保密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员工个人信息保密制度(2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员工个人信息保密制度篇一:信息保密管理办法信息保密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保密工作,防范和杜绝各种泄密事件的发生,保护和合理利用公司秘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保障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保密信息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关系公司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保护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管理信息等,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信息。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中高层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子公司以及全体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都应做好信

2、息保密工作。第四条 信息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秘密又便于工作,并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方针。第二章 保密信息范围和密级确定第五条 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和行为:(一)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但尚不具备公开披露条件的信息;(二)涉及公司经营管理、运作和决策,或对公司利益有重大影响,一旦泄密将给公司带来损失或失去潜在收益的信息;(三)包括以书面和电子等方式存在的各种信息;(四)其他与公司相关的需要保密的信息。第六条 保密信息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一)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对公司股票及

3、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且尚未公开披露的信息,主要包括: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战略、商务谈判内容及载体,正式合同和协议文书、未开标的投标文件、未公开的重大投资决策、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等,以及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二)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如、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等,以及按档案法规定属于机密级别的各种档案;(三)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遭受损害,如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薪金制度,人力资源对管理人员的考评材料等,以及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秘密级别的各种档案。第七条定级方法由文件生成部门负

4、责人确定文件的密级程度、保密期限和起止日期,并在文件的右上角标明。属公司秘密事项但不能标明密级的,由涉密部门负责人口头通知接触范围内的人员。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或经批准,提前解密。第八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载体(如图纸、资料、录音、录象、软盘、光盘等),应当依据本制度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进行相应标注。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或经批准,提前解密。第三章 主要涉密部门、人员范围及管理权限第九条 公司主要涉密部门包括:董事会秘书处、事务部、财务部、企划部、营运部、技术工程部、审计部,以及下属企业主要涉密部门。第十条 公司主要涉密人员包括:(一)公司董事、监事、中高级管理人员;(二)列入主要涉密部门的全体

5、员工;(三)负责保密事项制作、保管的人员;(四)公司主要涉密部门根据需要临时或专门指定的部门或岗位人员;(五)公司临时聘用的接触涉密工作的外部工作人员,如法律顾问、财务顾问等。公司可根据保密信息的具体情况,要求涉密人员签署保密协议。第十一条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人,公司事务部为公司保密工作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各部门的保密工作;组织解决密级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事项并负责组织处理公司的泄密事件。第十二条 保密工作管理权限:(一)绝密事项(含载体),由绝密事项生成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标识,妥善保管,并建好记录、台帐。绝密事项的发放、传阅均需经相关公司领导批准,并应限制在一定时间内返还

6、保管。绝密事项允许知悉的范围是公司董事、监事、中高级管理人员、绝密事项形成的相关人员,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为需要让其知悉的对象;(二)机密事项(含载体),由机密事项生成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标识,妥善保管,并建好记录、台帐。机密事项的发放,传阅需经相关公司领导或其授权的部门经理批准,并应限制在一定时间内返还保管。机密事项允许知悉的范围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机密事项形成的相关人员,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机密事项形成的负责人认为需要让其知悉的对象;(三)秘密事项(含载体),由秘密事项生成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标识,妥善保管,并建好记录、台帐。机密事项的发放,传阅需经部门经理或部

7、门经理以上领导批准,并应限制在一定时间内返还保管。秘密事项允许知悉的范围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秘密事项形成的相关人员,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秘密事项形成的负责人认为需要让其知悉的对象。第四章 保密管理第十三条 传阅保密材料由机要人员统一掌握,划定传阅范围,不得自行扩大,不得让无关人员查看,控制传阅文件的交接,以防丢失。第十四条 不得擅自翻印、复印、传抄秘密文件、资料;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不得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内容。保密材料复印件应视同原件管理,复印过程的废页应及时销毁。第十五条 保密材料严格按照批准的份数打印,不得擅自多印多留,草稿视同原件一样管理,打印过程形成的废页

8、、废件应及时销毁。第十六条 传递保密材料要有保密措施,传递应专送,不得办理无关事项,密件不得携入不利于保密的场所。第十七条 做好通讯中的保密工作,不在无保密措施的电话、传真机上传递保密材料。篇二:员工保密管理制度员工保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为保护员工在公司服务期间,因工作关系而获取的商业和技术等专有信息的安全,避免员工在职或离职后因个人过失使公司经营、管理、技术、交易等专有信息外泄,从而导致公司蒙受经济、信誉等损失,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第三条 术语和定义(一)秘密,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于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经营秘密、管理秘密

9、、技术秘密和交易秘密等。(二)公司的秘密包括公司自有的商业秘密及公司承诺保密的第三方商业秘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公司内部掌握尚未公开的各类文件资料及信息等。2、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预决算资料、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人事档案、工资薪酬、劳务收入资料、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会议记录等。3、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产品图纸、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等。4、交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和供应商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

10、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等。5、上述信息,无论公司是否采取保密措施,均视为商业秘密。第四条 职责(一)总经办1、负责公司保密制度的制定、维护和调整。2、负责公司保密工作的督导实施和检查。3、负责公司保密工作相关奖惩的发起、审核及相关公告的发布。(二)各部门1、负责与部门相关保密信息和资料的管理。2、负责对掌握本部门保密信息的相关员工进行保密的教育、监督和检查。3、负责本部门保密工作的奖惩的发起。第二章 密级的划分及确定第五条 密级的划分 (一)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二)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三)机

11、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四)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第六条 密级的确定(一)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二)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三)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薪酬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和资料为秘密级。第三章 保密管理措施第七条 员工任职期间的保密(一)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必须遵守公司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二)公司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员工亦应本着谨慎

12、、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基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公司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三)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员工承诺,未经公司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公司其他职员)知悉属于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商业秘密。(四)员工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公司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公司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

13、价值。(五)员工的上级主管人员同意员工披露、使用有关的商业秘密的,视为公司已同意,除非公司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六)上级主管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七)员工承诺,在公司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如有违反,其一切后果由员工个人承担。(八)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非经公司总经理和主管领导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或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九)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非经公司事先同意,不得在与公司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

14、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第八条 员工离职期间的保密(一)员工应在离职时,返还全部属于公司的财物,包括记载着公司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本制度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开始。(二)员工在进行离职交接时,将自身掌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与公司指定相关人员交接,否则视同泄密。第八条 员工离职后的保密(一)双方同意,员工离职之后仍对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公司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员工因何种原因离职。(二)员工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两年。 (三)员工认可,公司在支付员工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员工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无须在员工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用。第四章 泄密的惩罚 第九条 员工在职期间,因工作疏忽而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情节轻微且未给公司造成实际经济及名誉损失的,公司给予警告处分。第十条 员工在职期间,因工作疏忽而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情节轻微但给公司造成一定的经济及名誉损失的,公司给予罚款及行政降级处罚。第十一条 员工在职期间,因工作疏忽而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情节严重且给公司造成一定的经济及名誉损失的,公司可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事务文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