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分院制度

上传人:F****n 文档编号:90760105 上传时间:2019-06-16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25.3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医院分院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医院分院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医院分院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医院分院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医院分院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医院分院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医院分院制度(1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医院分院制度篇一:医院值班制度医院值班制度为切实做好总值班工作,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医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一、值班安排1、医院总值班工作由院领导轮流总带班,分医疗总值班、护理总值班、行政总值班等“三条龙”。节假日3天及以上及特殊时期,另外安排职能科长值班,以加大协调落实力度。2、值班室实行非上班时间值班制度。3、医疗总值班人员由临床、医技科室行政正、副主任及部分志愿参加的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组成,护理总值班由护士长轮流值班,行政总值班由职能科室工作人员轮流值班。为照顾老同志,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上一般不安排值班。4、医务科、护理部和办公室分别负责编排总值班“三条龙”值班表和值班

2、室管理,对新参加值班的人员进行培训;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值班表值班,因故不能值班的,应当提前与其他值班人员协商调换,并分别报医务科、护理部和办公室。二、值班人员职责1、医疗总值班、护理总值班、行政总值班分别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院医疗、护理、行政事务的临时事宜,及时处置突发、重大事件,传达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承接未办事宜,以保证全院正常工作,确保医院安全。2、接听值班电话。值班人员应及时、认真接听值班电话。语言文明,礼貌应答,对所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按有关程序报告处理,不得推诿拖延。重要来电或来电事项需要办理的,应要求对方尽量传真书面材料;没有书面材料的,值班人员要填写电话记录,按程序报批。一般情况

3、下,涉及业务咨询的来电,应告其与相关业务科室联系;涉及新闻采访事宜、群众信访问题的来电。应告其与办公室联系;涉及举报、投诉的来电,应告其与监察室联系。3、及时接收和转办文电。值班人员如收到传真或送达的文电,要在值班记录本上登记,注明收到时间。需要立即办理的文电,值班人员要立即报告带班院领导,并按照带班院领导的要求及时办理;不需要立即办理的文电,待上班后交由办公室处理。4、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日期、值班人员姓名,简明扼要记录值班时发生的事项和处理过程、结果以及需接班人员继续办理的事项,所记事项应当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字迹清楚,要素齐全,一事一记,标明序号。院办主任、医务科科长、护理

4、部主任应每月核查值班记录。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应按时接班,如因故无法按时接班,应当与当班人员联系,保证无缝交接,防止值班空白期。当班人员应主动向接班人员交接值班记录,特别要交代需续办的事项。接班人员要认真逐项办理需续办事项,并记录办理情况。三、值班应急处置1、值班人员接到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报告时,应立即报告带班院领导和医院主要领导,通知应急办负责人,并按领导指示认真办理有关事项。2、值班人员接到院内发生重大医疗纠纷事件时,应立即报告带班院领导和医院主要领导,通知医务科、保卫科、应急办负责人,并按领导指示认真办理有关事项。3、值班人员接到院内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件时,应立即报告带班院领导

5、和医院主要领导,通知安全办(保卫科)、应急办负责人,并按领导指示认真办理有关事项。4、在紧急、重大事件处置过程中,值班人员要积极主动协助有关科室做好联系、接发传真等工作。四、值班纪律1、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泄密信息,不得擅自披露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不得在值班室会客、闲谈,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值班室。2、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转移值班电话,不得利用值班电话聊天。3、值班人员不得酒后值班或在值班期间饮酒,要注意防火和电器安全,保持值班室的整洁卫生。4、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因出现脱岗、漏岗、值班电话无人接听等现象而导致严重后果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篇二:

6、医院安全巡查制度医院安全巡查制度为了随时掌握我院安全现状,及时发现安全的不利因素,消除安全隐患,特制定以下巡查制度:一、巡查时间采取定时和不定时相结合的巡查方式,定时巡查每天三次,上午、下午、晚上各一次。二、巡查人员住院部保安两人、门诊一人、秦川分院一人,住院部每日巡查由保安队长带队巡查,保卫科每周带队巡查一次。三、巡查部位住院部巡查区域:住院部大楼、住院部住宅区、住院部办公楼及住院部院区。门诊部巡查区域:门诊大楼秦川分院巡查区域:秦川分院大楼、秦川分院住宅楼及秦川分院院区。四、巡查内容1、有无可疑人员,发现可疑人员要进行盘查,无正当理由的可疑人员要带到保卫科,由保卫科进一步调查。2、全院电气

7、线路、照明、防雷装置是否完整,发现问题要及时告知科室。3、消防栓、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自动消防系统的喷淋头、消防广播、声光报警器、消防报警按钮、烟感报警器外观是否完整;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指示是否正常。4、监控系统摄像头方向是否正确、外观有无异常,有无缺失。5、病区有无矛盾纠纷隐患,对一般矛盾纠纷现场进行劝解,对无法劝解的要立即将情况报告给临床科室或相应行政科室。6、其它安全隐患和违反医院安全规定的行为。五、巡查要求巡查人员要着装整齐、严肃认真、保持高度警惕,询问、告诫要做到有礼有节;巡查情况要及时汇报,认真做好巡查记录。篇三:医院质量管理制度、方案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第一条 在院长和分管

8、院长领导下工作,制定工作规划、计划,具体组织实施全面质量管理方案、质量标准和考核办法,由主任委员主持工作,副主任委员协助开展日常工作,由医务科具体负责。第二条 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全体成员要自觉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医疗业务水平,要熟悉和了解各种质量指标和具体考核标准,严格执行医疗法律、法规。第三条 认真负责地执行委员会的决定和质量管理工作任务,每月组织一次对各科质量检查;每季度对各科室、各部门和各种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病历、处方的书写进行一次抽查。第四条 根据每次抽查结果,对医疗、护理质量进行评价,并提出改进措施。第五条 每半年进行一次医疗质量教育,检查事故、重大错误的防范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年

9、终召开总结会议,总结当年工作,制度下年工作计划。医院质量管理制度一、医院必须把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议事日程。二、医院建立由院质量管理委员会和科(室)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组成的管理体系,设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工作。三、质量管理组织根据上级对质量管理的要求和医疗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质量管理方案。四、质量管理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质量管理目标、计划、措施、效果评价、信息反馈等。五、定期对职工进行质量管理教育,组织他们参加质量管理活动。六、各项质量管理工作必须有文字记载,并由质量管理小组形成报告,定期逐级上报。七、对质量的检查结果要与评价、奖惩相结合,纳入考核内容。医院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实施方案第一

10、条 质量管理:(一)组织机构:管委会(院长、业务副院长)、管理小组(科负责人)、医务科专职人员(负责人、成员)、随负责人变动而变动。(二)管理职能:质控办主持医院质控日常工作,每月参与考评,归纳汇总结果,将问题和缺陷反馈到各部门核实和实施奖惩。(三)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由院领导通报医疗缺陷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提出下次会议检查落实要点;同时在会上充分征求各委员对质量管理的意见或建议;共同讨论持续改进办法,修订质量考核标准、效率指标、满意度调查内容等,最后形成决议。第二条 实施方案:(一)病历质量检查:1、每月抽查各临床科室归档病历10%以上,职能部门抽调具有临床经验的人员按

11、标准评分,评出不合格病历,将不合格条款用书面形式反馈到科室,三天内科室将反馈表返回医科后实施奖惩。对出现的质量问题举办讲座,列专题进行全院性质量宣传教育等。2、每月在现场考评时抽查近三日未出科病历质量,当场考评,按标准奖惩。(二)医疗质量考评: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实施对临床各科室、临床相关科室(医技部门、麻醉科和各分院等)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现场考评。月初,收集各科自查自纠报表,收集职能科室(信息科、医务科、党办、护理部、院感科、预防保健科、药剂科、医技部门和门诊部等)质量考评结果进行核实汇总,按标准评价,报财务科实施奖惩。质量考评中,收集到对行政职能部门(院办、党办、人事、总务科、财务科等)的意见

12、或建议,用书面形式反馈到相关科室,并收集整改意见、措施或改进方法。(三)缺陷管理:按缺陷管理标准在考评中找缺陷,日常工作中发现缺陷。核实缺陷按标准扣,罚款在当月科室奖金中兑现。第三条 持续改进措施:(一)医疗质量重大意见或建议:如评价标准不合理性、考评方法偏差,质量标准以外新的质量问题等。收集信息后认真分析,拟订合理的、可行性和长远质量控制目标。反复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交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报院领导批准后以文件方式规范。(二)考评中的意见或建议:当场面对其责任人认识其问题的不利面及危害性,共同商讨改进方法。一次不能解决的,下次考评中再次指出。对反复出现的共同性或习惯性问题,利用个别谈话、同类问题多人谈话、院周会、科主任例会、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或公开专题、专题会议和专题全院性讲座等方式强调、督促科室改进,贯彻落实医院质量控制总体目标计划。强化质量控制全员意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事务文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