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告知服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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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院告知服务制度篇一:住院医疗服务告知同意书住院医疗服务告知同意书欢迎入住太仓市第一人民医院,本院医务人员将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尊重科学,依法执业,以规范的诊疗服务来关爱患者的身心健康。治愈疾病,早日康复是医患双方共同的愿望,医患双方精诚合作是战胜疾病的基础,因此,医院特向每位住院患者告知:1、患者因病住院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并按规定办理住院手续。2、医院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同意权,如果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行使,必须办理委托手续签署书面“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必须确定与医院的联系方式。3、医院实行限制性陪护制度,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患者(如患儿)、限制性民事行为能力患者(如精神病人、意识障碍病人)、或

2、者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重病人必须有人陪护(ICU除外),负责生活的料理和看护。4、患者住院后不得离院,如果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院,必须征得床位医师同意,并签署“离院请假协议书”后方可离院。5、医院本着诚信原则以每日清单形式逐日向患者出示医疗费用。患者住院必须按规定交付医疗费用,一旦预交金额不足或补交费用不及时,医院电脑系统将自动关闭诊疗程序。6、医院规定探视时间为9:3012:30;14:0020:00,探视人员必须保持病区安静,禁止吸烟、饮酒、棋牌娱乐等,以维持医院良好的公共秩序。7、医院谢绝患者或家属以任何方式向医务人员赠送“红包”或宴请,如果您发现医务人员有索取患者财物或牟取其它不正当

3、利益的行为,可及时向院方投诉(投诉电话:53106933;53102340;53101356转2200或2300)。8、根据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医务人员在患者住院期间有权对其进行必要的检查、诊断、治疗、决定转科和出院等,如果患者有特殊需要,医院将在不违反法律、行业法规以及医学科学的前提下予以满足。9、医院作为三所大学及二所卫校的实习基地,具有带教医学实习生和实习护士的义务,希望您能理解和配合。10、患者住院过程中,一旦发现患有传染病而在非传染病区,将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立即转至传染病区进行隔离,希望能够理解和配合。12、医院设有“病房服务中心”,为了使患者在住院期间得到更多的方便

4、,“病房服务中心”将向患者提供有关的服务项目。13、患者在住院期间对医院的医疗服务不满意可向医院医务科投诉(投诉电话:53101356转2200或2211或2300)。患者签字: (患者法定监护人被委托人近亲属)日期:200年月日太仓市第一人民医院篇二:医疗告知制度医疗告知制度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权,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告知制度(一)告知人由本院有关职能部门和科主任、经治医师、主治医师、责任护士及有关人员担当。告知人在履行告知义务时,应注意采取合适的方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二)告知对象

5、为在本院门诊就诊和住院的病人及其相关人员(监护人、法定或委托代理人、近亲属、关系人),当患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必须告知本人方为有效,其亲属次之;对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患者实施医疗行为履行告知义务时,其知情同意权由其法定(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代为行使,患者必须签署授权委托书;患者本人因各种原因无法授权他人行使其知情同意权时,应当告诉患者的监护人或近亲属,并将患者无法正确表达自己意愿的有关情况做好书面记录。(三)住院病人所有的知情同意书保存在病例中;门诊病人的知情同意内容可直接记录在门诊病历中,并在病历相关记录处留有患方签字。在实施有关操作前,操作人员必须核验知情同意书。如果未得到告知对象的

6、同意并在相应病程记录或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则不得实施相关医疗措施(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除外)。(四)如果患方拒绝在病情危(重)、尸检等特殊情况的告知书上签名时,应有第三方(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律师等)有关人员在场或三名以上的医护人员共同向告知对象告知,将时间、地点、告知对象等情况作书面记录,并由医护人员联合签名。二、告知主要内容告知内容主要为患者病情、检验项目和治疗措施的目的、方法、步骤、预后及其存在的医疗风险、医院规章制度和诊疗秩序等相关情况,对一些风险较大的医疗措施必须告知可能产生的不良结果及防范措施,可能的预后,若不采用此措施可能对诊疗结果的影响等,主要

7、包括:(一) 实施各类手术、有创检查、治疗;(二) 输注血液及血液制品;(三) 实施麻醉;(四) 开展新业务、新技术;(五) 实施临床实验性治疗;(六) 实施手术中冰冻切片快速病理检查;(七) 对患者实施化疗、放疗、抗痨治疗等;(八) 使用具有毒性或成瘾性的药物;(九) 可能引起强烈过敏反应的药物及其敏感试验;(十) 一般情况下没有危险,但是因患者病情危重,有可能引起意外风险的操作;(十一) 技术本身没有生命危险,但是经济花费大,给患者造成较大经济负担;(十二) 在急诊或病情危重,处于抢救状态情况下,患者或其亲属要求终止治疗、出院、转院的。三、医疗常规告知(一) 门诊病人的诊断、诊疗计划等相关

8、医疗情况由接诊医师口头告知,必要时可直接记录在门诊病例中,并在病历相关记录处留有患方签字。(二) 新入院病人的初步诊断、诊疗计划、病情程度及可能预后等相关医疗情况,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24小时内以书面(病情告知书,下同)形式告知并签字。(三) 有新的阳性体征、检查、检验结果发现,需重大修改诊疗计划,由主诊医师或主治医师在24小时内书面告知并签字。(四) 病情危重或病情明显加重者,病情、诊疗计划、预后等由主诊医师或主治医师在30分钟内书面告知并签字,病危者必须立即发出病危通知书。(五) 危重病人因检查、治疗需要搬动时,须在搬动前告知搬动可能产生的病情变化等相关风险,并由告知对象在病历相关记录处签

9、字。(六) 转院途中可能出现的情况或必要的措施需告知与签字。四、有创诊治措施告知(一)有创诊治措施是指以非药物诊治为主的各种有创的诊断、检查、治疗和手术等医疗措施,包括各种手术、各种组织器官的穿刺及活检、各种内窥镜的诊治等。(二)告知内容包括:操作的必要性、操作方案、麻醉方式、操作和麻醉时可能出现的医疗风险等。(三)住院期间,病人为同一目的需反复进行肝穿,胸穿等检查时,须在每一次检查前告知相关风险。(四)操作过程中出现需要改变操作方案、麻醉方式或切除未告知组织器官等新的情况时,医务人员必须将相关新情况告知被告知对象,并取得其同意和签字后才能继续相应操作。(五)当出现危及患者生命安全的新情况,必

10、须紧急采取新的抢救性有创伤治疗措施时,在告知的同时不应当停止抢救措施。五、无创诊治措施告知无创诊治措施是指对人体组织器官无直接器械创伤的各种诊疗措施,包括药物治疗及各种物理治疗等。(二)使用有明显毒副作用、过敏反应、可能造成组织器官损伤的药物时必须事先告知。1 可能出现的毒副作用、过敏反应、对组织器官的损伤,并在门诊病例或住院病程记录中作记载。2 于药典规定要做皮肤过敏试验的药物,应当详细询问患者的药物过敏史,并在病历中做记录。3 药房在给门诊或出院患者配药时,所配发药物必须附药物服用说明。4 化疗每一疗程告知一次。5 可能引起不良后果的其他情况。(三)放射治疗,须在治疗前告知。(四)输血等血

11、制品治疗,须在使用前告知。(五)相关护理内容和要求由责任护士在医嘱下达后两小时内告知。六、特殊情况的告知(一)对急诊、危重患者正在实施抢救性治疗措施:1 患者亲属要求接患者出院的。经治医师要将亲属意见立即报科室领导,由患者所在科室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将终止治疗后可能出现的不良后果向患者亲属充分交代清楚,明确告知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医院不承担责任。将医师意见、亲属意见用专用病案纸详细记录,由经治医师和患者亲属签名,存入病历档案,方可同意亲属的要求。2患者亲属不同意医院拟对患者实施抢救性治疗措施时(如:急诊手术、气管插管、使用呼吸机、血液透析、输血、用药等)。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向患者亲属告知不接受抢救

12、性治疗可能出现的不良后果,以及医院对此不承担责任。告知情况必须详细记录,由经治医师和患者亲属签名,存入病历档案,方可同意患者亲属的要求。3因冰冻切片诊断的局限性,对拟行手术中冰冻切片快速病理检查的患者,应办理接受手术中冰冻切片快速病理检查知情同意手续。特殊情况下,由患者所在科室通知病理科,由病理医师、手术医师共同与患者亲属办理接受手术中冰冻切片快速检查知情同意手续;对临时决定实施手术中冰冻切片快速病理检查的,由手术者亲自或指定医师与患者亲属补办接受手术中冰冻切片快速病理检查知情同意手续。(二)患者要求自主决定或变更诊疗内容篇三:服务大厅一次告知制度服务大厅一次告知制度一、服务对象咨询或办理业务,经办人员应热情服务,按政策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一次性清楚地告知咨询事项的办理程序、有关手续、必要资料以及具体如何办理,确保服务对象明白满意。二、如果当事人手续、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交的材料及办事程序,并告知下一次办理的时间。对需一次性告知的事项,除电话咨询可用口头一次性告知的形式外,要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当事人。三、对不符合规定无法办理的,应当告知其原因及政策依据。四、要统一制定办事服务指南和一次性告知材料,以备办事人员索取。五、服务对象咨询的事项不属于被咨询人业务范围的,按首问首办责任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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