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惠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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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古代惠民制度篇一:中国古代的养老制度中国古代的养老制度几千年来以农业为主的中国古代社会,没有什么养老金、退休金,但是古人在养老方面花的心思并不少,除了家庭的“色样”,还有各类的养老机构,以及各种针对困难家庭的特殊照顾。北魏时期,政府为保证老人有儿女所养,首创“存留养亲”制度。其规定,如果犯人(犯罪极其严重的除外)的直系长辈老无所养,则国家应当对这个犯人减刑或刑罚缓期执行,即便坐牢,也一般关押在当地,不会刘芳到外地,以便其可以随时回家照顾老人。在特殊情况下,为了达到赡养老人的目的,可以赦免一些罪行不太严重的犯人。在唐代,社会上普遍形成了一种良好风气,子女不仅要在生活起居上照顾和赡养老人,而且

2、要在精神上保证老人的心情愉悦,当时称之为“色养”。如果儿媳妇不能“色养”公婆,那就可以成为休妻的重要理由。盛唐时期,一位叫李向秀的大臣,就因为妻子未能尽到“色养”公婆的义务而将其休掉。不管是一般家庭,还是官宦人家,唐代的老人除了物质上老有所养,还能笑着养老。唐代的家庭,若父母还健在,儿子一般就不出远门,也不分家,更不各自攒私房钱。这种养老的社会氛围,使得老人可以在儿女的全天侯照料下,安享晚年。到了清代,家庭养老的法律规定相当严苛,其中,如果老人因为养老无着而自杀,那么儿子要以过失杀人罪论处。这一点,虽然在现代法治社会不可能实现,但某种道德上的约束却是必要的。古代较高的死亡率和较低的寿命,注定相

3、当数量的老人会没有后代。公元521年,中国有了历史上第一家由政府开办的“养老院”南朝的梁武帝命令设立“孤独院”,专门收养老人和孤儿。从此,中国的养老院开始制度化。到了唐代,国家强盛,养老院更为普遍,当时称为“悲田院”。但名副其实的养老院是北宋时期的“居养院”,只收养贫困老人。而且,在宋徽宗时期,老人的年龄标准是50岁,使养老人群的范围得到了极大的扩展,称为历史上老人的黄金时期。同时,宋代的官员也特别热衷于慈善事业,譬如大文豪苏轼,任职于杭州的时候,就在城内设立养老院,并委任德高望重的僧人为院长,救济贫困老者。南宋初年,中国出现专门为包括老人在内的各种贫民设立的福利医疗机构,叫做“惠民和剂局”,

4、全部由各地方财政埋单。明代初期,朱元璋下令全国各地建立“养济院”和“惠民药局”。“养济院”是一个融收容和养老为一体的机构,与南北朝时期的“独孤院”类似。“惠民药局”则等同于南宋的“惠民和剂局”。养济院都设立在寺庙和道观里面或周边,因为在古代,寺庙和道观本山就收容弱者和老者,把政府公办的养老机构与这种带有宗教关怀的民办救济机构设置在一起,可以实现一加一大于二的效应,具有较强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老者有所目标,主动寻求救助。到了明朝嘉靖年间,京城除了加大养济院的数量与规模,还定期轮派官员进行督查,看贫者和老者有午饭吃,有无制度上的弊端。嘉靖十一年,在北京地区,仅政府免费提供给老无所养等各类穷人的衣服

5、,就花费275两银子。国家花钱,直接给老人购买生活必需品,在社会上形成一种极为良好的养老风气。清代延续明代制度,继续开办“养济院”和“施棺局”。即便到了清末国家较为衰弱之际,对养老的支出也毫不吝啬。如光绪年间的某一年,仅广东一省的养济院,就花费白银近万两。孝敬老人和赡养老人,一直是中国人的主流价值观。早在西汉初年,政府就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养老福利政策,对贫穷老人赠与麻布、绸布等多种衣料。东汉开国皇帝刘秀还下令。对全国贫穷老者给予粮食补贴。三国时期,曹操曾下令,年满70岁的老妇,如果没有丈夫和儿子的,国家必须赡养。这大概是中国第一个针对女性老人的救济政策。宋代的福利制度在中国历史上最为健全,甚至超

6、越某些现代国家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体系,延伸为从“养胎到祭祀”:当一个人还是胎儿时,就可以得到政府资助(孕妇补助),而死后的祭祀,也可以依赖政府拨款。明代的开国皇帝朱元璋出生于平民家庭,他问鼎皇位之后,规定年龄在70岁以上的老人,可免除其一个儿子的所有徭役。其实就是把这个儿子指定为老人的专职供养着,让老人因此能够得到较为富庶的赡养。到了明代中期,对老人的尊重,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百岁以上的老人,国家要给他定制高级、华美的正装,给予极大的国家奖励和荣誉,在全社会树立一种尊老、爱老、养老的风尚和氛围。篇二:中国古代社会救济主张中国古代社会救济主张文章概述中国的社会福利救济思想源远流长,可以追溯到

7、非常久远的年代,我简略地考察了从春秋战国时期开始到民国孙中山时期的相关资料,得出中国古代社会救济思想大致分为三类,第一是单纯的思想家提出一些关于之国安民的社会救济主张,它旨在告诉当权者应该做什么,怎样做才是对的,怎样做是错的;第二类是当权者切实实施的一些社会救济的办法,;第三类是一些一段思想家站在普通民众的角度提出我们作为百姓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社会救济,我们希望你统治者怎样做我们才觉得最舒服。本文把社会救济的思想从广义和狭义上,从正面和侧面上进行一些阐述,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一些简单的总结。第一、理论渊源(一)社会大同论产生于公元前500多年前,中国的乌托邦思想。实行公有制是大同社会的最高理想;政治

8、上则主张社会民主,选贤任能;经济上主张社会财富归全体人民所共有,生活上实现社会统筹,各得其所。在生产方面则是人人尽力去劳动,所有的社会成员均有保障。东晋时期抱朴子:无阶级、无君臣、无压迫社会;陶渊明桃花源记:大家共同劳动,安居乐业的世外桃园;宋康与之昨梦录:描述了一个人人平等、按需分配的理想社会;洪秀全愿道醒世训:创立“太平天国”。康有为1902年大同书:描绘了一个极乐世界,以仁爱之心作为大同社会理想的基石,同时汲取了自由、民主、平等思想,设想中涉及养老院、教育与医疗福利以及社会公益事业的经费,包含了丰富的社会保障的理念。孙中山是中国传统的大同社会思想的又一继承者,结合中国的具体情况,提出了民

9、生主义:“人民的生活,社会的生存,国家的生计,群众的生命。”主张兴办功利教育事业、保障完全就业,实行全面公费医疗,并设立公共养老院,收养老人,供给丰美,俾之愉快,而终其天年。当然这样的论调只能说是给社会福利或者说社会救济所要达到的不切实际的“共产主义”这个目标描绘一幅难以实现的彩图。(二)社会互助论社会互助论是儒家思想的一部分,强调社会成员之间的互助是可以付诸实践的一种社会保障思想。墨子:“兼爱交利”,“为贤之道将奈何?曰: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财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劝以教人。若此,则饥者得食,寒者得衣,乱者得治。”墨子。兼爱下篇。 孟子:“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慕”。 太平经:或

10、积财亿万,不肯救穷周急,使人饥寒而死,罪不除也。然智者当包养愚者,反欺之,一逆也;力强当养力弱者,反欺之,二逆也;后生者当养老者,反欺之,三逆也。 汉,于吉。 宋张载主张“救灾恤患,敦本抑末”,同时提出敬老慈幼,扶困,济贫。社会互助论是中国传统社会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互助则是中国人民的传统美德之一,同时也成为现代社会保障(福利)思想的重要源泉.(三)仓储后备论仓储后备论是一种主张建立谷物积蓄以备灾荒并济贫民的社会思想。 礼记?王制,“国无九年之蓄,曰不足;无六年之蓄,曰急;无三年之蓄,曰国非其国也。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九年耕必有三年之食,以三十年之通,虽有凶悍水溢,民无菜色。” 天有四缺,水

11、旱饥荒,其至无时,非务集聚,何以备之。 逸周书?文传篇仓储即在丰年之时把百姓手中的余粮收集起来就地建立仓库储存,荒年再行开仓赈济,即“惟以本乡所出,积于本乡,以百姓所余,散于百姓,则村村有储,缓急有赖,周济无穷矣”。仓储后备的目的在于救灾,避免灾荒之年百姓无法生存而铤而走险,维护社会稳定。是依靠国家力量来储粮备慌,保障社会成员基本生存权利的一种社会保障(福利)思想。中国历代都设立了不少常平仓、义仓、惠民仓等;唐朝时的仓储制度更为完备与系统 。种类有:正仓、转运仓、太仓、常平仓、军仓、义仓、神仓以及诸卫、东宫、诸司之仓。实施仓储制度,必然要重视农业。因此,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以农立国,“农本主义”思

12、想一直占上风。汉武帝时置常平仓以备荒年;汉宣帝时设常平仓汉书。食货志至元帝初元五年,因朝廷言其弊遂行罢废,明帝重复其制,其后至魏齐梁诸代多沿用之。(言心哲)。隋文帝开皇五年,义仓创设。义仓属于地方性济贫救灾设施。常平仓由朝廷兴办。仓储制度到宋代更为多元,除常平仓外,另有惠民仓作为辅助,又设广惠仓以赈灾济贫之用。原为地方赈灾的义仓到唐宋之后变质为县仓、郡仓。宋太祖令“诸州所属县各置义仓以备凶歉,是本取有余而补不足的原则”朱熹于南宋淳熙八年定社仓法,由地方豪富或者民家捐谷或向官府借谷,藏于该社,自治经营,以赈灾民。明清常平仓与社仓仍是救荒与济贫的最主要的措施。清代荒政则例载有贷粟之法:“凡歉收之后

13、,方春民乏,贫不能耕,或旱禾初插,夏遇水旱,及既雨既露,民贫不能耕种,速命州县开常平仓或社仓,出谷贷之,俾耕种有资,以得秋熟,其兵丁之贫乏者,亦贷焉,及秋视其收成之丰歉,收成在八分以上者,加息征还;七分者免息征还;六分者本年征还其半,来年再征其半;五分以下者,均缓征,以待来秋之熟。”清代除常平仓、社仓外,义仓仍然流行。大清会典曰:各就市镇,乡建廒,春颁秋敛,取赢散滞,奖善酬劳,悉依社仓条规。义仓在清代又称监仓,因仓谷皆由官府捐募而来,初亦官营,到嘉庆后始废官营改为民营,但仍有官府监督。因此,义仓具有半官营的性质。社仓则悉有民间志愿捐助,由人民自行管理,官府只核查其经营形式,以免社长、社副从中渔

14、利。除此之外,清代台湾尚有为原著民而设的 番社仓,始于雍正四年,为借给穷番本口粮而设,其制为“春借秋还,用不收息。”(四)社会救济论所谓赈济说,就是主张用实物和货币救济遭受灾害或生活极端困难无以生存的社会成员,以保障其最低限度的生活需要的一种保障思想。是儒家的学说之一。官方的慈善事业除仓廒制度外,主要工作还有济贫、养老与慈幼。官方的慈善机构最早可追溯到南北朝的“六疾馆”与“孤独园”。唐宋“悲田养病坊”,原为唐代佛寺所主持的悲田院。华严探玄记“福田有五种,恩田、敬田、德田、悲田与苦田。福田者,犹如农夫播种于田,有秋收之利,亦即多行善事于前,将受诸报于后”。第二、从广义和狭义,正面和侧面来看中国古

15、代的社会救助主张(一)正面和狭义的社会救助主张。中国古代的社会救助,从正面和狭义来看,就是实实在在对于需要救济的人采取的正面措施。首先是规定重点救助对象,鳏寡孤独者。孔子提出“济众助人,安老怀少”。孟子提出“民为贵,要使百姓接收统治,先从救济老幼、鳏寡孤独开始。周礼中提出备荒赈灾思想,灾前实行粮食储备制,灾后有12项具体的赈灾措施,然后就是体恤赈穷,特色在于对老幼及鳏寡孤独,废疾者的关怀,国家救助鳏寡孤独有特定的经费,再次就是无息贷款,贷粟,借钱。范蠡和李悝提出平粜救荒论,从而避免谷价波动,把一斗谷控制在30到80钱:管仲提出“九惠之政,“一曰老老;二曰慈幼;三曰恤孤;四曰养疾;五曰合独;六曰问疾;七曰通穷;八曰振困;九曰接绝。”老人死,政府供给棺橡。平时劝导老人家里的子弟,要为老人精心供食。“慈幼”措施包括:设掌幼一职负责慈幼工作。设掌孤一职负责恤孤工作,掌孤还要经常问候孤儿的生活情况。所谓“养疾”即国家设掌养疾一官职,专门负责聋、盲等不能自理的残疾人的生活,为残疾者治病,提供衣食,直至死亡。所谓“合独”即国家设掌媒官职,使鳏寡者再婚,给予天宅,帮助建立家室,三年内不承担国役。所谓“问疾”即国家设掌病一官,对老人及一般庶民中的患病者给予问候,对于病危者,国君还要亲往探问。所谓:“通穷”即国家设立通穷一官,及时发现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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