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不动产登记审批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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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 莞 市 不 动 产 登 记 审 批 意 见 表单位:平方米 公顷(亩)、 万元受理编号登记类型权 利 人 情 况单独所有 共同所有 按份共有权利人姓名(名称)证件种类证 件 号 码占有份额(按份共有时填写)不 动 产 情 况坐 落不 动 产 单 元 号面积不 动 产 类 型用途构筑物类型用海类型林种土地权利设定情况地表 地上 地下是否查封是 否土地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国有农用地使用权 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集体农用地使用权土地权利性质国有划拨 出让 作价出资(入股) 租赁 授权经营 其他集体批准拨用宅基地 批准拨用企业用地 集体土地入股(联营) 流转出让

2、荒地拍卖 其他土地使用期限土地使用终止日期房屋结构规划用途房屋总层数地上 层地下 层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基底面积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抵 押 情 况是否抵押是 否抵押范围抵押面积一般抵押被担保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最高额抵押最高债权数额债权确定期间最高额债权确定确定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债务人抵押顺位在建建筑物抵押范围地役权情况需 役 地 坐 落需役地不动产单元号初 审(国土审查意见)经办人: 年 月 日(房管审查意见)经办人: 年 月 日审查人: 年 月 日审查人: 年 月 日复 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复审人员填写审查意见)审查人: 年 月 日核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终审人员填写审查意见,并加盖“东

3、莞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等公章)审查人: (公章) 年 月 日备 注不动产登记审批意见表填写说明收件情况【受理编号】填写登记受理的编号(条形码号)。【登记类型】填写不动产登记的类型。权利人情况【单独所有/共同共有/按份共有】单独拥有全部份额的,勾选“单独所有”;多人共有,未明确份额的,勾选“共同共有”;明确份额的,勾选“按份共有份额”。【权利人姓名(名称)】填写权利人的姓名或名称。权利人为自然人的,填写身份证件上的姓名;权利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填写身份证件上的法定名称。【证件种类、证件号码】填写权利人身份证件的种类及编号。【占有份额】选择勾选“按份共有份额”的,需填写拥有份额(用百分

4、数表示)不动产情况【坐落】填写宗地、宗海所在地的地理位置名称。涉及地上房屋的,填写有关部门依法确定的房屋坐落,一般包括街道名称、门牌号、幢号、楼层号、房号等。【不动产单元号】填写不动产单元的编号。【面积】填写不动产单元的面积。涉及宗地、宗海及房屋、构筑物的,分别填写宗地、宗海及房屋、构筑物的面积。【不动产类型】填写土地、海域、无居民海岛、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森林、林木等。【用途】填写不动产单元的用途。涉及宗地、宗海及房屋、构筑物的,分别填写宗地、宗海及房屋、构筑物的用途。【构筑物类型】填写构筑物的类型,包括隧道、桥梁、水塔等地上构筑物类型,透水构筑物、非透水构筑物、跨海桥梁、海底隧道等海上

5、构筑物类型。【用海类型】填写海域使用分类体系用海类型的二级分类。【林种】填写森林种类,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等。【土地权利设定情况】根据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立情况,勾选“地表”、“地上”或“地下”。【是否查封】不动产已查封的,勾选“是”;不动产未查封的,勾选“否”。【土地权利类型】勾选土地权利类型,具体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农用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农用地使用权六类。【土地权利性质】勾选土地权利性质,国有土地包括划拨、出让、作价出资(入股)、租赁、授权经营、其他;集体土地包括批准拨用宅基地、批准拨用企业用地、集体土地入股(联

6、营)、流转出让、荒地拍卖、其他。土地所有权可以不填写。【土地使用期限】有明确土地使用期限的,填写批准文件或者合同等确定的使用期限。【土地使用终止日期】有明确土地使用日期的,填写批准文件或者合同等确定的使用终止日期。【房屋结构】分为钢结构、钢和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合结构、砖木结构、其他结构等六类。【规划用途】填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及其所附图件上确定的房屋用途。【房屋总层数】填写按照房产测量规范等技术规定计算的房屋总层数和所在层数。【建筑面积】按照房产测量规范等技术规定测量的房屋建筑面积填写,区分所有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包括专有建筑面积和分摊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填写建筑物套内面积。【

7、基底面积】填写建筑物基底面积。【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填写划拨决定书或者出让合同等文件确定的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未在规划、合同等有关文件中进行确定或者变化过于频繁的,可以不填写。抵押情况【是否抵押】不动产已抵押的,勾选“是”;不动产未抵押的,勾选“否”。【抵押物价值/抵押范围/抵押面积】分别填写主债权合同中约定的不动产的价值、范围及面积。【被担保债权数额/最高债权数额/确定债权数额】填写被担保的主债权金额。【债务履行期限/债权确定期间】填写主债权合同中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债务人/抵押顺位】填写主债权合同中约定的债务人的姓名或名称及不动产

8、抵押的顺位。【在建建筑物抵押范围】填写抵押合同约定的在建建筑物抵押范围。【担保范围】填写是否在合同约定了担保范围,在合同没有约定的,勾选合同无约定;在合同有约定的,勾选见合同,并对应填写合同编号及在第几条第几款约定。地役权情况【需役地坐落、不动产单元号】填写需役地所在的坐落及其不动产单元号。审批情况不动产登记的审批可以分为审核和核定程序。登记审核采用初审、复审两审制。【初审】由镇(街)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具体审查人和负责人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规定填写审核意见。【复审】由市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具体审查人和负责人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规定填写审核意见。【核定】登记机构有关负责人对登记结果的核查审定,并加盖“东莞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等公章。【备注】可以填写登记机构在审批中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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