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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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美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篇一:美国环境影响评价听证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美国环境影响评价听证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内容摘要:听证会作为公众参与的主要形式,在美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美国的环评听证制度较为完善,表现于其行政听证程序的立法详细、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反观我国的环评听证立法急待完善之处诸多,直接影响着公众参与环评的有效性。本文紧扣美国相关立法,全面探析美国环评听证制度,并详细剖析我国完善相关立法的可借鉴之处。关键词:美国 环境影响评价 听证会 中国听证会是公众参与的一个主要形式,为公众口头表达意见和提交证据提供了正式的机会。美国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听证制度渊源于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该法

2、第102条规定举行公众听证获取公众评议是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必经程序和内容;之后,美国环境质量委员会根据国家环境政策法于1978年发布了“国家环境政策法实施条例”,该条例使公众听证在环评中更具可操作性;另外,美国的联邦行政程序法也是环评听证的重要依据。公众听证对美国环评程序的影响力在美国,有正式听证和非正式听证之分。在正式听证中,是指行政机关有义务根据听证记录或充分考虑听证记录做出行政决定。如果环境法律中没有规定听证,或者只规定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决定时必须举行听证,没有规定必须根据听证记录作出裁决,这种听证则是非正式的听证。公众可通过随后取证的听证会对政府的决策进行评论和建议。虽然在美国环

3、评领域,公众的评论和建议对政府决策的影响不是必然的,而仅仅以可能性的形式存在,但是它对保证利益群体的利益,控制行政权力的滥用发挥着重要作用。美国有关环评听证的具体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第102条规定:明确规定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所征询篇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李阳环境影响评价关键词:周边环境建设项目环境调查法律手段 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在进行建设活动之前,对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建成投产使用后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进行调查、预测和评定,提出防治措施,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报批的法律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实现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的主要法律手段。建设项目不但要进行经济评价,

4、而且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科学地分析开发建设活动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并提出防治措施。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可以为建设项目合理选址提供依据,防止由于布局不合理给环境带来难以消除的损害;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可以调查清楚周围环境的现状,预测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范围、程度和趋势,提出有针对性的环境保护措施;环境影响评价还可以为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工程建设出现,随之而来的说各种我们不得不不去面对的环境问题我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创立自70年代,历经几十年的发展,正在逐步走向完善,它对于预防新的污染,缓减我国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起了积极作用。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一般是限于对环境质量

5、有较大影响的各种规划、开发计划、建设工程等。在我们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主要作用的是一些建设项目,包括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房地产开发(包括开发区建设、新区建设、老区改造)和其他共四个部分的工程和设施建设。我国对于环境影响评价有很细致的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这几个方面:建设项目概况;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和预测;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涉及水土保护的建设项目,还必须有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护方案。但是我们也能看出国家对于宏观经济建设上的环境影响评价做的可能不是很好,具体建

6、设项目固然对环境有直接影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大多数国家亦十分重视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但与具体项目相比,国家的重大经济、技术和产业政策,区域和资源开发规划,城市和行业发展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对环境的影响更大,如果说具体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是局部性的话,那么立法与政策对环境的影响则是全局性,一旦决策失误会给相当范围甚至全国的环境质量带来了一些重大损害和危害。而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则对国家宏观决策的环境影响评价长期未能予以足够重视,不能不说是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一个重大缺陷。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公众参与上已经越来越有显著的表现,近几年来,有市民对于在当地要进行的可能带来的不良环境影响

7、的工程建设对政府进行拷问,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事件时有发生,这不光说明我国公民的对于自身正当权利保护的意识不断提高,也说明了公众对于环境影响评价的参与也是积极的,对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不仅是政府,公众也应当积极参与到与我们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情上来。三、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完善1、 建立宏观重大决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我国现行的环境影响评价主要限定在建设项目对大气、水、噪声和生态等方面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和预测方面。这对于保证环境不会因建设项目的实施而出现明显的污染与退化,起到了积极的预防作用。但是我们必须注意到对环境施加影响的行为不仅来自于建设活动,更主要的于国家。与具体的建设项目相比,国家的决策行

8、为对环境的影响更大。因为单个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毕竟是局部的和有限的,而国家的一个决策一旦出台,其所造成的影响小则涉及某个地区的发展,大则影响全国。因而建立政府宏观重大决策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势在必行。(2)中国历史经验表明,国家的重大宏观决策对于生态环境具有重大影响。在1979年我国环境保护法(试行)颁布以前,中国没有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更谈不上对宏观重大决策的环境影响评价。但是国家不当决策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却长期存在着。如50年代的人口政策、60年代“农业以粮为纲、工业以钢为纲”政策等都对生态环境产生的极大的负面影响,教训是非常深刻的。1979年之后,我国虽然确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但由于评

9、价仅限于对具体建设项目的评价上,国家重大决策的环境影响评价仍然处于空白状态,结果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并没有能起到预防决策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例如1989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当前产业政策要点的决定,该决定将造纸、电镀、皮革、印染、焦化等行业作为国家重点支持的产业,结果这些行业很快得到迅速发展。但随之而来则是严重的环境污染。为了解决这些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业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国家不得不于1996年采取严厉的措施,对包括造纸、电镀、制革、印染、炼焦等行业在内的一大批企业实行取缔和关闭,给国家带来巨大经济损失。我国汽车工业政策也反映了决策对环境的影响。此外,进行宏观重大决策的环境影响评价,也有助于合理配置自然资

10、源、有计划地控制环境质量恶化、减少对环境的损害。鉴于进行重大决策环境影响评价的意义以及国外的经验,我国应建立对国家重大经济、技术政策和产业政策,区域和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城市和乡镇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等的环境影响评价。2、建立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影响评价的公共参与(Public participation)制度,指建设单位及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机关以外的其他相关机关、地方政府、社会团体、学者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地居民等,通过法定的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制作、审查与监督等的活动。(1)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是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国家普遍推行的做法。

11、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从国外借鉴而来的。而在各国和国际社会,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普遍推行的做法。(2)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是贯彻环境民主原则的要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目的,不是为了给建设者提供经营风险的评估,而是政府基于保护生态环境的公共目的所要求建设者进行的活动,其目的在于使政府的决策以及建设者能充分考虑其行为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从而尽可能地避免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因而具有浓厚的“公共”意味。5 这是因为,首先环境保护具有明显的“公益”色彩。各国政府保护环境的目的不是为一部分人、更不是为某个人的利益服务,而在于为本国全体人民创造一个适于生存的良好的环境。其次环境保护具有广泛的公众动员性。环境作

12、为人类生存的一个必需的要素,与每一个人的利益息息相关,环境质量的好坏对每个人都有直接的影响,因而与其它事务相比,公众对环境事务有着更加浓厚的兴趣和热情。在民主国家,环境影响评价的制作、审查程序中给予相关利害关系人表达意见的机会,可以满足在行政程序中赋与相关当事人“明了真相的权利”(the right to be informed)及“意见受尊重的权利”(the right to be heard)。在宪法上有正当法律程度(due process of law)规定的国家(如美国)能为保证公众有程序上的参与权提供最高的法律基础。6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国宪法在序言中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

13、必须依*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在1979年通过的环境保护法(试行)中就规定了“依*群众,大家动手”朴素的公众参与制度。1989年的环境保护法第6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进行检举和控告”。从以上宪法和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中可以推导出人民有参与环境管理的权利。另外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强调:“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检举和揭发各种违反

14、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进一步明确了我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政策。既然公民有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那么公民就有权利过问环境事务,特别是对建设在当地的对自身环境利益有影响的建设项目有发言权。政府亦应当征询他们的意见。这既因为当地居民往往是环境问题的直接受害者,也是贯彻宪法上环境民主原则的要求。(3)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可以提高决策、建设项目的效率和公众对决策活动、建设活动的认同。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除了是环境民主原则的要求外,也有利于提高决策与建设活动的效率。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项目与内容,受到地区的地形、地理与地质等自然条件,以及当地的产业、社会与文化因素的影响。在环境影响评价的进行过中,引

15、进公众参与,对建设单位或决策者而言,具有广泛吸收信息及集思广益的功能。通过适当的公众参与,可以及早发现问题,弄清问题的深度与广度、并能掌握当地的要害点,以及早寻求解决办法,避免在已经作出决策后才发觉问题,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白白地浪费资源。7 也有利于公众对决策、项目的及早了解,以得到公众的理解和支持。(4)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有助于提高公民的环境意识。建立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于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和参与意识有积极作用。据国家环保总局、教育部1998年的一项“全国公众环境意识调查”表明:我国多数公众认为我国环境污染状况严重,但把环境问题与其它社会问题相比较,则把环境问题排在社会治安、教育、

16、人口、就业之后;在环境知识方面,在13分的环保知识测试中,人均得分仅为分;在环境道德方面,只有25%的公众在购物时考虑到环保因素,35%的人愿意为了环保而接受较高的价格,30%的人在处理废弃物时符合环境道德要求;在参与环保活动方面,低度参与比例为%,高度参与比例仅为%.8 可见我国公民的环境意识和环境参与程度还很弱。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引进公众参与机制,对于加强环境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落实公众参与环境决策,具有积极意义。因此可以说无论对公民而言,还是对建设单位、国家而言,建立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都具有积极意义的。3、制定环境影响评价法,提升立法层次如前所述,世界上已有相当多的国家制定了专门的环境影响评价法。这表明这些国家已充分意识到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重要性。我国虽然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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