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制度的产权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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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制度的产权清晰篇一:产权清晰的认定产权清晰目录隐藏1 什么是产权清晰12 产权明晰的表现13 产权清晰的内涵24 产权清晰的内容35 产权清晰的判断标准46 产权清晰标准的重要性47 产权清晰标准的应用48 产权不清晰问题的解决59 相关条目10 参考文献xx什么是产权清晰1产权清晰是指要以法律形式明确企业的出资者与企业的基本财产关系责任要清晰,即企业在产权关系方面的资产所有权及相关权利的归属明确、清晰。它是现代企业制度在产权关系方面所表现出来的特征。xx产权明晰的表现1现代企业制度中产权明晰的表现是,如果企业的资产是由国家单独出资形成的,其企业的所有权,即对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

2、权利属于国家;如果企业的资产是由包括国家在内的多个出资者投资形成的,其企业的资产所有权属于包括国家在内的多个出资者按投资数额分别所有;而企业则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即由企业资产所有者委托或授权给企业法人对企业全部资产行使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企业产权关系明晰后,任何人都不得非法侵犯所有权和法人财产权。xx产权清晰的内涵2市场经济发展的实践表明,只有当稀缺资源的财产所有权被清晰地加以界定的时候,市场才会是有效率的。那么如何理解产权清晰的内涵呢?产权是在法律和社会认可基础上的“一束”经济权利。所谓产权清晰,实际上包含着两个方面的内涵:一是指法律意义上的产权清晰;

3、二是指经济意义上的产权清晰。产权只有在这两个方面都清晰了,才能体现产权的全部清晰。法律意义上的产权清晰是产权清晰的首要条件。它包括两层含义:一层含义是指在宏观上产权有比较完整的法律地位,在微观上产权有比较健全的法律程序;另一层含义是产权能得到真正的法律保护,最高占有权和实际支配权的“权益”或“全能”都会得到法律保障。从法律意义上的产权清晰来看我国的产权实践有两个问题:一是国有产权是清晰的,因为它在法律上有完整的法律地位,同时法律又真正地保护它;而民营经济中的财产权清晰问题却需要不断完善。如宪法规定社会主义公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却没有提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样就不能有效防范民有企业产权,特别是

4、其中的收益权来自公或私两个方面的侵害。这种对私有产权保护的不力可用一个例子来说明,比如贪污国有企业财产的人与贪污私有企业财产的人的适用法律就不一样。二是物质资本的产权清晰问题已为法学界和经济学界的理论与实际工作者所关注,而人力资本的产权清晰,应该说是人力资本的资本属性及其产权界定、权益保障等问题却还没有引起权力部门、法律与经济领域的理论和实际工作者的高度关注。经济意义上的产权清晰,是指产权在现实经济运行过程中是清晰的,是“一束”或“一组”权利。只有这组权利的权、责、利相统一的问题,在企业运营的实践中得到完全、彻底的界定和保障,才说明产权在经济上是清晰的。在企业的经营实践中,经济意义上的产权清晰

5、必须解决好两个问题:一是产权的最高所有权要得到充分体现,这主要是表现在财产的终极所有者对产权有极强的约束力上;二是产权的实际支配权应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实现权力、责任、利益的内在统一。根据这种要求,研究现实中的产权状况可以看出:国有企业和私有企业若从严格意义上的产权清晰来看,均不同程度上存在产权不清晰的问题。另外,物质资本所有者对物质资本的产权要求,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来说,都是比较明确的,但人力资本所有者对人力资本的产权要求尽管在理论上已经引起了高度的重视,但从实践层面上却远未付诸行动。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人力资本的相对作用不断加强,人力资本的相对价格不断提高。人力资本固有的特性

6、不同于物质资本,界定人力资本产权,保障人力资本权益,需要变革传统的产权制度,以充分调动人力资本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这对家族企业来说意义尤为深远。xx产权清晰的内容3所谓“产权清晰”,主要有明确的产权主体,对相关资产行使占有、使用、处置和收益等权利;有清晰的产权边界;理清产权关系;权责相等。产权主体所谓产权清晰更多是针对国有企业而言,对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来说,并不存在这种问题。私营企业的投资者不论其组织经营形式是什么,投资者是明确的自然人,投资者的目的就是实现资本的保值增值,为其带来更大的利润。自然人投资者关心自己所有权产生的收益,资本追逐利润的本能在自然人身上得到最充分体

7、现。自然人具有产权利益维护及对所有关捍卫的强烈;中动,因此其经营积极性、动力或者是对经营者的监督、监管和约束都是出于利益的追逐和资产的安全性。因此产权主体问题更多的体现在国有企业中。国有企业中产权主体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就是资本所有者缺位,另一个就是经营者缺位。首先从法律上来说,国有企业的所有者为全体人民,是全民所有,但是却不能体现在经济运行当中。所有者缺位体现在经济运行当中,虽然法律上有明确的所有者,但是没有可操作性。在缺乏任何化的资本所有者代表,不能直接享有或分享资本收益;无论企业收益多少,所有者无权享有,试问谁能有利益的追逐,谁能有捍卫资本安全性的本能?这种体制注定是缺乏活力,又没有

8、有效的约束,难以防止资产流失,最终导致国有资产无法实现增值保值。所以法律上的产权清晰不代表经济实质上的产权清晰,企业经营运转不仅仅需要体现在法律上也体现在经济实质上。另一方面经营者缺位不是指缺少厂长、经理,而是缺能遵守市场规则、有经营者素质、能独立决策的职业经理。所谓经营者素质是具有风险意识、有效的防止市场风险、承担市场风险的能力。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经营者多数是上级任命的行政规则,多数是技术方面的专家但却是经济管理方面的白痴,因此对于市场的风险意识、企业的经营运行、资本的保值增值都无力保证。即使某些经营者受责任心与事业心的驱使、在竞争中成长起来、在失败中吸取教训,已经具备了职业经理的素质,但在目

9、前产权制度下,他们并不能发挥职业经理的作用,也不能创造出本应创造的价值,因为行政力量还左右着他们的经营决策和行为。从上述分析中来说,产权主体模糊从表面看来是国有企业效率低下甚至亏损,但本质上就是对股东利益的损害、对股东主权的掠夺。国家所有、人民所有这个主体太笼统太庞大。目前国有企业的利益主体是全体人民,但直接控制企业的往往是不同的利益主体,有时维护的不是全体人民的利益,而是自己的利益。首先把主体明确了,产权高度清晰才是建立现代市场体系的基础,是解决国有企业各问题的根源。只有股东维护自己的利益、经营者维护股东利益才是正确的方向。产权边界所有者为有效使用其财产,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而明确经营和使用其

10、财产的权力、责任和利益,明确产权边界也是前提之一。只有在产权制度建立以后,明确了人们可交易权利的边界、类型及归属问题,而且能够被有关交易者以至社会识别与承认,交易才能顺利进行。什么是产权的边界?笔者认为首先应该是说某样物品到底是属于你的还是我的,应该有一个区分的界限;其次就是产权中各种从属权利应该有较为明显的区分界线。从产权的排他性可以看出,两个人不能同时控制同一事物某种相同的权利,只能由惟一的人来控制。由于产权是可分的,所以人们不仅将产权作为整体来出让,也可以将其分割为部分甚至一个个单元来出让,所以其界线、计量对象对于实际操行来说是必要的前提。企业产权可以横向分解为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和让

11、渡权,也可以纵向分解为出资权、经营权和管理权;从其存在方式上,还可分为价值形态的产权和实物形态的产权。如果说产权边界不清,则不能分清各种权利之间的界限,就不能分清各权利的责与利;可能会形成多头控制、不利于企业管理效率;也有可能形成利益分享不公,损害了主体利益,使得交易费用增加,市场失灵,进而严重影响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效率的提高。因此产权的边界清晰是产权清晰的重要方面之一,只有明确了产权边界,明确各经济主体的权利界线,建立起财产的排他性,才能保护所有者合法权益。产权关系理顺产权关系也是产权清晰的一个重要方面。在产权清晰的条件下,所有者维护自己的权益,经营者维护所有者的权益。在产权关系明晰的公司

12、制下,董事会是所有者的代表,出于维护和增进自身利益的需要,将管理者的经营能力作为主要标准择优录用,并在实践中加以考评。通过这种强有力的产权约束机制,使管理岗位上永远立着优秀的管理者。因此,优秀的管理者和良好的企业管理可以说是建立在产权明晰基础上的一种派生效果。事实上,良好的产权关系本身寓含着遴选优秀管理者的机制。权责相等各产权主体的权、责、利关系要界定清晰,即各产权主体既要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职责,同时也要使自己的利益得到保障。它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明确界定两个以上平等所有权之间的权、责、利关系。第二,明确界定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权、责、利关系。这就是目前在产权理论中讨论得较多的现代企业

13、制度中的委托一代理关系。就所有者和经营者而言,关注双方的利益关系同等重要,当双方利益得到平衡时,经营者会从自身利益出发内生出约束机制来经营企业,使企业资产得到有效营运,从而达到资产的保值、增值及双方共赢的目的。我国国有企业的问题就在于所有权与经营权没有在实质上分开,两个权能均为政府兼任,所以从经营性竞争性领域退出的应该是政府的行政角色而非国有企业。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的目的并不是让国有退出,变为非国有,而是利用股权多元化的权力制衡机制和激励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使财产的终极所有者的利益尽可能得到最大化的保证。第三,明确界定经营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权、责、利关系。现代大公司的特征之一是公司规模的扩

14、大和经营领域或范围的扩大。扩大的方式或是横向联合或纵向一体化。正是由于跨行业、跨生产环节的急剧扩展导致经营管理的复杂化,公司内部权利结构才日趋庞大和分工精细。公司内部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各部门之间存在着经济协作、交往关系,同时又存在着独立的利益关系,因此经营者和经营者之间产权的明确界定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xx产权清晰的判断标准4产权清晰,指的是不同产权主体之间产权权属关系的清晰。即不同产权主体之间有清晰的产权界限存在,可以分清楚谁对某项财产拥有产权以及拥有何种形式的产权和拥有多大份额的产权。判断某一财产产权是否清晰,可以从产权的两个构成部分入手,一是看产权主体是否清晰,二是看产权客体是否清晰。

15、如果两个部分都清晰,则整体的产权就是清晰的;反之,产权就是不清晰的。1、产权主体清晰及其判断标准产权主体清晰,是指财产产权最后归属的主体是清晰可辨的自然人主体,而不是模糊的虚拟主体。之所以要强调产权主体的自然人属性,是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权具有强烈的经济内涵,要求产权主体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很显然,只有自然人可能满足这些要求,虚拟主体则完全不符合要求。在人类社会里,最基本的单位是人,这里的人指的是自然人。人类的所有活动,包括全部的经济活动,比如生产与消费,其主体都是自然人。虚拟的主体,比如国家、公司、公社、社团等,只是一种组织形式,是自然人为了某种目的建立起来的组织。这些虚拟的主体,是依存自然人的存在而存在的,只是名义上的主体而已,其实际主体依然是自然人,是隐藏于虚拟主体后面的自然人。因此,虚拟主体本身不可能从事任何实际的活动,做出任何具体的行为,其所有的名义上的行为,都必须通过其内部的自然人代理行使。具体到产权上面,虚拟主体作为产权主体,只具有名义上的意义,任何产权权利的行使都是由虚拟主体内部的自然人代理的。而且,在承担责任方面,任何名义上由虚拟主体承当的责任,最后的实际承当者都无一例外的是自然人。此外,虚拟主体作为产权主体,会掩盖住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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