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地调院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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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2期(总第200期)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办公室 2017年3月目 录我院院长朱锦旗出席全国地质调查工作会议并作典型发言我院贯彻落实2017年全国地质调查工作会议精神我院组织学习贯彻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江苏首部地质环境监测规划发布江苏启动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工作江苏省地面沉降控制区划分方案获批谋划落实服务支撑 积极推进矿地融合江苏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完成泰兴市区域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调查报告通过专家评审郑徐、宁安(江苏段)和宁启高铁沿线废弃露采矿山调查完成江苏省土壤修复技术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在南京召开矿产所举办干热岩成因机制及勘探技术培训我院组织“三八妇女节”活动廉政微讯我院院长朱锦

2、旗出席全国地质调查工作会议并作典型发言 2月23日上午,2017年全国地质调查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在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开展的2016年度省级地质调查院、省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承担国家公益性地质调查项目的行业地勘单位和院校下设的地调院的评优工作中,12家单位获得优秀,其中江苏省地调院在省级地调院系统位列第一。 我院院长朱锦旗出席会议,并作为地调院系统代表作“聚焦科技创新,推进矿地融合,全方位支撑服务国土资源工作”典型发言。发言从地质工作形势分析,地质工作定位、成果与成效,下一步工作思路三个方面详细阐述了我院的工作情况。根据江苏省情和自身定位,我院一步一个脚印,逐渐总结出适合自己的发展思路,并不断推

3、陈出新,寻求突破。一是精准定位,积极谋划地质工作改革转型。聚焦(培育)政府需求,服务城市化进程,向生态环境拓展,走“矿地融合”之路,在成果转化中荣光,全面提升社会影响。二是主动作为,全面支撑国土资源工作。聚焦重大战略、生态文明,敏锐捕捉地质工作的新机遇,支撑服务国土生态管理、地质环境管理、矿产资源管理、区域经济和城市发展、地质灾害防治等。(院办公室)我院贯彻落实2017年全国地质调查工作会议精神 近日,我院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2017年全国地质调查工作会议精神,院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及重要项目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院长朱锦旗带领大家学习了姜大明部长对2017年全国地质调查工作会议的批示,中国地

4、质调查局局长钟自然,副局长王研、李金发在全国地质调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报告,结合江苏省情详细解读了我院未来工作的发展方向。地质工作要服务地方政府,围绕地调局、省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的战略安排和工作需求,创新工作思路。会上还对2017年省地勘基金项目立项进行了讨论。(院办公室)我院组织学习贯彻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 2月15日,我院组织召开党委扩大会议,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部署2017年度地调院工作。会议由院党委书记陈火根主持,院党委全体成员和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首先由朱锦旗院长传达了李侃桢厅长在省国土资源会议上的讲话,仔细解读了会议主要精神;结合省厅提

5、出的2017年度重点工作,对我院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要求推进“矿地融合”、用好“土十条”等六项重点工作,并对加强综合管理提出强化能力建设、加强多元交流等四项具体举措。其次,由院纪委书记王俐俐传达省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提出了今年我院廉政建设的具体思路。 此后,会议对各党支部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陈书记就全体党员进行“五查摆五强化”,提出了契合地调院实际的九个方面切入点。(党群工作部)江苏首部地质环境监测规划发布 近日,江苏省地质环境监测规划(2016-2025年)正式发布实施,这是江苏省贯彻落实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推

6、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也为全省地质环境监测工作指明了方向,标志着全省地质环境监测工作全面提速,迈入新阶段。 规划从完善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加强地质环境监测管理、提高地质环境监测技术水平和推进地质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四个方面对未来一段时期内的全省地质环境监测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规划明确提出了建立健全“部门协同、省市联动”的地质环境监测工作新机制,围绕突出地质环境问题,计划实施地下水监测工程、国土(耕地)生态地质环境监测工程、突发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程、地面沉降监测工程、海岸带侵蚀淤积监测工程5项重点监测工程,由省、市两级共同推进建设。(环境所)江苏启动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工作 近日,为做好2017年

7、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启动了全省地质灾害隐患点拉网式排查工作。厅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制定了全省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指南,并已派地质灾害防治专家组奔赴各地全程参与并指导排查工作。 此次排查按照全省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指南,统一全省地质隐患点排查标准。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以县(市、区)为单元开展,首先对2016年地质灾害隐患点逐一进行复查,新增加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力争查清灾害类型、规模、威胁范围以及发展趋势,严格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制。对于潜在险(灾)情等级达到中型(含)以上或稳定性较差容易发生险(灾)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经厅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技术人员确认后,将作为年度重要地质

8、灾害隐患点加以重点管控。 排查区域为所有可能存在地质灾害隐患或易于发生地质灾害的危险区域、危险部位和危险地段。重点排查城镇、乡村、医院、学校、酒店、集市、景区等人员密集区;铁路、公路等交通干道沿线;大中型水库、桥梁隧道、港口等重点基础设施周边;露采矿山、水电工地等。 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将通过全省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管理系统上报厅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建立全省地质灾害隐患点大数据,融入全省“互联网+国土资源”信息管理平台,更全面地掌控全省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提高全省地质灾害应急反应速度,降低地质灾害隐患风险。(地灾中心 院办公室)江苏省地面沉降控制区划分方案获批 为进一步做好地面沉降防控工作,

9、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在省国土资源厅和水利厅组织下,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编制了江苏省地面沉降控制区划分方案,现已经省政府批准发布。 方案根据江苏省地面沉降机理及省内当前沉降现状,确定了地面沉降控制区划分依据、原则和划分指标、方法,将全省平原区(除非沉降区,即含水层缺失区及基岩分布区)划分为3类地面沉降控制区:重点控制区,次重点控制区和一般控制区。其中共划分重点控制区11个共3248km2, 次重点控制区14个共15961km2, 一般控制区3个共59040km2,并分区提出了防控目标和措施。 力争至2020年全区地面沉降速

10、率控制在每年20毫米以内,沉降中心沉降速率控制在每年30毫米以内;强化工程建设地面沉降的防治,提高重大工程安全运行的地质保障能力。全面促进地面沉降监测与防治的区域联动与协作;建立健全地面沉降防治法规体系、标准体系、数据共享机制和信息平台;完善重点地区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建立覆盖全区的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地面沉降综合防治能力将明显提高。地面沉降防控措施主要包括禁采或者限采主采层地下水;加强区域供水工程及管网建设;加强建设项目取水水资源论证及地下水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危险性评估;补充建设地下水位监测井;建立健全地面沉降监测网,开展地面沉降监测;加强城建区深基坑降排水工程管理和

11、监测;对高铁、轨道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沿线骨干监测网进行完善。(环境所)谋划落实服务支撑 积极推进矿地融合 近日,我院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提出的2017年度重点工作,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提出了“转变发展理念,及时调整规模扩张的旧模式,创新地质工作模式,积极思考如何从做大往做强转变”的工作思路。开展了20项科研立项申请工作,推进开展项目15项,涵盖了土壤环境对策研究,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国土耕地监测,土壤污染防治研究等多个方面。其中“江苏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对策研究”课题成果得到了石泰峰省长的亲笔批示;江苏省国土(耕地)生态地质环境监测工作连续3年成为江

12、苏省省委、省政府和江苏省国土资源厅重点工作任务;江苏省“十三五”国土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通过;被省环保厅列为“土十条”重要支撑单位;推进“矿地融合”内涵深化被列入江苏省国土资源厅2017年7项重点突破工作任务之一。初步探索了调查评价、规划、合理利用与修复、整治全过程的“矿地融合”,为出台推进矿地融合实施意见提供支撑,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矿地融合”。(土地中心)江苏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完成 近日,我院协助省国土资源厅编制完成了江苏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到2025年,建立全省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体系,全面掌握和监控全省矿山地质环境动态变化情况,大力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共

13、同参与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新机制。 “新老”问题明确治理责任按照江苏省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查技术要求(指南),以县(区、市)为主要单元,组织专业队伍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查,全面系统查明在建矿山、生产矿山、废弃矿山、政策性关闭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类型、分布、规模和危害程度。确定“新老”问题认定原则。 编制治理规划 建立监测体系 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和责任划分情况,组织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根据省情,研究制定江苏省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技术标准,加快监测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全省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体系。 整合矿产与土地相关政策 促进矿地融合 探索出台整合政策

14、与资金、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有关政策措施,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新模式,切实提高治理成效。同时,根据不同矿种和开发方式,建立差别化、针对性强的矿业用地政策。 强化源头预防 加强信息公开 严格矿山开发准入管理,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同时,各地应及时准确公开各类矿山地质环境信息,及时回应矿山企业、矿区群众和社会公众关切,鼓励群众监督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工作。(矿环中心)泰兴市区域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调查报告通过专家评审 近日,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在南京组织专家对“泰兴市区域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报告顺利通过评

15、审。“泰兴市区域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调查”属江苏地调院与泰兴市政府合作开展的“泰兴市综合地质调查”项目的专题成果之一,是为响应“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以县(市、区)为单元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调查试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针对泰兴市域范围开展的压覆矿调查工作。 在全省选择重点区域开展压覆矿调查试点工作是省国土资源厅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又一项重要举措,将为下一步重点区域的快速开发、建设提供更有力的保障。泰兴市区域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调查作为“县域压矿调查”试点工作,系统调查了泰兴市域分布的二氧化碳气和地热两种重要矿产资源,通过对其区域地质背景、矿产特征、地质环境影响等的详细剖析,认为矿产赋存地质条件与开采方式决定矿产开发不会影响地面工程项目建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即便存在建设项目选址范围与矿区范围重叠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只要不压覆或破坏开采井及相关设施,对矿山开采无影响,经双方协议,可不作压覆处理。因此,调查报告建议省厅同意对地热、二氧化碳气两种重要矿产资源不作压覆处理,可作为泰兴市区域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的依据。该项工作是泰兴科学规划建设的工作基础和前提,是当前充分保护国土资源前提下的创新服务。省国土资源厅资源处处长胡建平、院党委书记陈火根参加会议。(基础所)郑徐、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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