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环境保护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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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工程环境保护实施细则编制:校核:审核:第一项 总则1.1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依据设计文件有效控制项目范围与重要环境因素有关的活动,减少或防止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和污染,保护和改善自然生态、工作环境,修建环保型工程,满足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细则。1.2 环境保护管理的依据是:国家、行业及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标准、实施细则、条例以及上级机关的有关规定及设计文件。1.3 项目环境保护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强化过程控制”的原则,实施“纵向管理责任到底,横向管理责任到边”的管理体系。第二项 环境保护组织体系2.1 项目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负

2、责 人: 组成人员:、2.2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框图(详见附件1)第三项 工作职责3.1 项目部是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国家、地方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项目部管理办法、制度的具体落实,对员工和劳务工进行环保知识的教育、培训,监督检查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及项目部环保措施的执行情况,确保本单位环境目标、指标的实现。3.2 项目部负责人是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项目部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决策,组织工程管理部、物资设备部、行政管理部识别、评估和确定重要环境因素,制定重要环境因素、重大污染源管理方案、实施细则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配置环境保护必要的资源,对环境保护做出显著成

3、绩和贡献的员工提出表彰,上报奖励意见;负责成立环保事件调查组,调查处理严重环保事件,并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3.3 项目部工程管理部负责贯彻执行环保相关管理办法、制度,监督检查本单位及所属工程队自建的生产、生活设施环保情况,开展环境保护教育,对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下达整改通知,参加严重环保事件的调查处理,建立环保工作台帐。负责落实环保管理办法及本单位的制度,参加工作区域、生活区域中的重大污染源确定,制定环境管理方案、环保控制措施、应急预案,并将相应的环保措施纳入施组中,并在施工作业过程和业务管理过程组织实施,随时监控特殊施工环境、关键过程和特种作业设备对环境保护的影响,及时修改管理

4、方案和相应的环保措施,并负责指导实施。3.4 项目部行政管理部负责对员工和劳务工的环保知识教育、培训工作和环境保护有关信息的传递工作。 3.5 项目部兼(专)职环保员,具体负责项目部的环保管理办法、及本单位的制度落实,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环保措施、方案的执行情况,执行重要环境因素、重大污染源预防方案和应急预案时,必须在场监督检查执行过程情况,有义务对员工、劳务工进行环保教育,建立环保工作台帐,及时做好相关记录。第四项 管理制度4.1 环境保护规划制度在施工前对生产生活区域的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进行调查,根据国家、地方政府、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管理办法,结合设计、业主单位对环境保护的要求,制定施

5、工过程中环境保护计划和具体措施,确保实现规定区域的环境保护目标、指标。 4.2 环保宣传教育制度4.2.1 项目部负责对员工和劳务工进行环境保护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所在地政府有关环境保护规定的学习教育,进行岗前环保知识教育,使全体员工熟悉环境保护的法规标准和管理办法,掌握本岗位的环境影响和环境因素,提高环保意识。4.2.2 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使用前,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控制的技能培训。4.2.3 驻地和施工工地进行必要的标语、图片、文字宣传,教育员工和劳务工树立“爱护地球、保护自然生态、环保从

6、我做起”的思想意识。4.2.4 党政工团各级组织应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紧密结合企业环境保护的形势,广泛深入环保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4.2.5 各项环保活动要安排具体、目标明确、力争实效,树立典型、以点带面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4.3 重要环境因素、重大污染源评价制度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由项目部负责人组织技术、安检、材料、机械人员,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工艺流程图所确定的工序,共同识别、评价出施工区域的重要环境因素和施工过程的重大污染源。4.4 污染源控制制度4.4.1 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应根据识别、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因素,制定相应管理方案、措施和紧急事件的应急预案,有效控制重要环境因素及重大污

7、染源。4.4.2 环境保护的策划内容要纳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中,并按规定进行审批后组织实施。4.4.3 技术、质量管理部门应针对作业项目特点、作业环境和岗位的环境因素,编制环保技术交底,同施工技术交底一并下达至作业班组。4.4.4 对施工场地、作业场所、运输道路、生产设备与设施均应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4.4.5 处于市区、风景区、保护区等对环境影响较大的工程项目,应组织专业人员认真研究、分析,制定环境保护技术措施及管理方案、应急预案,重要环境因素应按规定建档、登记、上报,并定期监测、评价。4.4.6 对施工生产和生活中可能产生的污染源,制定相应的防范、控制措施,避免对施工人员造成伤害和影响

8、驻地群众的正常生活。对生产生活垃圾分类存放、集中控制,在指定地点或允许地点集中处理,达到防止或减少污染的目的。4.4.7 对使用的外部劳务人员,一律纳入本单位的环境管理范畴,在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要求劳务人员遵守环境法规和环保要求,积极做好环境管理工作。4.4.8 对可施加影响的相关方,要通告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其行为,保护环境。4.5 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制度4.5.1 环境保护监督检查按国家、地方政府、行业颁布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司的管理办法进行。4.5.2 环境保护检查原则上与安全检查同时进行,侧重于检查所制定的措施、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发现新风险,由项目部对新风险进行

9、评价,确定是否为重要环境因素,并填写环境因素调查评价表(见附图2),上报评价为重要环境因素、重要环境因素清单(见附图3),经本单位领导批准,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门。4.5.3 工程管理部门的经常性检查、专项检查、定期检查要有详实的记录,提出整改建议,对整改的结果要及时进行验证。4.5.4 积极参加地方政府和上级机关组织的环境保护检查活动,积累环境保护管理经验,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4.5.5 定期检查 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环境保护检查,工程管理部组织,技术、质量、生产、物资设备部、行政管理部等部门参加。4.5.6 专项检查工程管理部、专(兼)职环保员对所辖生产区域、生活区域根据其评价出的重要环境

10、因素和制定的控制措施、方案等进行专项监督检查。4.5.8 经常性检查 1)现场环保员每日进行巡回检查。2)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环保工作。4.5.9 检查报告制度工程管理部门应于每月25日将检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以书面形式报项目部领导批准后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以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4.6 限期治理制度自然生态保护区、游览区等环保敏感地区,对环境因素和污染源要重点监控,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对影响环保的行为要限定治理时间、内容、对象和效果,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必须按限定时间治理完毕,达到环保要求的条件或指标。4.7 环保工作报告和监测制度特殊地区的环境因素

11、和特殊环保内容受地方政府或指挥部的监控,做到与监理、业主取得联系,定期汇报工作,及时办理规定的监测手续。4.8 环保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发生环境污染和环境因素事故,按相关规定执行,控制事故发展,减少事故损失和影响。4.9 奖励处罚制度4.9.1 项目部对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在环保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造成环境事故和事件的单位和人员给予经济处罚,奖罚规定执行公司相关规定。4.9.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项目部领导审核批准给予奖励;1)在环境保护工作理论、方法、实践等方面卓有建树者。2)及时排除环境污染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4.9.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处罚:1)发生

12、事故的单位及事故的主要责任者。2)环境保护受到项目部、监理或地方政府通报批评或处罚的单位。3)因环境保护事故、事件,给企业信誉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责任者。第五项 施工环境基本保护措施5.1 植物、植被保护措施在有植物、植被的地区施工时,一搬应选择原有便道或无植被的线路,植物、植被茂盛地区尽量采用人力施工方式,避免机械对植物、植被的碾压;施工车辆和机械严格按规定线路行驶,不得碾压线路外植被;不得砍伐灌木、割草、挖树根作为取暖材料,施工人员尽量减少活动范围;加强防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建立防火责任制,制定防火制度,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防火期,在防火期内严格管理。5.2 野生动物保

13、护措施教育全体职工树立动物保护意识;不追逐、惊扰、袭击、猎捕野生动物,禁止人为干预野生动物的正常生活。不购买、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5.3 人文、自然景观保护措施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教育,取弃土场、砂石料场、机械摆放等严格按设计及业主指定的地点设置,避开一级景观保护区;施工驻地及施工场地布局合理、有序,避开特殊景观区;施工驻地、施工场地、取弃土场及砂石料场等场地使用结束后,应迅速撤离,对场地进行及时清理,清除油渍和垃圾,平整地面,按地方政府要求进行景观恢复;施工人员严禁在沿线地区开荒,严禁采集有观赏价值的野花野草。5.4 噪音控制措施施工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机

14、动车辆允许噪音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电钻、发电机、切割机、搅拌机、振捣器、运输车辆等高噪音施工作业,要合理安排时间,尽量减少噪音污染;加强对设备的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降低噪音等级。5.5 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前认真调查水源、河流及地下水分布情况,认真研究由于施工驻地设置、施工场地及工程主体对地表水、地下水活动的影响,按国家有关规定保护水环境,做好施工驻地及施工现场排水设施建设,达到国家排放标准,保证生活、生产排污不污染地表水及地下水源,禁止向水体倾倒建筑垃圾和其他有毒物质。5.6 空气环境保护措施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杂草以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的物质。施工所用汽

15、车、发电机等机械设备保持性能良好,减少废气的排放量。施工运土加盖防尘盖布,对运输道路适时进行洒水,防止灰尘散扬。5.7 水土保持措施雨天禁止沟坑开挖作业,防止降雨冲泡沟坑造成松散土体的流失。在土层不稳定地域施工,要进行加固处理,防止塌方、泥石流发生。在植被覆盖地区施工时,施工后原样恢复。弃土严禁丢弃至河流、冲沟、涵洞、桥下、排水沟渠内。地形平坦地区,基坑的开挖土按规范要求就近堆放,特别要防止土、石顺坡滑落。5.8 生产垃圾处理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余土、弃渣,及时运至规定的弃土场。弃土场应设置排水沟与片(块)石挡墙,防止冲刷和滑塌,并做好绿化和植被施工。也要加强废旧料、报废材料的回收和管理,减少污染,保护环境。执行施工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六项 控制程序和相关规定6.1项目总工负责本单位环境管理方案、控制措施、应急预案的组织制定和实施。技术人员负责其环境管理方案、控制措施、应急预案的实施过程;施工人员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中环保措施的制定和交底;环保员,负责环境管理方案、控制措施、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过程的检查,重要工序、关键过程跟班检查。6.2 环境经费管理,本着满足环境保护需要的原则,注重施工生产过程中的环境经营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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