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九年级思品总复习考点(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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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部分 法律知识1.知道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并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1)法律的含义: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特殊行为规范。(2)法律有哪些特征?(为什么说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答: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即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保证实施的。(最本质特征)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3)法律是一种社会行为规范,但它又不同于道德、纪律、章程、宗教戒律等其他社会行为规范。从制定、发挥作用的保障机制、适用范围各方面都有不同的特点。(4)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的关系如何?答:区别:法律是由国家

2、制定或认可的,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而道德是在社会生活中逐渐形成的,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我们的内心信念来起作用的。联系: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相互渗透、相互支持,所以我国既要坚持依法治国,又要坚持以德治国。xK b1 .C om2.懂得法律通过规定权利与义务规范人们的行为,通过解决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1)法律的内容:法律以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规定人们享有什么权利,应该履行什么义务,并对不履行义务的行为予以制裁。(2)法律的功能:法律具有制裁功能,更具有保护功能,即保护人们的合法权益。3.知道法律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保护,了解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

3、基本内容。(1)为什么说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需要法律的特殊保护?(即必要性)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由于其自身的生理心理特点和不成熟、不能独立等特性,需要对他们进行特殊保护。(2)我国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两部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3)家庭保护的内容是什么?答:家长要要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尊重、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和残疾未成年人;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和订婚。禁止溺婴,弃婴。(4)学校保护的内容是什么?答: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未成年人全面发展。 尊重未成年

4、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尊重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 保护未成年人在在学校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等。(5)社会保护的基本内容是什么?答:保护未成年人身体的安全与健康。A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戏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安全和健康;B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思想和心灵健康。A建立和完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特别是公共图书馆、各级青少年活动中心或少年宫等,应对未成年人优惠开放。B社会各个方面应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C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

5、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图书音像制品。D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对有特殊天赋或者有突出成就的未成年人,应当为他们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6)司法保护的含义及基本内容各是什么?答:含义: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国家执法机关通过依法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所实施的保护措施。 内容是什么?A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特殊制度。 B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C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受抚养权。4.了解一般违法和犯罪的区别,知道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自觉抵制“黄、赌、毒”和“”邪教等不良诱惑。(1)

6、违法行为的含义和类别是怎样的?w W w .x K b 1.c o M答:含义:违法行为是指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类别:A从违法情节轻重看,违法可分为:一般违法与犯罪。B从所违反的法律看,违法可分为:违宪行为、刑事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2)犯罪是违法的一种,即违反刑法的行为,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3)犯罪必须同时具备的三个基本特征是什么?答:严重社会危害性。(最本质特征) 刑事违法性。(法律标志) 刑罚当罚性。(必然后果)(4)一般违法和犯罪的区别:(在所违反的法律、对社会的危害、应受到的惩罚等方面有着严格的界限。)一般违法行为是指对社会危害不大,情节

7、轻微,没有触犯刑法,只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的行为。(包括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两类。)犯罪是指违法情节严重,对社会危害很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违法行为。(5)为什么说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答:一个人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往往有一个演变的过程。有了不良行为不加以改正,任其发展,便会去干一些违法的事;若再不会头,就会发展为犯罪。(6)自觉抵制不良诱惑,是避免违法犯罪的重要主观条件。要自觉抵制“黄、赌、毒”和“”邪教等不良诱惑。5.学习在日常生活中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能,知道未成年人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和途径,树立自我保护意识,能够运用法律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七年

8、级下7.3 P68-70)(1)在日常生活中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能有哪些?(或在家庭和家庭生活和公共场所我们应该怎样自我保护?)答:家庭生活:要注意防火、防气、防盗。公共场所:A、严格遵守交通规则;B、在体育活动中注意安全,做好准备活动;C、发现险情,要量力而行;D、预防精神污染,避免受毒害;E、要善于识别骗子的骗术,避免上当受骗。(2)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正确的做法是什么?答:正确的做法是:及时寻求法律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3)我们应树立自我保护意识,掌握自我保护的本领。(4)未成年人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和途径主要包括哪些?答:诉讼途径。(即打官司,包括刑事诉讼、民事诉讼、

9、行政诉讼三种);非诉讼途径。(包括投诉、调解、裁决、仲裁、复议、申诉等)法律服务。(法律服务的主要机构是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它们从不同的方面给人以法律帮助)法律援助。(打官司遇到困难时,还可以获得国家的法律援助。) 新 课 标 第 一 网6.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学会尊重他人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八年级下5.2:P14-15)(1)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如何?(或公民权利与义务的统一表现在哪些方面?)答: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有权利就有义务,有义务就有权利。每个公民既是权利的享有者,也是义务的承担者。不能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也不能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公民的权利与义

10、务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公民正确行使权利,忠诚履行义务,作出更多的贡献,国家才能更加富强,才能提供更好的条件来保障公民的权利。)公民的某些权利与义务是一致的。(如劳动权、受教育权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2)维护权利主要包括哪三方面的内容?(公民怎样积极维护权利?)答:依法享有权利。公民应当依照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依法制止各种侵权行为,使自己的权利不受侵害。依法行使权利。公民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必须采取合法的方式,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和自由。尊重他人的权利。每个公民在行使和维护自己的权利时,要尊重和维护他人权利,因为他人的权利与我们个人的权利

11、具有同等的地位。(3)公民怎样自觉履行义务?答:法律鼓励的积极去做。 法律要求的必须去做。 法律禁止的坚决不做。7.知道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八年级下71 P51-P52(1)为什么受教育既是我们的权利又是我们的义务?答:从公民的自身发展和对国家的要求来讲,受教育,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从国家的繁荣发展和对公民的要求来讲,受教育又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新 课 标 第 一 网(2)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怎样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答:可以向村委会或居委会反映情况。向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和教师请求帮助。必要时向人民法院起诉。(3)作为正在接受

12、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中学生,应如何履行受教育的义务?(履行受教育义务的主要内容)答: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认真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8.知道法律维护保护公民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侵害,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的特殊保护,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不得侵犯和危害别人的健康、生命和权利。(八年级下6.1 P30-31)(1)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的含义及其重要性各是什么?答:含义: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是指公民的身体由自己支配和控制,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拘禁、搜查和侵犯的权利。重要性:人身自由是公民

13、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必要条件。(2)我国法律对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作了哪些具体规定?答:法律禁止对公民的身体或住宅进行非法搜查。法律保护公民不受非法逮捕和拘禁。我国宪法和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3)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包括哪两方面?其含义是什么?答: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由生命权和健康权两部分组成。A、生命权:生命的存在和生命的享有是公民行使其他权利的前提,是每个人的最高人身权益。B、身体健康权:包括身体健康权利和精神健康权利。健康权是我们重要的人身权利。(4)自觉维护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应该怎样做?答:为了更好地维护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我们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有关法律,增强防范和保护

14、意识,懂得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一旦受到伤害,要懂得依法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以讨还公道和获得赔偿。我们享有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的权利,相应就有义务不去伤害别人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5)执法人员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必须进行搜查的,要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并由执法机关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6)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9.了解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能够自觉尊重他人,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八年级下6.2 P37-39;人52-53)(1)人格尊严权的含义及内容各是什么?答: 含义:人格尊严权,是我们作为人应当受到他

15、人最起码的尊重的权利。 内容:人格尊严权,包括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 、隐私权等。(2)肖像权肖像是指描绘具体人物形象的绘画和照片,它是公民身体特有的缩影或真实写照。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赢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3)名誉权名誉就是一个人的名声,是社会成员对某个公民的品德、声望、信誉等方面的评价。公民的名誉代表公民的人格尊严。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4)荣誉权荣誉是国家、社会、组织授予公民的一种美名或称号。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荣誉证书和奖章。(5)姓名权公民的姓名是区别于其他公民的称号或代号,一般情况下,还包括公民的曾用名、别名、笔名等。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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