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商务粮食系统大型商业综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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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晋城市商务粮食系统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全市商务粮食系统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系统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思想,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组织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推动消防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火灾防控能力,确保系统内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二、整治时间即日起至10

2、月。三、整治范围和任务整治范围: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城市商业综合体(不包括住宅和写字楼部分的建筑面积)。任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大型商业综合体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商贸行业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四、整治重点(一)建筑使用功能。1.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实际使用功能是否与设计功能一致。2.经过特殊消防设计的,是否按原设计文件要求落实相关针对性技术措施。3.内部装修改造是否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导致建筑耐火等级、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设置等不符合要求。(二)建

3、筑消防设施。1.是否按消防技术标准或经批准的特殊消防设计文件设置消防设施。2.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验维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3.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报警、控制、模拟灭火测试等功能是否符合要求。(三)防火分隔设施。1.防火分区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或经批准的特殊设计文件要求。2.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是否完整有效。3.建筑外墙设置外装饰面或幕墙时,其空腔部位是否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四)消防安全管理。1.大型商业综合体产权单位、委托管理单位以及各经营主体、使用单位是否分别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设立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并逐级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4、。2.从事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的机构是否具备相应资质,经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是否违规出具虚假、失实文件。3.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取得中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4.是否逐楼层、逐区域、逐级、逐岗位明确重点岗位人员和员工的消防安全职责。5.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是否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6.是否违规住人、违规设置库房或者超量存放易燃可燃商品货物。7.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五)灭火救援条件。1.建筑外墙是否违规设置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

5、援的障碍物。2.是否根据需要设置灭火救援窗,有无明显标识。3.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是否满足火灾扑救要求。4.微型消防站建设是否符合标准,是否落实管理、训练、值守、联动等工作制度,是否具备及时处置初起火灾能力。五、整治措施(一)严密防火分隔。防火分区不合理的应重新划定、设置。防火分隔不到位的,应按规范要求采取分隔、封堵措施。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的,应及时修复,保证完整有效。建筑外墙设置外装饰面或幕墙时,其空腔部位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进行封堵。(二)加强设施维护。大型商业综合体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并定期维护保养,

6、定期组织对电气系统进行保养和检测,每月对自动排烟窗联动开启功能进行全数测试,及时拆除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外墙障碍物,在灭火救援外窗设置明显标识。(三)实施智能管控。大型商业综合体应接入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在主要进出口、人员密集部位安装客流监控设备,使用燃气的部位应设置燃气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装置,具有电气火灾危险的场所应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利用手机APP实时动态查看消防设施运行状况。(四)压实主体责任。大型商业综合体应成立由建筑主要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为组长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与各经营主体、使用单位逐一签订责任书,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至少配备一名专业管理人,鼓励聘用

7、注册消防工程师,专职负责消防安全。(五)建强消防队伍。大型商业综合体微型消防站应经过当地消防部门拉动测试,有条件的应建专职消防队,积极参加消防安全区域联防联控,建立与现役消防队联勤联动机制。消防部门组织大型商业综合体调查摸底,制定完善针对性灭火作战预案并开展演练,积极开展自动消防设施测试和灭火救援技战术研究,加强对微型消防站、专职消防队的指导、调度。(六)加强宣传培训。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危险性,大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大型商业综合体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全员消防培训和演练,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人员须取得中级及以

8、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七)强化监督检查。对经过专家评审并投入使用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应逐条梳理其特殊消防设计及相关针对性技术措施,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严格依法实施责令“三停”、行政拘留和临时查封等处罚和强制措施。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大型商业综合体,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六、工作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5日前)。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整治工作职责,迅速开展工作。(二)排查整治阶段(9月6日至10月15日)。一是开展全面排查。组织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整改。9月20日前

9、完成排查工作,并报送附件1和附件2。二是实施重点整治。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整改难易程度及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研判,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附件1:晋城市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晋城市大型商业综合体基本情况汇总表)(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6日至10月31日)。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一律重新进行整治,检查验收情况纳入2018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10月3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八、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将开展专项整治作为防止火灾发生、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落实、抓出成效。(二)严格督导问责。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明查暗访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要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三)完善长效机制。要边整治边总结,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要进行专题研究并及时修订完善有关法规标准。联 系 人:刘晋敏联系电话:2056801(传真)邮 箱:附件:1.晋城市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基本情况统计表2.晋城市大型商业综合体基本情况汇总表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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