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农田调查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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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07239号二七年八月三十一日四川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全国土地调查办审核批准,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四川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的通知(川府发200720号)的要求,为保证我省第二次土地调查(以下简称“全省土地调查”)的顺利开展,依据国务院部署的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制订本实施方案。一、主要任务按照

2、国家制定的统一技术标准,全面查清全省土地利用状况,直接掌握真实准确的各类土地数据。(一)农村土地调查。1.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以县(市、区)为基本单位,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按照统一的土地调查技术标准,实地调查全省城镇以外每块土地的地类、位置、范围、面积、分布等利用状况,查清全省耕地、园地、草地、林地、村庄等各类土地的分布和利用现状。2.农村土地权属调查。调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公路、铁路、河流以及农、林、牧、渔场(含部队、劳改农场使用的土地)等国有土地的使用权状况。充分利用已有土地调查成果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二)城镇土地调查。依据地籍调查技术规程,充分利用已有地籍调查成果调

3、查城市、县城所在地建制镇内部每宗土地的界址、范围、界线、地类和面积等利用状况以及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对县城以下建制镇,可采用抽样统计方法,统计汇总出各类用地面积。(三)基本农田调查。由县(市、区)组织,依据本地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基本农田保护区(块)划定和依法调整的资料,将基本农田保护地块(区块)落实至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统计汇总出各级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的分布、面积、地类等状况并登记造册。(四)专项用地统计调查。在农村土地调查和城镇土地调查基础上收集利用有关资料,统计工业、基础设施、金融商业服务、开发园区和房地产等用地的利用状况。(五)省、市、县三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1.建立省、市

4、、县三级土地调查数据库。按照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标准,以县(区、市)为单位组织开展集影像、图形、地类、面积和权属于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对影像、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和基本农田等数据进行管理;以市(州)为单位,结合市级管理模式,整合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市级土地调查数据库;省对市、县两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全面整合,建立省级土地调查数据库,满足省级国土资源管理对土地基础数据的要求。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数据库之间的数据上传、接收、交换、备份、更新维护和日常应用。2.建立市、县地籍信息系统。各市、县按照地籍信息系统建设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组织建立地籍信息系统,对城镇土地调查的图形数据、宗地属性以及

5、各种表、卡、册等数据信息进行集中管理并提供编辑录入、查询统计、日常变更、制图输出、登记发证以及办公流程等管理功能,满足日常业务和管理需求。(六)统一时点变更及成果汇总。1.通过土地变更调查,将调查成果统一到2009年10月31日同一时点。2.数据汇总。在土地调查数据库的基础上逐级汇总各级行政区内的各类土地调查数据以及基本农田和城镇建设用地等数据,形成全省各级行政区内的综合及专题调查汇总成果。3.图件编制。利用数据库管理和计算机辅助制图等技术对全省土地调查图形数据进行整理缩编,编制省、市、县三级系列土地利用图件、图集和各种专题图件(集)等。4.成果分析。根据土地调查成果,结合相关资料信息开展土地

6、利用状况分析。对耕地、基本农田等各类土地的数量、分布、利用结构及其变化状况进行综合分析,评判土地利用的集约节约程度,预测变化趋势,为科学合理利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出建议。根据土地调查及分析结果,编制全省各级土地调查报告。为保持调查成果现势性,按国家统一部署,调查结束后,每年进行一次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对土地利用变化状况进行全面调查,及时汇总调查成果。全省建立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制度,运用航空航天遥感等高新技术手段定期对城市等重点地区和耕地、基本农田、建设用地等重点地类进行变化监测,周期性覆盖全省,及时检查各地变更调查工作情况并利用监测成果积极做好调查成果维护和应用工作。二、技术方法(一)以航空

7、航天遥感影像为主要信息源。农村土地调查充分应用航空航天遥感技术手段,及时获取客观现势的地面影像作为调查的主要信息源。采用多平台、多波段、多信息源的遥感影像,包括航空航天获取的光学及雷达数据;采用基于DEM和GPS控制点的微分纠正技术,提高影像的正射纠正几何精度;采用星历参数和物理成像模型相结合的卫星影像定位技术和基于差分GPS/IMU的航空摄影技术,实现对无控制点或稀少控制点地区的影像纠正。(二)采用内外业相结合的调查方法。农村土地调查以正射影像图作为调查基础底图,充分利用现有资料实地对每一块土地的地类、权属等情况进行调查并详细记录,绘制相应图件,填写外业调查记录表,确保每一地块的地类、权属等

8、现状信息详细、准确、可靠。以外业调绘图件为基础,采用目视解译与计算机自动识别相结合的信息提取技术,对每一地块的形状、范围、位置进行数字化,准确获取每一块土地的界线、范围、面积等土地利用信息。城镇土地调查充分运用全球定位系统、全站仪等现代化测量手段,开展大比例尺权属调查及地籍测量,准确确定每宗土地的位置、界址、权属等信息。(三)基于统一标准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方法。系统整理外业调查记录,按照国家统一的土地调查数据库标准和技术规范,逐图斑、宗地录入调查记录并对土地利用的图形数据和属性数据进行联结,形成集图形、影像、属性、文档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以地理信息系统为图形平台,以大型关系型数据库为后台

9、管理数据库,存储各类土地调查成果数据,实现对土地利用的图形、影像、属性等空间数据及其他非空间数据的一体化管理,借助网络技术,采用集中式与分布式相结合方式有效存储与管理土地调查数据。考虑到土地变更调查需求,采用多时序空间数据管理技术,实现对土地调查数据的历史回溯。采用数据库优化技术,提高数据查询、统计、分析的运行效率。全省以市(州)为单位,统一应用通过国土资源部测评的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库应用软件。(四)基于网络的信息共享及社会化服务技术方法。借助现有的国土资源信息网络框架,采用现代网络技术建立先进、高速、大容量的全省土地利用信息管理、更新的网络体系,按照“省市县”三级结构分级实施,实现各级互联和

10、数据的及时交换与传输,为国土资源日常管理提供信息支撑,为各相关部门和社会提供土地基础信息和应用服务。(五)土地调查的比例尺与坐标系。按国家提供的基础图件,全省农村土地调查以110000比例尺为主。除甘孜、阿坝和凉山三州部分县按150000比例尺外,其余地区按110000或更大比例尺开展农村土地调查。在城市和县城所在地的建制镇等城镇范围内开展大比例尺调查。全省城市、建制镇、开发区等城镇土地调查采用1500比例尺。农村土地调查坐标系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城镇土地调查坐标系由各地确定。三、主要成果通过开展全省土地调查工作,全面获取覆盖全省的土地利用现状信息和土地权属信息,形成一系列不同尺度的土

11、地调查成果。具体成果主要包括:数据成果、图件成果、相关文字成果、土地数据库成果等。(一)数据成果。1.各类土地面积数据;2.基本农田面积数据;3.不同坡度等级的耕地面积数据;4.田坎系数测算及应用成果;5.城镇土地利用分类面积数据;6.各类土地的权属信息数据。(二)图件成果。1.土地利用现状图件;2.基本农田分布图件;3.城镇土地利用现状图件;4.土地调查图集;5.图幅理论面积与控制面积结合图表。(三)文字成果。1.综合报告。(1)土地调查工作报告;(2)土地调查技术报告;(3)土地调查成果分析报告。2.专题报告。(1)基本农田状况分析报告;(2)城镇土地利用状况分析报告;(3)专项用地统计调

12、查分析报告。(四)数据库成果。1.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2.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四、组织实施(一)进度安排。2007年7月1日全面启动调查工作,在国家提供的调查基础资料后,用两年半时间全面完成全省土地调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1.2007年7月至2009年6月开展农村土地调查,逐地块查清全省城镇以外农村土地的位置、类型、面积、分布等利用状况,查清农村土地权属状况。2.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开展城镇土地调查,2009年底完成全省城市、县城所在地建制镇的城镇土地调查。3. 2009年底在农村土地调查和城镇土地调查的基础上,通过调查汇总统计分析,查清工业、基础设施、金融商业服务、开发园区和

13、房地产等用地的分布和利用状况。4. 2009年底完成基本农田的上图、登记造册,查清全省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5. 2009年底完成包括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基本农田数据和城镇调查数据的省、市、县三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的建设,逐级提交数据库成果。6.通过变更调查,将土地调查成果统一到2009年10月31日同一时点,逐级汇总土地调查成果。同时建立全省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及时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二)组织实施。1.全省土地调查的组织领导。(1)建立机构,加强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全省土地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是土地调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省、市(州)、县(市、区)三级

14、政府逐级签订土地调查责任书并列入各级人民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体系,作为重要的考评内容。省政府已成立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各级要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土地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包括发展改革、经济、监察、民政、财政、人事、国土资源、建设、水利、林业、农业、环保、统计、测绘、政府督办室等部门,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对调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其中涉及调查业务指导和检查方面的工作由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牵头负责;涉及调查经费和物资保障方面的工作由各级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门负责;涉及民政勘界、城镇建设、水利、林业、基本农田和农用地、环保、基础测绘成果等资料由各级民政、建

15、设、水利、林业、农业、环保、测绘等部门负责协助提供;涉及数据统计和分析方面的工作,由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统计部门负责处理。其他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做好调查工作的具体业务和日常管理事务。各地可根据需要成立调查技术专家组,对调查中遇到重大技术问题进行研究解决。(2)强化责任,督查督办。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将组织督查组对工作启动、外业调查、内业建库等阶段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的调查领导小组也要对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不定期督查督办,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3)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全省土地调查要严格执行成果核查和检查验收制度。充分利用遥感、全球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和计算机技术对调查成果进行内外业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申请检查验收。实行分阶段检查验收制度,凡是上阶段达不到要求,不向下阶段转进,切实把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的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4)依法调查,严明纪律。按照土地调查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开展全省土地调查。对土地调查不重视,组织领导不力,工作进度迟缓,调查成果不合格以及调查图数弄虚作假的,省政府将追究有关当事人和当地政府领导的责任并冻结该地区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直至整改合格。2.省、市、县调查任务分工。按照国发200638号“国家整体控制、地方细化调查、各级优势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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