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油田公司小修作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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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吉林油田公司规章制度制度编号:JLYT-ZC-03-2014 发布版本:A吉林油田公司小修作业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油水井小修作业是油田维护生产、采取增产措施的核心手段。修井作业的精细管理是油田开发精细量化管理的一部分,是油田开发生产的需要,是实现油田科学有效开发的需要。为此,根据中国石油勘探与生产分公司油田开发管理纲要和采油工程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作业管理的范围包括:作业设计的编制和审批、施工队伍管理、施工质量管理、作业监督管理等。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自营区各采油(气)厂、扶余综发布日期:2014年6月23日实施日期:2014年6月23日合服务公司。第四条 采油厂作业管

2、理部门可以为工艺所、作业科或工程技术科,以下统称为采油厂作业管理部门。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第五条 公司机关各部门职责:(一)钻采工程部归口管理公司小修管理工作,负责审定年度各采油厂维护性作业方案,负责小修作业技术和质量管理;负责外部小修队伍的资质审查。(二)生产运行处负责小修作业力量协调、小修作业提速、外部小修队伍的引进、准入审查及考核评价。(三)企管法规处负责招标额度以上外部小修合同的法律审查。(四)概预算管理部负责小修作业价格的审定。(五)财务处负责小修资金的批复。(六)招投标中心负责组织小修作业招标工作。第六条 采油(气)单位的主要职责:(一)负责油水井维护性作业方案的编制。(二)负责地质

3、设计和工程设计编制和审批,以及重点井施工设计的审批。(三)负责作业前准备和甲供材工具供应,满足小修施工条件。(四)进行施工过程监督管理并负责资料整理上报工作。(五)参与施工队伍的考核工作。第七条 施工单位的主要职责:(一)负责施工设计的编制和审批。(二) 在确保井控健康安全与环境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提高施工质量。(三)抓好生产协调工作,提高作业时率。避免因为工具、设备不到位影响进度。(四)强化现场HSE管理,落实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措施。定期组织现场检查,遇有不符合现象,及时整改。(五)配合作业事故的分析、调查和统计上报。协助事故调查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制定控制防范措施。第三章 作业承包管理第

4、八条 各采油、作业单位推广小修作业承包管理模式:(一) 承包管理模式可以是包井、包区块或者包总工作量等方式,但总体思路应围绕实现“有效传递属地责任”和 “少修、精修、快修”的根本目的。(二) 应要坚持小修承包政策长期不变,并在运行过程中不断发展完善。(三) 制定承包政策时应充分考虑作业质量和作业速度的关系,要确保政策平衡,在保证作业质量的前提下提高作业速度。第四章 作业设计管理第九条 油水井小修作业施工均持有三项设计,即地质设计、工程设计、施工设计;设计格式及内容应遵循Q/SY 1142-2008井下作业设计规范。中石油内部队伍严格执行井下作业管理系统编制小修设计,实现网上运行审批(外部队伍可

5、以参照执行)。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一)地质设计中应明确施工内容和施工目的。在地质设计中提供井身结构数据、地层压力数据、地层岩石物性、井内流体特性等基础资料,并对井控风险给予提示,为工程设计和施工设计提供依据。(二)工程设计应以地质设计为基础,以工艺措施方案论证结果为依据,主要包括上次作业完井参数、历次作业情况、作业设备、井下工具、配套器材、主要作业工序以及技术要求、工程质量、井控和HSE要求等内容。(三)施工单位根据地质设计和工程设计的要求编写施工设计,施工设计内容要具体详实,可操作性强,应包括井控和HSE内容。第十条 井下作业设计单位资质要符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井筒工程设计资质管理办

6、法(中油工程字2006425号)要求。第十一条 一般油水井的地质设计、工程设计、施工设计人员应具有现场工作经验和相应专业的中级技术职称;“三高井”的地质设计、工程设计、施工设计人员应由具有现场工作经验和相应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施工设计人员应持有有效的井控操作证。第十二条 油井小修维护性作业地质设计由采油厂地质所或采油队编写,工程设计由采油厂作业管理部门或采油队编写,施工设计由施工单位编写。地质设计由地研所审批;常规油井小修维护作业井,工程设计由作业管理部门组长审批,年作业两次或三次的高频作业井由工艺所长审批;特殊工艺试验井、年修井四次以上的疑难治理井、有安全环保风险的重点井等由总工程师审批;施

7、工设计由施工单位技术管理部门审批。第十三条 新井投产投注、注水井小修作业、油井其它非维护性作业施工,地质设计由地研所编写,所长审批;工程设计由作业管理部门编写,所长(或科长)审批;施工设计由施工单位编写,技术管理部门领导审批。水平井、特殊试验井、“三高井”等重点井的三项设计均由所属单位总地质师和总工程师审批。第十四条 为提高设计针对性,对于老井小修作业设计增加设计修改栏目,针对油杆扶正器安装位置、增加或减少扶正器、内衬管位置、更换杆管等需要现场决策的内容,由采油单位作业管理部门的技术人员或授权现场监督、采油队技术员直接在现场修改,提高设计的针对性和适用性,真正实现一井一策。设计现场修改范围仅限

8、于生产管柱部分,措施工艺管柱参数及安全环保等内容需要修改时必须履行设计变更审批程序。第五章 安全及环境保护第十五条 油水井作业设计中必须重视安全及环境保护工作。地质设计应明确存在安全及环境保护风险的因素。工程设计应根据安全环保风险因素制定防范措施,规定所需仪器装置、装备的性能等级等。施工设计应根据地质和工程设计,明确操作步骤,制定应急预案。第十六条 作业设计、现场布置及施工过程必须遵照吉林油田公司石油与天然气井下作业井控管理规定要求执行。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必须针对具体施工作业项目编制HSE“两书一表”,对施工作业过程风险进行识别,制定消减措施。HSE“两书一表”作为安全合同附件,各级部门要进行

9、认真审查。第六章 施工队伍及合同管理第十八条 施工队伍选择原则:(一)加强对内部施工单位扶持力度,在保证作业效果的前提下,优先选择内部施工单位承担小修施工任务。(二)针对公司内部小修队伍无法实施的项目或阶段性工作量大,公司内部作业力量无法满足时,公司将考虑引进外部小修队伍。第十九条 外部小修队伍引进流程:(一)采油(气)单位向生产运行处提出引进队伍申请。(二)生产运行处负责组织等引进施工队伍相关工作。(三)钻采工程部审核队伍资质并确认施工队伍能力符合工作任务需要。(四)企管法规处负责施工队伍申报市场准入。(五)招标中心负责组织施工队伍招标相关工作。(六)采油(气)单位和施工队伍签订合同。(七)

10、生产运行处安排施工队伍进入现场施工。第二十条 施工队伍确定后必须与采油单位按照公司合同管理规定签订施工合同和安全环保合同,否则不能开工。第七章 作业监督管理第二十一条 采油单位的作业监督机构、岗位条件、聘任与配置、培训取证、监督程序和考核等工作按照吉林油田公司井下作业工程监督管理办法执行。第二十二条 作业监督职责范围包括:1参与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工艺方案、施工设计及施工进度计划。2监督检查施工单位作业施工使用的设备、工具、材料的规格和性能、质量。3监督检查作业施工质量和进度。4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执行合同和施工作业技术标准情况,确保各道工序质量达标。5监督检查施工作业队伍的井控、安全环保措施执行情

11、况,保证安全生产,参与对作业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6管理作业现场的杆管泵等主材,更换新材料必须要有作业监督的认定,本井的主材用料必须详细记录,并作为结算依据。7负责组织井下作业开工前交接和完工验收工作。8对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并查明质量问题原因。9有权拒绝不符合设计要求的设备、工具、材料投入使用。10. 有权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序,要求乙方停工复查或返工。11. 有权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造成设备的不正常损坏进行索赔。12. 按时参加作业质量分析会,参与作业井的结算管理。13. 认真填写现场跟踪写实记录,及时整理并定期上交管理部门要求的作业监督相关资料。14. 重点井要

12、配合其它技术人员取全取准相关资料。第二十三条 工艺所(作业科)应对作业现场实施两级管理,应有专人对作业现场不间断地进行巡检,一是检查监督现场履职情况,二是检查作业现场是否存在技术、质量、井控及安全问题,并及时督促整改。第八章 作业质量管理第二十四条 作业过程中每道工序都应严格按照标准施工,保证工序质量合格,具体工序工作标准见附件。第二十五条 措施井施工、下分注、下封水管柱、下分测管柱、憋压、打捞等关键工序的施工,作业管理部门技术人员必须在现场指导作业班组施工,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保证关键工序质量可控。第二十六条 高频作业井治理工作要求:(一)采油厂应制订高频井管理办法。(二)高频井设计应按

13、照“预设计、设计、再设计”管理,年初编制一个针对性强高频井治理方案,设计过程中依据井史提出针对性治理意见,现场施工过程中针对发现问题及时完善设计。(三)在治理过程中需整体考虑,从地面到地下(冲程、冲次、泵径、泵挂、加药、洗井及十防措施等)综合考虑进行。(四)对于多次治理无效井需转变观念寻求新技术、新方法进行治理;对于治理仍存在困难的井,钻采工程部定期组织专家组讨论,共同制定治理措施。第二十七条 返修井工作要求:(一)采油厂应制订返修井管理办法。(二)强化修前诊断处理,避免因诊断处理不及时、不到位造成返修(或误修、误报);施工前必须由作业队领导落实是否属于不正常,并做出初步原因判断。(三)对确需

14、上修的井,施工时监督及技术人员要全程跟踪并找出上修的真实原因。(四)施工完成后认真剖析原因,记录存档,并制定出相应的对策,做到举一反三,确保类似质量问题切实得到解决。(五)采油厂应强化管理考核,减少因管理原因造成返修井的出现。(六)采油厂管理部门定期组织质量分析会,对返修井、高频井逐井深入剖析。第九章 材料、工具和检泵管理第二十八条 凡修井作业用工具、材料、配件等,由各单位作业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使用。第二十九条 凡首次进入吉林油田的生产厂家的产品,应用前必须遵守油田公司新工艺新技术引进的有关规定。第三十条 采油单位需派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检泵车间,对深井泵的检修、发放、回收、报废进行全过程监督,同时

15、对新工具的检修和安装进行技术指导;定期分析抽油泵、配件的使用情况,做好技术和经济效益分析,降低深井泵报废率。第三十一条 深井泵检泵率要达到100。深井泵必须经检泵确定不合格后方可报废,报废由作业管理部门审批。第三十二条 修井作业用工具、材料等报废必须经作业管理部门审批。潜油电泵、螺杆泵及其它特殊产品报废需总工程师审批。第三十三条 施工过程中入井材料的检查:(一) 原井起出的杆管重复使用,由施工队伍和作业监督共同鉴定确认继续使用或者更换。标准依据吉林油田公司“管杆泵及井下工具”管理办法相关条例。(二)下井的抽油泵,需要具备检测合格证,由施工方与作业监督现场检验合格,泵型、附件与设计要求一致方可使用。(三)下井的封隔器、配水器、滑套、桥塞等井下工具应该具备出厂合格证或检测合格证,性能符合设计要求。(四)打捞工具及油、套管处理工具下井前应由作业队技术人员或作业监督检查工具性能达到设计要求,提高施工成功率,避免损坏套管。第三十四条 井下材料的运送、保管、现场摆放要求:(一)抽油泵、螺杆泵、电泵等间隙要求标准高的井下机具要求用专用运送设备运送,如没有专用运输设备,必须在运输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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