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经济法 高职财经大类专业基础课第七章

上传人:E**** 文档编号:89117473 上传时间:2019-05-18 格式:PPT 页数:18 大小:1.07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新编经济法 高职财经大类专业基础课第七章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新编经济法 高职财经大类专业基础课第七章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新编经济法 高职财经大类专业基础课第七章_第3页
第3页 / 共18页
新编经济法 高职财经大类专业基础课第七章_第4页
第4页 / 共18页
新编经济法 高职财经大类专业基础课第七章_第5页
第5页 / 共1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新编经济法 高职财经大类专业基础课第七章》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编经济法 高职财经大类专业基础课第七章(1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新编经济法,主讲人:,目 录,第一章 经济法基础理论 第二章 物权法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第四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五章 公司法 第六章 合同法 第七章 商标法 第一节 商标法概述 第二节 商标权的取得 第三节 商标权的使用 第四节 商标权的保护,第八章 专利法 第九章 著作权法 第十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一章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章 反垄断法 第十三章 票据法 第十四章 劳动法,第一节 商标法概述,1,第一节 商标法概述,一、商 标 (一)概 念 商标是指经营者用以标明自己所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有所区别的一种专用识别标

2、志,通常由具有显著特征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构成。 (二)分 类 (1)根据商标的结构分类,可划分为文字商标、记号商标、图形商标、组合商标。 (2)根据商标的功能和用途来分类,可划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3)根据商标的使用目的来分类,可划分为联合商标、防御商标、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 (4)根据商标的管理来分类,可划分为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 (5)根据商标的使用状况来分类,可划分为使用商标和备用商标。 (6)根据商标的寓意来分类,可划分为有含义商标和无含义商标。,相关知识,二、商标权,(一)概 念 商标权,又称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内,对其经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的商标享

3、有的独占的、排他的使用和处分的权利。 (二)特 征 1专有性 2地域性 3时效性 (三)内 容 1商标专用权 2商标许可使用权 3商标转让权 4续展权 5禁止权,第一节 商标法概述,2,第二节 商标权的取得,一、商标取得的方式 1原始取得 (1)注册取得。 (2)使用取得。 (3)注册取得与先使用取得并存。 2继受取得,相关知识,二、商标注册的原则 (一)申请在先原则 (二)自愿注册原则 (三)使用在先原则,三、商标注册的条件 (一)申请人的条件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两个以上的自然

4、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第二节 商标法的取得,(二)商标构成的条件 1商标的必备条件 (1)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 (2)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相关知识,2商标的禁止条件 (1)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头脑故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

5、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近似的;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2)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仅仅直接表示本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缺乏显著特征的; 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 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申请注册商标的;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就不相

6、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3)其他不得作为商标注册或使用的标志: 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第二节 商标

7、法的取得,相关知识,四、商标注册的程序 (一)申请日的确定 (二)商标权的审查与核准 (三)商标注册初步审定公告 (四)注册商标申请的修正、驳回 (五)商标异议及复审 (六)核准注册,第二节 商标法的取得,相关知识,五、注册不当撤销和注册商标争议 (一)注册不当撤销 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有关规定,或者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欺骗手段和不正当手段包括下列行为: 虚构、隐瞒事实真相或者伪造申请书件以及有关文件进行注册; 违反证实守信原则,以复制、模仿、翻译等方式,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进行注册;

8、未经授权,代理人以其名义将被代理人的商标进行注册; 侵犯他人合法在先权利进行注册; 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第二节 商标法的取得,相关知识,(二)注册商标争议裁定 注册商标的争议,是指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注册人认为他人在后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争议的理由是被争议的商标与注册在先的商标权利发生冲突,如在先的商标权人发现新注册的商标与自己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提出争议的时间是在商标注册5 年以内。,第二节 商标法的取得,相关知识,六、注册商标的续展和终止 (一)注册商标的续展 注册商标的续展,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届

9、满前后的一定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 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 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二)商标权的终止 商标权的终止,是指注册商标权人由于法律规定的原因导致商标权的丧失,不受法律保护。 商标权终止分以下两种情况: 1注销终止 2撤销终止,第二节 商标法的取得,3,第三节 商标权的使用,一、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 (一)使用许可的概念 所谓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将其注册商标通过签订许可使用合同,以一定条件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相关知识,

10、第三节 商标权的使用,(二)使用许可的形式 1独占使用许可 2一般使用许可,(三)使用许可合同的签订 使用许可合同的签订是指商标权人将注册商标授权被许可人使用,并取得一定报酬的合同。在许可使用合同关系中,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对应的,一方的义务即表现为一方的权利。,相关知识,合同有效期内,许可人的义务是: 注册商标未经被许可人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不得放弃续展注册; 不得申请注销。 被许可人的义务是: 必须保证使用许可人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维护商标的信誉,应当接受许可人的监督; 信守合同,按规定的数额和方式向许可人交纳使用许可费; 许可使用的商标如被侵权,被许可人应协助许可人查明事实,

11、但在一般许可使用中,不能直接和侵权行为对抗; 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以约束许可人维护商品信誉,保证商品质量。,第三节 商标权的使用,二、商标权的转移 (一)商标权依合同转让 (二)商标权因继承而转移 (三)商标权因执法而转移,相关知识,三、商标权的其他使用 (一)设立商标权质押 (二)以商标权出资,第三节 商标权的使用,第四节 商标权的保护,4,第四节 商标权的保护,一、商标侵权行为表现方式 依据本法有关规定,商标侵权表现为以下几种方式: (一)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三)伪造

12、、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 (五)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相关知识,相关知识,二、商标侵权法律责任 (一)侵权处理机关 根据法律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法院在处理商标侵权案件时有所不同,主要表现如下: 1要求处理的当事人不同 2对被告要求不同 3受理原则不同,(二)商标侵权的行政处罚 1责令停止侵权 2罚 款 3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第四节 商标权的保护,相关知识,(三)商标侵权的民事责任 商标权遭受侵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

13、侵权行为,赔偿损失。其中,侵权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四)刑事责任 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商标侵权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通过给予行为人以严厉的刑事制裁来打击和预防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商标侵权行为中,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构成侵犯商标权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节 商标权的保护,相关知识,三、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

14、(一)驰名商标的概念 驰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知悉的商标。 (二)驰名商标的认定因素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三)驰名商标的保护 (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不受5 年的时间限制。,第四节 商标权的保护,PPT宝藏网,谢谢您的支持!,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大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