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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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提升改造项目建设单位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赵燕联系人付钦信通讯地址济南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天辰大街678号联系电话15966055499传真/邮政编码250101建设地点济南市高新区世纪大道中段3333号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M7340医药研究和试验发展占地面积(平方米)1677.29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300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30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评价经费(万元)/预计投产日期2020.12内容及规模1、项目由来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熙生物”),位

2、于济南市高新区天辰路678号,公司致力于透明质酸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国内拥有70%以上的市场份额,并远销美国、日本、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已成为世界知名品牌的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制药企业的原料供应商。山东华熙海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为“华熙生物”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主营透明质酸、生物药品原料、食品原料、保健食品原料等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等。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研发试验拟在现有及拟建的两个场址同时实施,其中现有场址位于济南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天辰大街678号,研发实验楼已建成投入使用,总建筑面积3000m2,主要布置原料研发实验室600m2,终端研发实验室600m2,分析测试实验室300m

3、2,化妆品研发实验室400m2,QC实验室500m2,生活办公区600m2。该项目已于2016年11月23日取得济南市环保局关于华熙福瑞达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综合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济环报告表2016G96号),并于2017年8月31日取得关于华熙福瑞达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综合实验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济环建验2017G52号)。由于“华熙生物”现有研发试验环境及规模远远不能满足公司发展的需求,因此选址于济南市高新区世纪大道3333号,山东省女子监狱以东,大正路以西,世纪大道以北投资建设本项目。本项目用地为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山东华熙海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已于2012年1

4、2月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并负责建设研发楼一座。该研发中心提升改造项目投资单位为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租用山东华熙海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的预留空地。该综合研发楼项目占地面积1677.29m2,楼高56.4m,共计11层,总建筑面积17976.68m2,分别建设为原料研发实验室、终端研发实验室、分析测试实验室、化妆品研发实验室、中药研发实验室、QC实验室、干细胞实验室及生活办公区等。该综合研发楼各实验室主要用于新产品的工艺优化以及部分新产品的实验,以达到优化工艺、稳定质量的目的,为将来建设生产线、大规模生产累积经验,同时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研发水平与创新能力。该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

5、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属于“三十七、研究和试验发展”中“108、研发基地”中“其他”类别,不含医药、化工类等专业中试内容,因此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项目的建设和环境管理提供依据。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特委托我单位开展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和资料收集,在完成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等技术规范要求,本着“科学、公正、客观”的态度,编制完成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6、司研发中心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项目政策符合性2.1、项目与国家相关政策符合性拟建项目为医药研发实验室项目,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版),该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淘汰类”、“限制类”,属于“允许类”项目。因此,项目建设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2.2、项目与“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全面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工作,强化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污染物的减排,提高管理的科学性、

7、针对性和有效性,遏制臭氧上升势头,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环境保护部于2017年9月13日发布“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本项目与其符合性分析见下表1。表1 项目与“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序号“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各地要全面开展涉VOCs排放的“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作,建立管理台账,实施分类处置。项目不属于散乱污企业符合2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高VOCs排放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重点地区要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

8、项目。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项目不属于高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基本符合3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全面提高水性、高固份、粉末、紫外光固化涂料等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的使用比例,使用溶剂型涂料的表面涂装工序必须密闭作业,配备有机废气收集系统,安装高效回收净化设施,有机废气净化率达到90%以上。提高VOCs排放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重点地区要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项目设置“UV光氧+活性炭”系统,对实验

9、室废气进行了收集处置,收集效率不低于90%,处理效率不低于90%符合根据2018年11月22日环保部部长信箱中关于无工业园就不能新建涉及VOCs工业企业的回复中表明“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是指全国新建涉高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即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及其他工业行业VOCs排放量大、排放强度高的新建项目,原则上要进入园区。各地应结合当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需求,综合确定新建涉高VOCs排放项目准入规模及要求。本项目属于医药研发实验室项目,设置集气罩及“UV光氧+活性炭”系统,经核算本项目满负荷生产VOCs排放量为0.035/a,经预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

10、项目符合“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2.3项目与山东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为全面落实“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各项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十三五”期间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工作,提高管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结合山东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和工作实际,山东省环保厅等6部门于2017年12月15日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本项目与其符合性见下表2。表2 项目与“山东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表山东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规

11、定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各市要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逐步提高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的环保准入门槛,实行严格的控制措施。未列入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的新建炼油及扩建一次炼油项目、新建乙烯、对二甲苯(PX)、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项目,禁止建设。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严格涉VOC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

12、治理设施。本项目不属于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项目设置“UV光氧+活性炭”系统,对研发楼各实验室废气进行了收集处置,收集效率不低于90%,处理效率不低于90%符合加强源头控制。按照国家发布的名录,大力推广使用水性、大豆基、能量固化等低(无)VOCs含量的油墨和低(无)VOCs含量的胶粘剂、清洗剂、润版液、洗车水、涂布液,到2019年底前,低(无)VOCs含量绿色原辅材料替代比例不低于60%。对塑料软包装、纸制品包装等,推广使用柔印等低(无)VOCs排放的印刷工艺。在塑料软包装领域,推广应用无溶剂、水性胶等环境友好型复合技术,到2019年底前,替代比例不低于60%。加强废气收集与处理。对油墨、胶

13、粘剂等有机原辅材料调配和使用等,要采取车间环境负压改造、安装高效集气装置等措施,有机废气收集率达到70%以上。本项目属于医药研发实验室项目,项目不涉及车间生产、印刷等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山东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2.4、规划及用地符合性拟建工程位于济南市高新区世纪大道3333号,山东省女子监狱以东,大正路以西,世纪大道以北。根据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公司厂址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目前的土地利用规划要求。项目符合当地发展现状,周围基础设施齐全、交通便利。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见附图3。同时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

14、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重点发展并形成电子信息产业、汽车摩托车产业、生物医药产业、发电输配电装备产业和新能源产业等五大产业集群等。”因此,项目建设符合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规划要求。2.5、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三线一单”指的是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保护区为项目东北方向的SD-01-B1-17:武将山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距离为5.7km,项目位于济南市省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之外,济南市生态红线图见附图6。本项目污染物排放较少,满足达标排放要求,项目投产后对区域

15、环境影响较小,环境质量可保持现有水平,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本项目原辅材料用量较少,均为市场采购,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济南市尚未发布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因此,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山东省女子监狱以东、大正路以西、赛克赛斯项目以南。项目厂界距离武将山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边界最近距离为5700m,位于武将山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范围之外。距离圣井水源地准保护区5300m,位于圣井水源地准保护区范围之外,详见附图4。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调整济南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复函(鲁环函2018338号),项目位于济南市市区地下水水源准保护区范围之外,项目与济南市市区地下水水源准保护区位置关系见附图5。3、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提升改造项目建设性质:改扩建建设地点:位于济南市高新区两河片区世纪大道与大正路交叉口西北侧,项目占地面积1677.29m2,地上总建筑面积17976.68m2,地下建筑面积3834.76m2(一层车库,设计车位106个),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周边概况见附图2。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环保投资300万元,占总投资的1%。劳动定员:本项目劳动定员500人,每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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