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培训课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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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环境管理知识培训,目 录,第一章 公司级环境因素及控制措施 第二章 废气的管理 第三章 废水的管理 第四章 固体废物的管理 第五章 环保设施的管理 第六章 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第一章 公司级重要环境因素及控制措施,第二章 公司生产过程中废气的管理,一.主要污染源点、控制内容 二.公司生产废气污染因子及管理要求,一.主要污染源点、控制内容及主要废气污染因子,(1)转炉吹氧冶炼过程产生的一次烟气;转炉兑铁水、 出钢、散状料入炉烟气、混铁炉出入铁水等产生的 二次烟气。主要污染因子:颗粒物 (2)焦化分厂焦炉煤气回收装置(颗粒物); 焦炉装煤、推焦烟气 (颗粒物、二氧化硫、苯并芘); 精煤、

2、焦炭运输皮带廊及转运站扬尘(颗粒物)。,(3)烧结机机头烟气;卸矿端、带冷机等机尾烟气;配料室除尘、烧结矿运输皮带通廊及转运站扬尘。 (4)竖炉烟气;球团矿运输皮带通廊、转运站扬尘。 (5)高炉出铁厂烟气及槽下、槽上扬尘。,(6)厂区内各散状原、燃料在储存、装卸、运输过程中的扬尘。 (7)除尘设施卸灰间卸灰过程中的飘散扬尘。 (8)动力锅炉废气。,二.管理要求摘录 (1)主要废气污染物因子 烟尘、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2)凡产生废气的单位,每月向生产安环部上报废水/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数据汇总表。 (3)排放废气污染物的单位如实上报排放口的数量,发生变化的及时填报废水/废气排放点增减审批表。

3、 (4)各单位必须在废气排放口的醒目位置设置标识牌(标识牌内容要有本单位的排放口编号、废气名称、主要污染因子),标识牌设置后不得擅自拆除、移动和涂改。,(5)大气污染物排放口设有在线监测设施的,以在线监测设施显示的监测结果作为控制依据;无在线监测设施的排放口以政府环保部门监测结果作为控制依据。 (6)经污染防治设施处理后的有组织排放的废气,排放口污染物排放浓度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大气排放标准,严禁未经处理的烟气飘散到厂房外,有组织的排放口烟气黑度为林格曼级。 (7)对露天存放的原、燃料堆放场地,使用单位要采取覆盖或洒水措施,防止扬尘的产生;原、燃料运输过程中要采取加盖蓬布等措施,禁止飘溢。,(8)

4、各生产单位散状原、燃料和生产的成品在运输通廊转运过程中及除尘器卸灰间等无组织排放点要采取洒水、封闭或除尘措施。 (9)焦化分厂焦炉荒煤气回收装置要确保设施稳定运行,不得出现荒煤气无组织排放到环境当中。 (10)环境卫生管理处清扫厂区内道路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11)建筑施工的原料场要采取覆盖或洒水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扬尘。 (12)禁止在厂区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枯草、落叶、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物质。,第三章 公司生产过程中废水的管理,一.主要废水污染源点、控制内容 二.公司生产废气污染因子及管理要求,一.主要废水污染源点、控制内容,(1)能源部锅炉排水量、浓度;综合污水处

5、理厂浊环水回用水质及外排水污染物浓度; (2)焦化酚水站废水排放量、浓度、利用方式; (3)炼钢总厂除尘水的排放量、浓度,(4)炼钢总厂、轧钢总厂工艺浊环水处理厂废水排放量、浓度 (5)主体生产单位工艺净环水排放量 (6)制氧厂制氧机、空压机排水量 (7)煤气管道、煤气储柜冷凝水的回收、处置方式,管理要求摘录 (1)主要废水污染物因子 PH、COD、悬浮物、油、氰化物、挥发酚、氨氮 (2)排放水污染物的单位如实上报排放口的数量。发生变化的及时填报废水/废气排放点增减审批表;不得私接、偷接排水管道。 (3)凡产生废水的单位,每月3日前向生产安环部上报废水/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数据汇总表。,(4)对废

6、水中污染物排放浓度超过国家标准的单位,实行限期治理。 (5)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向公司排水系统中(包括厂区道路两侧的明渠)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各种垃圾及其他固体废物。 (6)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利用渗坑、渗井等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 (7)各单位生产过程中所需的新水补水口要设标识牌,说明来源(水库水、水源水或其他来水);废水排放口也要设标识牌,标识牌内容要有本单位排放口编号、废水来源、污染因子,标识牌不得擅自拆除、损坏、移动和涂改。,(8)各单位产生的酸碱废液,必须经中和后方可排放;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向公司排水系统中排放废水、废渣、废油、废酸、废碱、剧毒液体等。 (9)动力锅炉外排废水达标

7、排放。 (10)综合污水处理厂要确保稳定运行,达到废水零排放。 (11)焦化酚氰废水经处理后用于焦炉熄焦和高炉冲渣使用,不得外排。 (12)炼钢除尘水全部回收利用,不允许直接排放。,(13)各单位要加强对净、浊环水的回收利用,最大限度的减少废水排放量,废水中污染物排放浓度不得超过GB13456-2012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排放标准。 (14)制氧机、空压机冷却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或与其它可使用单位窜级使用。 (15)煤气管道冷凝水、煤气管道扫线泄露的含酚废水由动力厂集中收集,焦炉煤气冷凝水送入焦化酚水站,高炉煤气冷凝水送入焦化熄焦池,煤气储柜冷凝水直接进入焦化酚水站,禁止无组织排放。,第

8、四章 固体废物的管理,一、术语及定义 二、管理要求 1.固体废物的分类 2.固体废物的收集、存放 3.固体废物的处理,一、术语及定义,(1)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它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2)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3)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4)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

9、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5)贮存:是指将固体废物临时置于特定设施或者场所中的活动。,(6)处置:是指将固体废物焚烧或采用其它方法改变固体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固体废物数量、缩小固体废物体积、减少或消除其危险成份的活动,或将固体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场所或设施、并不再回取的活动。 (7)利用:是指从固体废物中提取物质作为原燃料的活动。,二、管理要求 1、固体废物的分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对目前公司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进行分类,见固体废物分类表(附表一)。 (2)对各部门/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进行鉴别、分类。

10、,固体废物分类表,2、固体废物的收集、存放 (1)各部门/单位产生的固体废物,按其特性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到指定的场所、设施或容器,并设醒目标识。 (2)各部门/单位按国家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危险废物存放点,单独存放,不得随意排放。 (3)建筑垃圾在施工结束后按照环境卫生管理处认定的垃圾存放点进行存放。,(4)公司厂区主干道卫生的清扫和监督管理由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将可回收的固体废物分类交付相应的处置地点。 (5)废机油、润滑油由各单位回收、储存;废油漆桶按生活垃圾分批处理。 (6)含汞、镉和铅酸的废旧电池由仓储供应处回收。 (7)废旧轮胎统一由仓储供应处回收,废旧皮带由各单位回收

11、。 (8)各部门/单位产生的粉墨盒由各单位回收。,3、固体废物的处理 (1) 公司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的处理、回收、利用见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回收、利用明细表(附表二)。,4、危险废物的处理 1)相关单位产生的废酸、碱液,可将其PH值调至69后,排入生产水循环系统。对有毒有害化学试剂及其废液的处置,相关单位应当向保卫处报告后由生产安环部和保卫处选择经当地政府环保部门许可的有资质承包方合理处置,每次对外处置应做好记录。 2)各部门/单位产生的含油废物中的废棉丝可将其加入电炉、转炉、加热炉焚烧,废钢丝绳送电炉、转炉冶炼,焚烧时要少量地加入,确保产生的烟气林格曼黑度小于级。,3)含油废物中含油较多时,需

12、经除油处理后方可进行处置。 5、其他要求 (1)各部门/单位每月填报固体废物统计表上报生产安环处。每月的3日前填报上月的固体废物统计表,并加盖公章。 (2) 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3)固体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单位,实行限期治理考核。,第五章 环保设施的管理,一、主要控制污染源点 二、管理要求,一、主要控制污染源点,二、管理内容 (1)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环保设施技术档案,其内容应包括设计图纸、主要设施、处理工艺说明、设计处理能力、实际处理能力、运行费用、排放水、气污染物名称等,并要根据环保设施投运、检修、报废等情况,

13、及时登记更新。 (2)使用单位对每台废水和废气环保设备应建立设施运行记录。设施醒目位置设标识牌,标识牌内容填写该设施的本单位编号、处理工艺、日常操作和维护的工段或班组及责任人。 (3)各单位及时填报新、改、扩建项目环保设备、设施基本情况表上报生产安环部。,(4)环保设施使用单位在接受生产安环部的检查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 (5)环保设施使用单位必须制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维修、维护等管理制度,规程和制度要上墙。 (6)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停用环保设施,如果必须停用、改造或报废应向生产安环部、设备工程部申报,经双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7)在启动生产设备时,应提前启动环保设施;要保证环

14、保设施必须与其配套的生产设备同步运行。,(8)环保设施启动后,不得任意停车。正常检修或有发生故障等特殊情况需停止使用,要填写环保设备停运申报表上报生产安环部,经同意后方可停用,环保设施恢复运行后24小时内上报生产安环部。 (9)环保设施使用单位、维护单位发现故障及时维修,设施应做到无损坏、无生锈、无泄漏,保证设施的运行压力、温度、电流正常。 (10)环保设施使用单位必须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所需的能源、材料及备品备件。,(11)检修公司对每台环保设施建立设施检修、维护记录。 (12)环保设施检修时,相关单位应制定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如可能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要提前4小时申报生产安环部。 (13)

15、环保设施与生产设备要同时编制检修计划,并同时检修和开机运转。,第六章 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一、废气污染物产生量及排放量的计算 工序:炼铁、烧结、焦化、炼钢、轧钢、电站锅炉 污染因子:废气量、烟尘、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二、废水污染物产生量及排放量的计算 工序:焦化、炼钢、轧钢 污染因子:废水量、COD、BOD、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氰化物 二、计算方法: 产生量:相应工序的产品产量污染物的产生系数 排放量:相应工序的产品产量污染物的排放系数 去除量:污染物产生量 污染物排放量,炼铁工序(下册),以1260m高炉为例 污染物因子:废气量、烟尘、工业粉尘、SO2、 氮氧化物、 冶炼废渣,321

16、0炼铁行业产排污系数表(续5),注:专指高炉产生荒煤气的废气污染物指标;专指热风炉燃烧产生的废气污染物指标;专指原料准备、出铁等过程产生的废气污染物指标;,2.4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高炉法炼铁产生废气分为高炉荒煤气、热风炉烟气和工艺过程废气(工艺过程包括炉后配矿、炉顶上料、炉前出铁等),前两种所含颗粒物为烟尘,第三种所含颗粒物为工业粉尘。由于热风炉以高炉煤气为燃料,故总的工业废气产生系数应为这三种之和,再扣除热风炉消耗的煤气量。 (2)工业粉尘排污系数选取规定如下:工艺过程废气末端治理技术一致时按表选取;出铁场采用静电除尘法,其余工艺过程采用过滤式除尘法,按“静电除尘法”和“过滤式除尘法”的平均值选取;其余情况按“静电除尘法”选取。,无组织排放评估 对炼铁行业进行无组织排放评估后,其无组织排放环节及无组织排放系数如下表所示,无组织排放系数区间选取说明:高炉配矿及输送:大规模生产线取低值;中规模生产线取低值的3倍;小规模生产线取高值。 出铁:大规模生产线取低值;中规模生产线取低值的3倍;小规模生产线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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