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税收知识培训——广州课件

上传人:F****n 文档编号:88279639 上传时间:2019-04-23 格式:PPT 页数:59 大小:2.06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个体工商户税收知识培训——广州课件_第1页
第1页 / 共59页
个体工商户税收知识培训——广州课件_第2页
第2页 / 共59页
个体工商户税收知识培训——广州课件_第3页
第3页 / 共59页
个体工商户税收知识培训——广州课件_第4页
第4页 / 共59页
个体工商户税收知识培训——广州课件_第5页
第5页 / 共5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个体工商户税收知识培训——广州课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个体工商户税收知识培训——广州课件(5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个体工商户税收知识培训,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张 皓,2011年10月28日,课前小点: 换一个角度去听,就能换一种心情,只有好的心情才会有好的的风景。,2011年10月28日,请指出下面这句话中的不当之处: 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2000元。,2011年10月28日,内容提要,地税系统简介 个体户税务处理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地税主要税种介绍 最新政策讲解,2011年10月28日,视频:个体工商户如何交税? http:/ 二、基本职能,2011年10月28日,一、基本情况,链接资料,2011年10月28日,二、基本职能,(一)确保财政收入 1、税收收入数据(2010年) 全国:70062亿元 广东地

2、税:3256.16亿元 广州地税:845.8亿元 2、财政体制简介,2011年10月28日,中国目前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中央财政主要承担国家安全、外资和中央国家机关所需经费,调整国民经济结构、协调地区发展、宏观调控所需的支出以及由中央直接管理的事业发展支出。 地方财政主要承担本地区政权机关运转所需支出,本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所需支出。 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将税种统一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将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税种划为中央税;将同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主要税种划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将适合地方征管的税种划为地方税。 分设国家与地方两套税务机构,中央税和共

3、享税由国家税务机构负责征收,地方税由地方税务机构负责征收。,2011年10月28日,(二)服务纳税人、缴费人 电话12366-2,2011年10月28日,网络广州地税网站,2011年10月28日,纳税人学校(现场教学、视频培训、课件资料下载)http:/ 内设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涉税案件检举中心,2011年10月28日,(三)调节经济 主要通过税种的开征、停征、缓征、减免等措施对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进行调节。,2011年10月28日,举例: 对楼市的调控、过度消费品(金饰、烟酒、高档化妆品等) 经济学上的逆向调节原理,2011年10月28日,笑一笑:父女对话,2011年10月28日,个体户税

4、务处理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2011年10月28日,一、“电话报税”和“批量扣税” 二、发票代开注意事项 三、社保费征收 四、涉税事项申请 五、变更、停业、注销,2011年10月28日,一、电话报税和批量扣税,(一)两种方式的异同点 (二)申报方式申请 (三)83992800语音操作 (四)地税户和国税户在输入发票额时的操作区别 引申“定期定额”,2011年10月28日,(一)什么是发票?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它是消费者的购物凭证,是纳税人经济活动的重要商事凭证,也是财政、税收、审计等部门进行财务税收检查的重要依据。,二、发票代开注

5、意事项,2011年10月28日,(二)需要代开发票的情形 1.纳税人虽已领购发票,但临时取得超出领购发票使用范围的业务收入(包括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以及税法规定的其他经营收入等),需要开具发票的。 2.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的纳税人,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2011年10月28日,3.正在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对其自领取执业证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记证件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 4.已办营业执照应办理税务登记而未办理的纳税人,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 5.外地纳税人来本辖区临时从事经营活动的,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2011年10月28日,(三)

6、个体户代开发票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申报缴税和代开发票之间的时间关系(和自开发票对比) 2.业务性质决定开票范围(注意和销售发票等地区别) 3.个人所得税带(附)征率的确定(核定的主营项目为准),2011年10月28日,4.附加税费出现重复申报记录的诊断和处理 5.合同(协议)和付款方书面证明的关系 6.合同落款公章和开票单位名称的关系(如分公司、关联公司、协议支付关系等),2011年10月28日,请思考: 1.以下哪些业务是理论上可以代开发票,但实际上不可行的?请简要说明理由。 A.转让无形资产 B.宾馆收取房费 C.餐厅收取餐费 D.设计师取得图纸设计费,2011年10月28日,2.混合销

7、售行为、兼营行为代开发票易出现的问题 (1)混合销售行为、兼营行为的概念是什么? (2)混合销售行为应缴纳营业税还是增值税?到哪里代开发票? (3)兼营行为应缴纳营业税还是增值税?到哪里代开发票?,2011年10月28日,三、社保费征收,(一)社保费种类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二)社保费的地税全责征收 1.系统上线的时间(2009年10月) 2.和以往代征模式的主要区别,2011年10月28日,四、涉税事项申请,(一)核定 (二)减免税 1.减免理由要有法理依据 2.减免税的主要类型 (三)退税,2011年10月28日,五、变更、停(复)业、注销,(一)税务登记

8、变更(不同内容变更办理时限不同) (二)停业和复业(和注销的区别) (三)税务登记注销,2011年10月28日,地税主要税种介绍,2011年10月28日,一、税种简介 二、法律责任 三、法律救济,2011年10月28日,一、税种简介(地税),主要地方税、费种: 1、营业税 2、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3、个人所得税 4、企业所得税 5、房产税(含城市房地产税),2011年10月28日,6、车船税 7、印花税 8、土地增值税 9、城镇土地使用税 10、资源税 11、堤围防护费、社会保险费和文化事业建设费,2011年10月28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

9、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营业税暂行条例(修订) 2009年1月1日起,2011年10月28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包含四重含义: (一)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二)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三)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四)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扩展:“境内”要从政治学和税法两个角度区分理解,2011年10月28日,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

10、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2011年10月28日,所谓“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但不包括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一)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三)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2011年10月28日,免征营业税的情形: (一)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11、; (二)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三)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四)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2011年10月28日,(五)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六)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七)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 (八)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2011年10月28日,营业税的起征点: 按期纳

12、税的为月营业额5000元 (“租赁业”1000元) 按次纳税的每次(日)营业额为100元。,2011年10月28日,轻松一下:外国人怎么开车?,2011年10月28日,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2011年10月28日,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 7、利息、股息、红利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其他所得。,2011年10月28日,(一)工资、薪金所得 每月收入额减除法定扣除额以及个人按规定内缴交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失业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和住房公积

13、金之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011年10月28日,从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引发的思考 1.媒体大众非常关注提高个人所得税的法定扣除额,是不是个人所得税改革的重点? 2.法定扣除额是全国统一标准好还是各地 自行制定好? 3.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真正方向何在?,2011年10月28日,工资薪金所得的判断标准: 1.雇佣双方签订了由劳动局监制的劳动合同 2.持有劳动就业管理机构确认的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或广东省流动人员就业登记证 3.当年度连续在本单位工作3个月以上(含3个月),并能提供完整的劳动考勤记录,2011年10月28日,(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

14、要费用(每月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011年10月28日,二、法律责任,1、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换证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条):可以处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 2、逾期申报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3、妨害税务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五条、九十六条):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另

15、外,有关单位拒绝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2011年10月28日,4、不进行纳税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2011年10月28日,三、法律救济,1、陈述、申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第四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控告、检举权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第五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收到检举的机关和负责查处的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对检举人给予奖励。”,2011年10月28日,最新政策讲解,2011年10月28日,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广州市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附征率的通知(穗地税发2011144号) 一、凡按核定征收方式附征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当月营业额(销售额)未达到营业税、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库 > PPT素材/模板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