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合同涉税分析(杨安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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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经济合同订立中的涉税问题处理,重庆工商大学 杨安富,篇头案例,红阳制药企业持有非上市的仪表生产企业的股权,计税基础为1000万元,现在制药企业准备将其出售,预期售价为1500万元,并实现税前收益500万元,税后收益375万元,苦于找不到受让方,于是委托张先生,并与其签订了一个代理转让合同:受让方出价高于1500万元的部分,作为制药企业支付给张先生的佣金,于企业股权转让合同签署生效后的10日内,张先生提交合法有效凭证时支付。 请问这样的合同你签吗?,续,结果,精于包装宣传的张先生为制药企业介绍了一个受让方,愿意以4000万元的高价接受仪表企业的股权。 请问交易完成后你实现预期收益了吗? 财税

2、200929号 对此类交易你有何良策?,本次全部内容,经济合同要素涉税问题 采购合同涉税问题 销售合同涉税问题 租赁合同涉税问题 股权转让合同涉税问题 借款合同涉税问题 其他合同涉税问题,6,第一讲 经济合同基本要素及涉税问题, 经济合同对企业纳税管理的影响, 合同可以解决“不合理支出”扣除问题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受让一宗土地用于开发,价格较低,但是政府要求企业该开发企业承担部分红线外的市政建设支出,该支出发生后税务认定为不合理的、无关的支出,不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请问企业该如何应对?,问题扩展分,税前扣除一定需要发票吗? 2010国务院令第587号:发票管理办法修订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

3、、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 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问题:职工食堂从农户处购买食品支出,没有发票可否所得税前扣除?企业应如何处理该类业务?,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 第十

4、九条 合法有效凭证是指: 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取得虚假发票如何处理? 国税发200840号文规定: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和其他凭证,包括虚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均不得用以税前扣除、出口退税、抵扣税款。 2010国务院令第587号发票管理办法:第

5、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 用票单位和个人有权申请税务机关对发票的真伪进行鉴别。收到申请的税务机关应当受理并负责鉴别发票的真伪;鉴别有困难的,可以提请发票监制税务机关协助鉴别。, 无合同可能导致利息支出无法扣除,国税函2009777号:企业向股东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

6、七条规定,准予扣除。(一)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二)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经济合同的内容,经济合同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 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经济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 数量和质量; 价款或者酬金; 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违约责任。, 经济合同基本要素涉税问题, 经济合同标的物涉税问题 重庆某商业企业,将一闲置仓库及配套货架用于出租,年租金100万。元该仓库账面原值200万元,按照有关规定,企业交纳房产税12万元。 请问该合同该如何签订?, 经济合同数量

7、涉税问题,提示:该问题主要涉及从量征收的税金,比如消费税,合同签订时要特别明确不同商品的数量,比如生产销售含铅汽油和无铅汽油共50吨,合同就不能总括地表述为50吨,必须标明含铅汽油30吨和无铅汽油20吨,因为含铅汽油和无铅汽油的消费税率是不一样的,分别是:1.4元/升和1元/升, 经济合同质量涉税问题,提示:企业出售新产品时,要利用好质量条款,可以进行如下约定:由于本产品是企业新开发产品,因此在半年之内如果存在质量问题可以无条件退货,国税函2008875号,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

8、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经济合同价款涉税问题,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所有权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如果企业在签订设备与技术捆绑转让的转让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经济合同履行的时间涉税问题,国税发200980号 对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经有关部门批准,从事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规定范围、

9、条件和标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建议:可能的情况下,推迟第一笔交易,将合同签订在第二年初!, 经济合同履行的方式涉税问题,提示:改变合同履行方式可以改变收入确认时间 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企业的下列生产经营业务可以分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一)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分,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

10、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分,问题扩展: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财税处理差异 甲公司2012年1月1日售出大型设备一套,协议约定采用分期收款方式,从销售当年末分5年分期收款,每年1000万元,合计5000万元,成本为3000万元。假定购货方在销售成立日应收金额的公允价值为4000万元,实际利率为7.93%。 会计处理 2012年1月1日: 借:长期应收款 50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00000 未实现融资收益 1000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30000000 贷:库存商品 30000000,2012

11、年12月31日: 未实现融资收益摊销额 40007.93%317.2(万元) 借:银行存款 10000000 贷:长期应收款 10000000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3172000 贷:财务费用 3172000 申报表中进行差异调整讲涉及多个栏目, 经济合同违约责任涉税问题,某化工企业决定投资一项目,将以天然气为原料进行生产,于是向天然气公司预付了20万元的安装款,并口头约定如果以后不安装将不予退还。后来由于公司取消该投资项目,导致20万元无法收回,企业向税务机关申请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结果税务不予审批。 请问: 税务机关的处理是否恰当? 化工企业该如何处理该业务?,25,第二讲 材料采购合同涉税

12、问题, 采购合同主体涉税问题,某服装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7,预计每年可实现含税销售收入5 000 000元,需要外购棉布200吨。现有A、B、C、三个企业提供货源,其中A为生产棉布的一般纳税人,能够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税率17;B为生产棉布的小规模纳税人,能够委托主管税局代开增值税征收率为3的专用发票;C为个体工商户,仅能提供普通发票。,A、B、C三个企业所提供的棉布质量相同,但是含税价格却不同,分别为每吨20 000元、15 500元、14 500元。作为采购人员,应当如何选择供应商?, 采购费用涉税问题,采购费用包括运杂费、保险费、途中合理损耗 合同中要明确合理

13、损耗的范围,否则将产生税企纠纷, 采购运输方式选择涉税问题,销售方提供运输涉税问题 专业运输公司提供运输涉税问题, 采购发票管理的涉税问题,签订付款才开发票不付款就不开发票条款,必将导致稽查风险,税法纳税义务按税法规定。 开具发票时间涉税处理 发票丢失辅助条款 发票真实条款的约束, 违约金涉税问题,购买方违约支付的违约金是否应当取得发票? 销售方违约支付的违约金是否应当取得发票? 未实现交易的违约是否涉及流转税?,问题扩展,价外费用通常作为流转税的计税价格 价外费用的代收款,企业有安排的空间 比如房地产企业可以约定开发企业以外的第三方代收相关费用可以降低营业额,企业平销返利与促销费的疑难问题及

14、对策 某食品有限公司为了提高产品的销量,该企业与当地的一家大型商场甲企业签署了销售协议,该协议规定:食品公司每向商场供货1000万元,商场向公司收取进场费1万元,上架费2万元。 食品公司2008年累计销售产品达50 000万元,已支付部分商业企业的费用120万元,食品公司记账为:借记银行存款45 000万元、应收账款135 00万元;贷记主营业务收入50 000万元、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 500万元;借记销售费用150万元,贷记其他应付款150万元。由于种种原因,企业账面还有30万元没有支付。,商场对进场费和上架费缴纳了营业税。税务检查人为应作增值税进项转出! (国税发19971

15、67号) (国税函2001247号) (国税发2004136号), 标的物名称涉税问题,财税2009113号 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电梯与提升机的抵扣一样吗?,36,第三讲 销售合同涉税问题, 销售必须签订合同,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应依据以下相关证据材料确

16、认: (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四)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五)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七)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折扣折让条款涉税问题,企业与客户签订合同金额为10万元,合同中约定的信用条件为“/20,N/40” 销项税额=10000017%=17000元 提示:降低合同金额,附加滞纳金 合同金额降为97000元,同时约定如果20天内不能付款就加收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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