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入住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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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入住须知为加强本公司员工宿舍安全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财产的安全,给员工创造一个安静、整洁、卫生、舒适的生活环境,特向员工告知如下:第一条:本告知适用于全公司入住员工。第二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宿舍,由人事行政部统一规划宿舍设施,凡是住宿厂舍的员工,必须遵守宿舍管理条例之规定。第三条:入住员工,必须服从宿舍管理员安排,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或床位;严禁乱住、混住,若有违者,给予罚款50元。第四条:任何人不得私自带非本厂人员进入或留宿厂集体宿舍;若有本厂员工配偶需要留宿者,必须填写书面申请,经人事行政部经理批准安排房间后方可留宿。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50元。第五条:严禁在宿舍私拉电源

2、线及电源插头、电炉、煤油炉等,严禁在集体宿舍内烧火做饭,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100元,后果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第六条:禁止在员工宿舍内饮酒滋事、赌博;无理取闹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第七条:未经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异性房间,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100元。(因工作原因或保安检查宿舍除外)第八条:爱护宿舍各类公用设施,对人为因素损坏公用设施的,由责任人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公司有权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处予50200元的罚款。针对个别房间不能举报肇事人的,由其房间员工均分承担赔偿金。第九条:宿舍当值保安人员应加强宿舍检查及管理,杜绝已辞工、解雇、自离等人员留宿厂舍,凡因当值保安人员值班不严,造成

3、留宿厂舍者,给予当值保安人员100元罚款。第十条:禁止员工将饭菜带到宿舍就餐,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50元。第十一条:上下班人员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若有违反者,第一次按10元/人进行处罚,第二次按30元/人进行处罚,第三次按50元/人进行处罚并在公司通报记过一次。因工作需要开灯时,离开后一定要将灯关掉,以免打扰他人休息。第十二条:公司为住宿员工提供床铺、窗帘、毛巾杆、晾衣绳等设施。住宿的员工可享受每月每人用水基数为5吨,用电基数为20度/房间,超过部分由同宿舍人员均分承担(每月底以宿舍管理员抄表数计算),水价2.3元/吨,电价0.8元/度,月底从员工工资中扣出。其它生活用具自备(包括热水)

4、。第十三条:宿舍卫生要求:1、室内布置科学合理,有明确的卫生轮流值日制度;2、室内四壁无尘土、无落灰、无钉痕张贴物和蜘蛛网,地面无痰、无纸屑、无烟头,门窗玻璃明亮洁净,灯具无尘土、蜘蛛网。3、床上被褥衣服叠放整齐,摆放一致,床单枕巾清洁。4、床下无死角的,无杂物,鞋具应放置固定位置,摆放整齐。5、桌上无灰尘,物品摆放整齐有序。6、牙餐具洗刷干净,餐具摆放在固定位置,有遮盖,无剩菜剩饭。7、毛巾搭成一条线,脸盆摆放一致。8、卫生间洁具清洁无污物,厕盆、便池无黄垢,无异味。9、公共走廊区域严禁堆放杂物,废品及垃圾。第十四条:卫生检查:每层宿舍推选一位宿舍卫生监督员,每月会同行政部及宿舍管理员对整个宿舍楼卫生进行一次卫生评比活动,评选出一个最佳卫生宿舍,授予卫生流动红旗,并奖励100元。行政部、宿舍管理员及卫生监督员不定期对宿舍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如发现上述卫生细节不符合标准,第一次每处罚款5元,第二次每处罚款20元,第三次罚款50元并公司通报记过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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