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实务第二章课件

上传人:F****n 文档编号:88160211 上传时间:2019-04-20 格式:PPT 页数:57 大小:124.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物业管理实务第二章课件_第1页
第1页 / 共57页
物业管理实务第二章课件_第2页
第2页 / 共57页
物业管理实务第二章课件_第3页
第3页 / 共57页
物业管理实务第二章课件_第4页
第4页 / 共57页
物业管理实务第二章课件_第5页
第5页 / 共5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物业管理实务第二章课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物业管理实务第二章课件(5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第二章,物业服务企业及其相关者,第一节 物业服务企业,一、物业服务企业的概念 物业服务企业是指按合法程序建立并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对物业进行管理服务的企业性经济实体。 物业服务企业是营利性组织 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具备物业管理资质 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范围广泛 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行为是依委托行为 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着社会责任,物业服务企业的分类,按照投资主体的经济成分来划分 全民所有制物业服务企业 集体所有制物业服务企业 民营物业服务企业 外资物业服务企业 其它物业服务企业,按股东出资形式来划分 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合作制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的常见模式,房地产建设单位的

2、附属子公司或部门 独立的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管理集团公司,二、物业服务企业的成立 成立物业服务企业前的筹备工作 人才的储备 企业章程的起草 企业经营资质的审批 物业服务企业的注册登记,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审批,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条件 一级资质 二级资质 三级资质,一级资质,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

3、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 多层住宅200万平方米; 高层住宅100万平方米; 独立式住宅(别墅)15万平方米; 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50万平方米。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优良的经营管理业绩。,二级资质,1、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

4、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 多层住宅100万平方米; 高层住宅50万平方米; 独立式住宅(别墅)8万平方米; 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20万平方米。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良好的经营管理业绩。,三级资质,1、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 5、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物业管理公司的运作目标,妥善管理和维护业主的物业财产,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状态,并得以保值、升值,延长使用寿命。 以较少的投入,为业主和用户提供优质服务,使他们在安全、文明、舒适、愉快的环境中工作和生活。 积极开展各种有益的物业经营和有偿服务活动,创造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增强竞争实力。,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目标,信誉目标:良好的信誉是公司的无形资产,物业管理公司应摆在首位,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使业主和用户有信任感,从而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打下良好的基础。 盈利目标 发展目标 服务目标:提供的服务要达到让业主和用户各方

6、面都满意的标准。,物业管理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要求,具备服务性的功能 充分发挥公司员工的潜能 关系协调 效率与效益,物业管理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原则,目标原则 统一领导与层次管理原则 统一领导是各项工作协调进行和实现总目标的决策保证,分级层次管理则是充分发挥各级管理人员积极性的机制保障。 分工协作原则 责权对应原则 有效管理幅度原则,物业服务企业组织机构类型,(一)直线制 直线制的特点:企业各级领导者亲自执行全部管理职能,按垂直系统直接领导,不设专门职能机构。直线制的组织形式适用于业务量较小的小型物业服务企业的初期管理。 优点:领导能够集指挥和职能于一身,命令统一,责权分明,指挥及时。 缺点:要求

7、领导者通晓各种专业知识,具备多方面的知识和技能。,直线制组织结构图,(二)直线职能制 特点:各级主管人员直接指挥,职能机构是直线行政主管的参谋。职能机构对下面直线部门一般不能下达指挥命令和工作指示,只是起业务指导和监督作用。这种组织形式是目前物业管理机构设置中普遍采用的一种形式。 优点:加强了专业管理的职能,适于涉及面广、技术复杂、服务多样化、管理综合性强的物业服务企业。 缺点:机构人员较多,成本较高;横向协调困难,容易造成扯皮,降低工作效率。,直线职能制组织结构图,(三)事业部制 主要特点:实行分权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适用于管理产品种类复杂、产品差别很大的大型集团。 优点: 强化决策机

8、制,使最高领导摆脱繁杂的行政事务; 调动事业部门的积极性、责任性和主动性,增强企业活力; 促进内部竞争,提高公司的效率和效益; 有利于复合型人才的考核培养,便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缺点:事业部之间的协调困难,机构重叠,人员过多。,事业部制组织结构图,(四)矩阵制 特点:同一组织中既设有纵向的职能部门,又建立横向的管理系统;参加项目的成员受双重领导。 优点:加强了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横向联系、充分利用人力资源;有利于调动各方工作积极性、解决处理负责问题;具有较强的机动性和适应性。 缺点:组织结构的稳定性较差,机构人员较多,容易形成多头领导;部门之间关系复杂,协调工作量比较大,处理不当容易产生矛盾。,

9、矩阵制组织结构图,第二节 业主、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业主 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人,即房屋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是物业的主人。业主可以是法人,也可是享有民事权利的自然人。 物业权利: 业主独自拥有的物业 业主与同幢或同区域的其他业主共同拥有、使用的物业,即公共部位,物业使用人 使用人是指不拥有物业的所有权但通过某种形式获得物业使用权并实际使用该物业的人。包括: 与业主共同居住的亲友; 物业的租户 业主与使用人的区别: 使用人没有对物业的最终处分权,例如对物业的买卖和处置。,业主权利 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收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提

10、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业主义务 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的使用、公共次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执行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 按照

11、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专项维修基金。 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是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决定事关业主利益、有关物业使用与管理重大事项的业主自治最高权力组织。 业主大会是对物业区域内的各项物业管理事务有最高决策权。,业主大会职责 制定、修改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决定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事项 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以及共用的建筑物和设备设施的改建、重建 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配合公安机关,与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

12、相关工作 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大会会议类型 定期会议:由业主委员会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定期组织召开。 临时会议:一般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等情况时,由业主委员会临时召集。 业主大会会议形式 一般为集体讨论的形式或者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业主大会会议才有效。,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大会会议的召开 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业主,并将会议通知和有关材料以书面形式在物业 管理区域内公告。 如果召开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

13、同时告知相关居民委员会。 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 业主应亲自出席并参与物业管理有关事项的决定,当业主因故不能亲自参加业主大会会议时,应当允许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代理人根据业主的授权在业主大会会议上行使业主的权利,视同业主本人行使的权利。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由其法定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非自然人业主派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其代表也应持有有效的委托证明。,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是在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经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物业所有人代表组成,代表全体业主实施自治物业管理的组织。 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的性质,业主委员会没有法人资格 根据

14、民法通则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应具备4个基本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按国家规定,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没有独立的财产,开展活动的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不具法人的基本特征,没有法人资格。,业主委员会的性质,业主委员会无民事诉讼主体资格 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其他组织”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 业主委员会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不享有民事诉讼法中“其他组织”的独立诉讼主体资格

15、。 在涉及诉讼事务时,应由全体业主授权于业主委员会,由其作为全体业主代表参加民事诉讼活动。,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决策权、监督权、审议权) 召集和主持业主(代表)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业主委员会的义务 执行业主大会的有关决议、决定,接受广大业主的监督。 支持、配合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搞好物业管理。 配合公安机关,与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 业主委员会应当积

16、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遵守管理规约。 遵守有关物业管理的制度、规定。 按时交付分摊的物业管理、维修等费用。 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做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业主委员会的设立,业主委员会的设立原则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应只设一个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应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民主选举产生。 业主委员会应由业主组成。 业主委员会应经备案登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规约与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是指由全体业主共同承诺的,并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是对有关业主在物业使用、维护、管理,以及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做出的约定。 临时管理规约是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的,是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以及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做出的约定。,管理规约与临时管理规约,签订时间不同 临时管理规约实在房屋买卖时签订;管理规约是在召开业主大会后签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库 > PPT素材/模板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