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关系管理与劳动争议预防2012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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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讲:王 勇 律师,天津市律师协会劳动法委员会 主任 天津市法学会 民商委员会 理事 洪文律师事务所 律师 劳动法天窗 创始人、高级培训师,员工关系管理与劳动争议预防,劳动用工总体思路转变,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 以奖代罚的用工方式 提高劳动力成本在总成本中的比重 由劳动者获得补偿代替行政处罚,劳动关系的认定,劳动关系的认定 劳动关系 劳务关系 用工方式如何设计? 招聘以下人员的风险 停薪留职 内退 下岗人员 待岗人员 长假人员,有效规章制度的要件,实质要件 程序要件 公 示 性 执 行 性,规章制度的-实质要件,不违反强制性法律法规 A、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加班费 B、社会保险 C、罚款、扣

2、工资 D、“三期”女员工的处理 合情 合理,规章制度-程序要件,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 单决:由企业自行决定 共决:与职工代表协商共同确定 企业规章制度的产生是单决还是共决?,规章制度-程序要件,第四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规章制度的公示性,劳动者签名 规章制度的内训 合同附件 会同工会张贴 特别工资单,劳动合同的签订,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赔偿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

3、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的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4、;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签订未签订的赔偿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签订的

5、情况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纠纷的现状,仲裁、纠纷增长迅速 企业败诉率高 劳动案件的主要类型,员工离职的四种类型,协商解除 员工辞职 企业解雇 劳动合同终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

6、同的注意事项: 双方协议而非单方行为 明确提议主体 评估仲裁风险 补偿对准法律要求,员工辞职制度,基本辞职 限制辞职 被动辞职,企 业 解 雇,违法解 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企业可否以“N+1”形式强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过错性解除制度,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7、;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过错性解除制度,(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违纪 严重违规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过错性解除制度,严重违规处理程序: 1.先核查 (当事人陈述) 2.书面确认(检讨书) 3 比对规章制度 4.下达处罚决定(有理 有据)

8、,非过错性解雇,劳动者无主观过错,但基于某些客观原因,用人单位可以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1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案例,某甲为A公司女工,2010年6月甲因多次违规给A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被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但此时甲已经怀孕3个月。 单位能解除与甲的劳动合同吗?,企业裁员,经济性裁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天津洪文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 022-27313417 www.365L 天津市河北区博爱道1号君临天下21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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