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伦理理论基础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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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护理伦理学的理论基础,夏婕妤,一、义务论,义务论,定义: “义务论”又称非结果论、道义论,指人们的行为必须按照某种道德原则或按照某种正当性去行动的道德理论。,有某些事情是一个有道德的人无论如何都不会干的。你无论如何都不能做撒谎或谋杀这些事情,是这么一个思想的一部分:撒谎或谋杀是错的,不仅仅是坏的。它们不仅仅是一个计算中的负数,可以被你可能行的善或你可能避免的更大的恶所压倒。这样,表达义务论判断的规范例如,不许谋杀可以说是绝对的。它们并不是说:“在其他情况相同时,避免撒谎”,而是说,“不要撒谎,没得讲” 查尔斯弗雷德,特征,看重动机 目的不为手段提供辩护 自由度 有特殊关系之义务,义务论的表达形

2、式,应该做什么 不应该做什么 如何做才是道德的,类型行动义务论与规则义务论,行动义务论: 又称为义务直觉主义,认为任何普遍的道德规则或理论,人们在某一特殊情境下所作出的决定基于所相信和感觉应当采取的正确行为,主要代表人物是英国哲学家普查里德和罗斯。,规则义务论 认为,作为道德的唯一基础的规则是存在的,遵循这些规则就是道德的,而与结果无关,其典型代表人物是德国的哲学家康德。,“有两种东西,我们愈时常、反复加以思维,它们就给人心灌注了时时在翻新、有加无已的赞叹的敬畏:头上的星空和内心的道德法则。” 康德 它出自康德的实践理性批判最后一章,刻在康德的墓碑上。,在康德看来,人固然是有感性欲望的动物,但

3、人和动物的区别却不在感性欲望,而在于理性。如果一个人只把自己当作一个感性存在物,一味地追求感性快乐和幸福,那就同畜类没什么区别了。,绝对命令,康德把各种经过普遍化的道德规则或规范视为“绝对命令” 道德法则作为理性法则,必须排除一切感性经验、排除道德主体的偏好、兴趣和利益欲求,而纯粹出自理性对规律的尊重。这样的道德法则就是“绝对命令”。,绝对命令只有一个:“无论做什么,总要做到是你的意志所遵循的准则永远同时能够成为一条普遍的立法原理”。,可普遍化检验,当一个行动者按照某个准则采取一个行动时,这个行动是否正确,依赖于这个行动者的意愿这个准则是否可以一致地成为所有理性存在者的行动准则。,四个无法普遍

4、化的例子: 许假诺言、自杀、不珍惜自己的天分、拒绝帮助他人,许假诺言 准则:无论什么时候我需要钱而又没有其他方法弄到,我将通过许假诺言来搞到钱。 自杀 准则:无论何时,倘诺活着很可能带来更多的坏处或无甚好处,我应当结束自己的生命。,不珍惜自己的天分 准则:任何人可以在任何时候,随性妄为,不珍惜自己的天分。 拒绝帮助他人 准则:无论什么时候我境况不错且有能力帮助他人,我将不这么做。,特点,1.无论它的道德要求的内容如何,总应当具有普遍性,适用于所有的人,因而它必定是先验的,或超经验的。 2.绝对命令不应有任何条件。它是自律的意志给自己制定的法规,因而有强制性,那就是:“我应当”或“我必须”如何。

5、 3.绝对命令的正当性不因在实际行动中不可能运用而受到影响。,义务论的局限性,1.只强调行动的动机而否认行为结果在道德判断中的作用。 2.过于强调道德规则而轻视了情感在道德选择中的作用。 3.强调道德规则的普遍性和道德义务的绝对性,忽视了道德义务的层级性。,案例:,病人乔治,36岁,已婚,因输血而患艾滋病。因急性胃出血而送入急诊,内科医师认为需施行紧急手术才能挽救其生命,但外科医生不为病人施行手术,理由是艾滋病本身就是绝症,即使以手术救活他,病人也活不了多久,而且活着也是在痛苦中挣扎,且医生认为若为病人施行手术,有医生被感染的可能性。后来,病人因大出血休克而死亡,家属状告医院。家属认为患艾滋病

6、不是病人的错,不管病人能够活多久,医生都有义务为病人施行紧急手术,虽然病人也许只能活三个月,但活着的每分、每秒对病人及家属而言都是非常珍贵的。 法院认为家属与医生的主张都有道理,基于义务论的理由,判原告胜诉,但对医生未处以刑事责任,只给予民事赔偿。,【思考】 1.从义务论的角度,医生应该救治乔治吗?理由何在? 2.医生有拒绝为病人治疗的权利吗?理由何在?,义务论的意义,第一,继承发扬优良传统 第二,认真履行道德义务 第三,义务论是护理伦理学的核心,医护义务论,以医德义务和责任为中心,研究医务人员行为之应该与不应该的理论。,什么是医德义务 是医方对患者、对社会所应承担的道德责任。 医德义务的特点

7、(与法律义务相比较) 1、靠非强制力维系 2、医德义务的履行不以获取权利为前提。 3、涉及的范围广泛。 内容 基本内容: 防病治病,维护健康,减轻痛苦,延长寿命。 一般内容:一般医德广泛所规定的内容。,义务论在护理伦理学中的意义,1.提高医务人员对道德责任的认识; 2.促进医务人员勤奋进取; 3.明确社会对医务人员的基本要求; 4.调节医务人员与病人、集体、社会的关系。,二、效果论,效果论,又称为结果论或者目的论,是以道德行为后果作为确定道德规范的最终依据的伦理学理论。主要学派是功利主义 与义务论是对立的。,功利主义的涵义,该理论认为事情的发生和演变都有目的,判定人的行为在伦理上正误的标准是要

8、看行为的效用如何,而不是动机。 其道德原则是“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分类,1.行为功利主义 把行为的价值是否带有有效用的后果作为盘对人的行为道德是否的标准。 2.规则功利主义 行为应以社会公众的利益为目的,判定行为的错要看其是否符合相应的规则,并且该规则应带来正效用,或者正效用大于负效用。,特点,1.注重思想和行为的绩效、效果或结果,不考虑行为的动机和思想的端正与否。 2.在行为前已对最终的利弊、得失进行权衡、计算与比较。 3.首先立足于个人的利益和幸福,然后推广至他人和社会。,伦理意义,1.为医学及护理学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和积极的影响 2.加强了人们的社会责任感 3.有助于人们确定行为的

9、正确方向,改善行为的方式,从而有利于人们道德自律性的培养,局限性,1.割裂了伦理行为中动机与结果的辩证统一关系,重视个人利益轻社会利益,容易滋长利己主义 2.行为的后果和效用本身难以定量和计算,也难以预测 3.容易导致社会不公正的后果,义务论与效果论,1.看重行为的动机 。 2.只看行为正当与否,一个行为的目的永远不可能为它的手段提供辩护。 3.认为最大化的善并不是我们追求的。 4.认为在不违背规则的情况下,个人有选择余地。即每个人都有在不违反道德规则之下的自由度。 5.承认有特殊关系所引起的义务或责任。,1.只关心行动带来的结果,看一个行动是否正确,就看它是否产生了最大效果。 2.认为行为的

10、目的决定行为的手段,或者目的为手段提供辩护。 3.强调对最大化善的追求。 4.要求人们做能带来最大善和最大利益的事情。 5.看不到基于特殊关系的考虑,案例,一位5岁女孩患肾炎继发肾功能衰竭住院三年,一直做肾透析,等候肾移植。经父母商讨,同意家人进行活体移植。经检查:其母因组织类型不符被排除,其弟年纪小也不适宜,其父中年、组织类型符合。医生与其父商量用为供者,但其父经一番思考决定不做供者,并恳请医生告诉他的家人他不适合作供者,因他怕家人指责他对子女没有感情,医生虽不太满意还是按照他的意图做了。 讨论:医生“说谎“道德吗?其父的做法对吗?从伦理角度进行分析,并说明理由。,医生“说谎“是保护其父的自

11、主权,为了维护家庭关系的和谐,是可以理解的。但最好是让家庭内部商量,以遵守医生的诚实原则。 从伦理学的理论基础出发,有两种理论是并存的;一是义务论,另一个是目的论即效果论。由于理论起点不同,对此案例可得出不同结论: A、从义务论出发,父亲对其子女有抚养的责任、义务,当女儿生命处于危机之中,父亲为了保全自己, 连亲骨肉也“视死不救“,,在道德上是有缺陷的,为中国的传统道德所不容,会受到人们的谴责,也影响家庭的和睦,在个人良心上也是一件憾事。 B从目的论即效果论出发,女孩的生命质量已很低,即便移植成功生命质量也难以保障,以一方的器官丧失来挽救成活未卜的5岁孩子,从效用上未必有价值。况且,其父是中年

12、人,还有扶养另一子女的责任,正是干事业的最佳年龄,从代价效应分析,他不做供体也是有理由的。,案例,应如何对待有严重缺陷的新生儿 某报登了一篇报道:抛弃幼子逃遁爹娘狠心全文如下: 5月25日晚,一对青年夫妻怀抱幼儿,住进了某招待所,自称是泗阳县的黄武,高瑞青.26日清晨,服务员听到房间里不停地传出孩子的哭声. 哭了这么久,父母怎么忍心 便打开房门,只见小孩躺在床上,身下一片屎尿,而父母不见.服务员请来省军区卫训队军医.经检查,该孩患有痴呆症.在联防队的和派出所的协助下,深夜将男孩送进了市儿童保健康复中心.,这篇报道曾多次用于护理伦理学课的讨论,绝大多数参与讨论的人认为父母放弃对孩子的责任是错误的

13、.但不少人对父母的行为也表示理解和同情.以下是讨论记录:,A :我认为如此爹娘是违背社会主义道德准则的,是不文明的.一切人类生命都是神圣的,在任何情况下保存延长了人的生命都是道德的.孩子是父母的骨肉.生下了就应该 养大,即使是个痴呆儿. B :父母对子女要充满爱心,中国有句古话叫子不嫌母丑,那么作父母的也不应嫌弃自己的子女,他们毕竟是自己的亲生骨肉,C :该类报道屡见不鲜,对这样的痴呆儿,我不反对抛弃,因为看到这样的孩子,只会是伤心,难过,不如尽早摆脱,长痛不如短痛.但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从社会道德来看,父母似乎是不道德的,更重要的是,良心上要受到谴责. 我非常同情和可怜这一对父母,因为他们受

14、到的是双重打击,一是失子的痛苦,二是道德法庭对他们的谴责,甚至法律对他们的制裁.,D :案例中的父母把包袱甩给社会,自己逃之夭夭,似乎是狠心之举.我国政府非常重视保护儿童的权利,在宪法和婚姻法中均有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规定.但是我们换一个角度,质量低劣且毫无可能承担社会义务的生命未必是神圣的.正如该痴呆儿,他无法享受人间的痛苦与欢乐,死亦为生,生亦为死,其父母抛弃他并不能一锤定音地被谴责为狠心,我认为现在无法解决这个难题. E :父母的作法是不道德的,但并不完全错误,对这对夫妇的做法我既不褒也不贬,但如果换了我,也许我也会这样做的.,F :的确,像很多人说的那样,我们的社会不能容忍抛弃自己亲骨肉

15、的行为,但一个痴呆儿对任何一个家庭而言都是一个难以承受的负担,这种负担更重要的是在精神上. 该报道在讲述社会现象的同时,未点出更深层的原因,倘若告诫人们要优生,要提高人口质量,以避免悲剧发生。讨论中参与者各抒己见,本案例中蕴藏的困惑或许谁也无法给其明确合理的答案.但是,发言中所涉及到的广泛的伦理问题,有助于更为深刻地认识残废新生儿问题.,案例,病人的血能抽吗? 两位内科消化专业研究生,选择了胰癌早期诊断的科研项目.此课题需在病人身上抽200毫升血做抗体测定.能否在晚期癌病人身上抽200毫升血,两位研究生发生了争执.甲认为这样做不人道,在快要死的病人身上抽血,无疑会增加病人痛苦,而且可能加速其死

16、亡,这不符合医生救死扶伤的职责,所以此做法不妥;乙的观点与甲相反,认为此科研项目对大多数人有用,况且晚期癌症病人不久也将死去,为科研做点贡献也未尝不可.,案例实际深刻反映了人体实验最为核心的伦理冲突,即人道主义与功利主义,对受术者的责任与对科学发展的责任的矛盾。,三、美德论,美德论,美德论,又称德性论或品德论,重点研究做人应该具备的品格、品德。换句话说,美德论告诉人们什么是道德上的完人以及如何成为道德上的完人。,一个人做了这样或那样一件合乎伦理的事,还不能说他就是有德的;只有当这种行为方式成为他性格中的固定要素时,他才可以说是有德的。 黑格尔,亚里士多德的 尼可马克伦理学,美德伦理学起源于亚里士多德的尼可马克伦理学; 这种伦理学的特性是目的论的(即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和目标),亚里士多德说:,“每一门技艺,每一项探究,每一个行为,每一种选择,看起来都是为了达到某种好处。好处被恰当地解释为所有事物的目标所在。”(麦基翁编亚里士多德概论),人的目的,医生的技术目的在于健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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