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防范浅谈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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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宜昌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韩定慧,医疗纠纷防范浅谈,概 述,近年来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人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医疗纠纷逐年来呈上升态势,已成为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和焦点话题。,概 述,客观地讲,医疗纠纷的发生有多方面的原因,医院要完全杜绝医疗纠纷的发生是不可能的,但尽量避免一些不必要、不值得或可控的纠纷是完全可以的。,概 述,如何防范医疗纠纷 (以下从三个方面阐述),提 纲,一、医疗纠纷现状: 二、医疗纠纷成因: 社会综合因素: 医疗行为因素: 三、医疗纠纷防范:,一,医疗纠纷现状,医疗纠纷现状,医患关系危机四伏: 医患之间丧失信任,相互提防。 尊医重卫被践踏,医师白衣天使职业形象被丑

2、化,演变成“白狼”、“魔鬼”。 医患关系日趋紧张,袭医事件不断发生。 医闹现象层出不穷,2006年医闹发生率97.92%。,医疗纠纷现状,全国情况: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后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前相比,医疗纠纷发生情况(2005年12月统计): 三级医院:上升了17.98% 二级医院:上升了34.17% 一级医院:上升了12.96% 未评审医院:上升了40% 总体呈上升态势,医疗纠纷现状,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 医疗投诉在全国消费者投诉的“愤怒”程度排行榜上占第五位。,医疗纠纷现状,2004年中国医师协会医师职业环境满意度调查: 良好: 7% 一般: 44% 较差: 38% 极差: 11%,

3、医疗纠纷现状,20072009年,宜昌市共发生各类医疗纠纷1109起,处理904起,其中协商解决714起,占79%,法院判决70起,占7.74%。通过医疗事故争议技术鉴定不是医疗事故而医疗机构仍给患方补偿的64起。,医疗纠纷现状,宜昌市医调委2011年3月至2012年12月共累计接待医疗纠纷投诉303起,结案283起。其中2011年受理纠纷案142起,2012年受理纠纷案161起。,二,医疗纠纷成因,社会综合因素,1、卫生事业的发展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健康服务的需求。 2、经济利益驱使,医德医风的缺失。 3、人际关系的紧张和职业诚信度的下降。 4、职业医闹推波助澜,矛盾激化。 5、不良传媒煽风点

4、火,不实引导。 6、人民群众对医学知识的认知度欠缺和期望值过高。 7、法律意识淡薄。 8、社会矛盾转嫁。,医疗纠纷成因,重点一: 人民群众对医学知识的认知度欠缺和对医疗诊治的期望值过高。一旦患者住进医院就认为进了保险箱。往往不能正确认识疾病发展的必然规律,也不能正确对待医学发展现阶段的局限性,一旦医疗结果与期望值有差距,就容易诱发医疗纠纷。,医疗纠纷成因,重点二: 当前医院的正常运行和持续发展主要靠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获取经济利益。在这种机制下,医院难免存在为追求经济利益导致过度诊疗的行为,看病贵、看病难已成为当今社会的热点话题,使医患之间在经济利益上形成对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得不到体现,医患关

5、系逐步恶化。,医疗行为因素,医调委2011年3月21日2012年12月31日共累计接待303起医疗纠纷的成因剖析。,医疗纠纷成因,医疗纠纷成因,在这303起纠纷中,医方存在过错265起,占87.5%,医方无过错38起,占12.5%。虽然有些纠纷,医方没有明显的诊疗过错,但在沟通上也多少存在一些不足。,医疗纠纷成因,据有关统计报道,80%的医疗纠纷与沟通有关,仅有20%的医疗纠纷与诊疗技术有关。 打断患者陈述是大多数医师的通病,72%的医师平均23秒后就打断患者陈述,患者不间断的陈述时间只有6秒钟。,医疗纠纷成因,典型案例,医疗纠纷成因手术缺陷(一),诊治经过: 患者因诊断“ 胸腰段椎管内肿瘤

6、” ,在全麻下行胸腰段椎管内囊肿椎管探查囊肿摘除术+ 内固定 + 植骨融合术,但术中在影像定位椎管内未发现明显包块,经向上延伸扩大切口探查仍未见到包快,8 号导尿管反复上下探查通畅,考虑可能为硬膜内蛛网膜外囊肿,经切开硬脊膜后已经切开囊壁并清除尽囊液及囊壁,予以缝合切口,手术结束。 术后患者仍诉左臀部疼痛无缓解,行胸腰段核磁共振复查:显示TH11水 平髓外硬膜下肿瘤仍存在,提示探查定位错误。二次术后病检报告示:脊膜瘤。,医疗纠纷成因手术缺陷(一),存在缺陷: 医方在术前检查欠详细、定位欠准确,术中处理异常情况盲目主观,导致第一次手术失败,造成患者二次手术痛苦和经济损失。 患方要求: 要求医方承

7、担医疗侵权责任并给以经济赔偿48万元。 纠纷处理: 1、院方支付患方赔偿金额:70071元。 2、退还患者预交住院费:9308元。 3、两项共计:79379元。,医疗纠纷成因手术缺陷(二),诊治经过: 患者吕某因子宫多发性肌瘤,于2012年3月入住宜昌市某医院,行经腹腔子宫肌瘤切除+双侧卵巢囊肿剥离术等治疗。术后出现尿漏,再次入住该医院,行两次“右侧输尿管探查+双J管置入术”治疗,效果欠佳。于2012年10月转入其他医院治疗,行“右输尿管镜检+输尿管探查吻合术”,于2012年11月出院,出院诊断为:1、右侧输尿管阴道漏,右侧双J残留;2、阴道残端息肉。2013年1月经宜昌大公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

8、,鉴定意见是患者吕某所受损伤为九级伤残。,医疗纠纷成因手术缺陷(二),存在缺陷: 医方在第一次术中处理出现失误,造成患者尿道损伤,第二次置管手术失败,导致患者第三次手术,造成了患者三次手术的痛苦和经济损失。 患方要求: 患方认为患者右侧输尿管损伤尿漏导致九级伤残是因医方在手术中的失误造成的,要求医方承担责任并给予赔偿80万元。 该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多次协商,卫生局及有关部门也给予了高度关注,医调委进行了多达二十三次的调解,最终医患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1、医方一次性支付患方赔偿金:13万元。 2、双方一致同意对人民调解协议书进行司法确认。,医疗纠纷成因履责缺陷(一),诊治经过: 孕妇某某因怀

9、孕于2010年6月至2011年1月多次在某医院行产前检查,均未发现异常。 2011 年 2月 5日顺娩一活女婴。新生儿出生后发现严重双足内翻畸形, 医患双方产生医疗纠纷。,医疗纠纷成因履责缺陷(一),存在缺陷: 医方在孕妇怀孕56个月行B超检查时应能查出胎儿畸形并应及时告知,孕妇可以选择终止妊娠,以避免畸形儿的诞生。由于医方的工作疏忽,导致畸形儿的诞生,且后期为患儿治疗双足内翻花费了大量精力和财力, 患方要求: 要求院方承担责任并予以经济赔偿。 纠纷处理: 院方对在诊疗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对患方造成的经济、 精神损失向患方表示赔礼道歉,并一次性给予患方补偿金人民币30000元整。,医疗纠纷成因履

10、责缺陷(二),诊治经过: 患者张某因双侧鼻腔间歇性、交替性鼻塞入院,在全麻下行鼻息肉切除+筛窦切除+双侧上颌窦扩大术,患者清醒后诉咽喉部疼痛伴吞咽困难,吐血性分泌物,无鼻腔出血,患者于当晚6点30分左右自行呕吐出8cm注射器外套一支,医患双方因此产生纠纷。,医疗纠纷成因履责缺陷(二),存在缺陷: 麻醉医师在手术后未仔细核对手术用物是否齐全,医方的工作疏忽大意,导致长达8cm的注射器遗留在患者咽喉部,造成患者咽喉部疼痛伴吞咽困难,吐血性分泌物,且患者咽喉部刮伤。 患方要求: 要求院方承担责任并予以经济赔偿十万元整。 纠纷处理: 院方对在手术过程中存在的疏忽和对患方造成的经济、 精神损失向患方表示

11、赔礼道歉,并一次性给予患方补偿金人民币六万元整。,医疗纠纷成因履责缺陷(三),诊治经过: 患儿患白血病二年多,在某医院进行化疗。应该注射长春地辛2.61mg,护士错配成长春新碱2.61mg,按体表面积算只能用1.3mg长春新碱,超过了正常剂量的一倍多,用错药后,患儿出现脱发,全身疼痛,抵抗力下降等一系列反应,而且因此中断化疗17天。,医疗纠纷成因履责缺陷(三),存在缺陷: 护理人员给患儿化疗时未按医嘱执行,操作未严格执行三查七对,疏忽大意配错化疗药,给患儿造成较严重的后果,此医疗行为严重违反核心医疗制度。 患方要求: 医方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并且全额退还发生的所有费用,赔偿十五万元,出院后如出现

12、相关的不良反应医院要无条件免费治疗。 纠纷处理: 医方免除患儿住院费用的自费部分865.65元,并承诺患儿出院后半年内出现四肢麻木、腱反射消失、麻痹性 肠梗阻、腹绞痛、脑神经麻痹症状免费治疗,一次性赔偿患方玖万元整。,医疗纠纷成因告知缺陷,诊治经过: 患者因四肢乏力麻木一周余收住院治疗,入院后诊断为: 格林巴利综合症、肺部感染、痔疮,行抗感染对症处理。 3月17 日患者发生病情变化,因抢救无效死亡。 医方因为是熟人介绍且患者家庭经济困难,在动员其转ICU抢救时,没有形成医疗文书,也没有履行签字手续。,医疗纠纷成因告知缺陷,存在缺陷: 因为是熟人介绍且患者家庭经济困难,在动员其转ICU抢救时,没

13、有形成医疗文书,也没有履行签字手续,导致举证不能。 患方要求: 医方未能及时将患者转ICU抢救和抢救措施不得力,失去宝贵的抢救时间。因此要求医方承担责任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 纠纷处理: 1、医方减免患者全部抢救治疗费:72671.68元。 2、支付患方精神损害抚慰金:22000元。 两项共计:98671.98元。,医疗纠纷成因告知缺陷,根据接待来访分析,医方普遍存在告知不到位,冷漠和忽视患者知情权的问题。客观的说,许多医疗纠纷是完全可以避免的,酿成医疗纠纷的主要原因是医方对告知的出发点认识偏离和告知技巧欠缺。从出发点看,部分医务人员仅仅把“同意书”当作规避责任的一种手段,告知:“已经告诉你了

14、,出了问题自己负责。”而没有真正换位思考,考虑患者最想知道什么,最最担心什么。在告知技巧上,没有完全做到充分告知、明确告知、书面告知、通俗告知、及时告知。即:告知患者必须知道的,患者听得懂的,做到杜绝使用模棱两可或恐吓性语言。,医疗纠纷成因治疗缺陷(一),诊治经过: 患者,女,79岁,2011年8月7日因确诊“多发性骨髓瘤”一月余再次到某医院进行化疗,后出现剥脱性皮炎和多器官功能衰竭,经抢救无效死亡。,医疗纠纷成因治疗缺陷(一),存在缺陷: 肿瘤化疗存在不当。 患方要求: 患者死亡与院方化疗治疗不当有关,要求医方承担责任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 纠纷处理: 医方一次性给予患方赔偿金人民币玖万伍仟

15、元整。,医疗纠纷成因治疗缺陷(二),诊治经过: 患者,男,60岁,2011年 9月 15日因进行性吞咽困难半年入住某医院肿瘤外科,入院诊断“食管中段鳞癌”。9月21日行食管癌根治术,术中因探查困难行胃镜检查定位。术后患者出现乳糜漏,经保守治疗无效,于10月3日行二次开胸结扎胸导管手术。10月4日患者出现低血容量性休克,即转入ICU,入住ICU后患者发生心跳骤停等合并症,经积极抢救治疗未达到满意效果,患者于2011年10月15日5时15分死亡。死亡原因:多脏器功能衰竭。,医疗纠纷成因治疗缺陷(二),存在缺陷: 医方存在对手术风险预见不足、对并发症有效救治欠缺等缺陷, 患方要求: 患方认为:患者死

16、亡医方有责任,医方应当就此承担责任并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 纠纷处理: 医方一次性给予患者赔偿金人民币99812元整,其中减免医疗费26659.4元,补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丧葬补助费、陪护误工费、住院伙食补贴费、住宿费等73153.5元。,医疗纠纷成因诊断缺陷(一),诊治经过: 患者在家中昏迷倒地,其妻立即让其服用 “ 三粒硝酸甘油片” 并急叫救护车送某医院急救中心抢救。急诊科医师不顾家属告之患者有“心梗”病史,以 “脑梗塞”收神经内科住院治疗,经神 经内科值班医生急请心内科医师会诊后转心内科治疗,后又转 ICU 治疗,患者终因大面积心肌梗塞,抢救无效死亡。,医疗纠纷成因诊断缺陷(一),存在缺陷: 医方未予采纳患方意见,错误诊断患者为“脑梗”,经过六个小时的反复,错失最佳抢救时间。 患方要求: 医方承担责任并给予经济赔偿10万元。 纠纷处理: 医方给予患方补偿人民币30000元。,医疗纠纷成因诊断缺陷(二),诊治经过: 患者,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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