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公司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框架及风险监测指标(保监寿险[]193号)

上传人:豆浆 文档编号:881051 上传时间:2017-05-20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24.4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人身保险公司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框架及风险监测指标(保监寿险[]193号)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人身保险公司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框架及风险监测指标(保监寿险[]193号)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人身保险公司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框架及风险监测指标(保监寿险[]193号)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人身保险公司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框架及风险监测指标(保监寿险[]193号)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人身保险公司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框架及风险监测指标(保监寿险[]193号)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人身保险公司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框架及风险监测指标(保监寿险[]193号)》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人身保险公司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框架及风险监测指标(保监寿险[]193号)(1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人身保险公司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框架及风险监测指标的通知保监寿险2012193 号各寿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养老保险公司:为促进各人身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统一各公司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应包括的基本内容,增强保险公司向董事会和监管部门披露公司风险状况信息的质量,我会制定了人身保险公司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框架及风险监测指标,现予印发,并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各寿险公司和健康保险公司应认真落实人身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实施指引 (保监发201089 号) ,并按照人身保险公司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框架要求,认真撰写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于每年 4 月 30 日前将报

2、告提交我会,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二、公司风险监测指标中按年度报送的指标和每年第一季度按季度报送的指标,可随当年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一并提交,其他季度按季度报送的指标请于每季度结束后 15 个工作日内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三、养老保险公司参照执行,并在年度风险管理报告中就不适用事项做出申明。四、本通知自发布时生效,请各公司在报送 2011 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时开始执行。联系人:王德威电 话:01066286210邮 箱:dewei_二一二年三月八日人身保险公司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框架一、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概况1.1 风险管理组织设置与履职情况公司风险管理组织的基本设置风险管理组织

3、的基本职责和履职情况1.2 风险管理流程和制度的建设与改进公司风险管理/管控相关制度与流程的基本描述报告期内对于风险管理相关制度与流程的改进情况1.3 风险管理技术及信息系统的建设报告期内风险管理模型、技术的建设情况报告期内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情况二、公司的总体风险战略2.1 公司的风险偏好体系介绍该部分应至少从风险对盈利、价值、资本、流动性四个方面的多个关键财务指标的影响来定义公司风险偏好,同时针对非财务风险也应进行定性或定量偏好的设定。在风险偏好基础上设定相应的风险容忍度和风险限额。2.2 公司的风险偏好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对于已制定的风险偏好体系的总体执行情况,包括偏好、容忍度及限额。说明

4、是否有突破的情况以及突破后所采取的措施。除正常的执行情况外,报告期内是否对风险偏好体系进行过修订,如有请说明。2.3 风险应对策略公司对于风险的整体管理策略与管理理念三、公司当前面临的前五大风险事件该部分应就全年公司层面风险事件的影响程度按顺序列明,针对每一个风险事件,应包括风险描述、导致其发生的内外部因素、产生的后果、公司采取的相应应对策略等内容。此外,每年针对五大风险事件的描述中,针对与前一年度报告中相同的风险事件,还应描述对其跟踪管理的情况,包括是否恶化及其原因分析。四、公司的资本充足性4.1 法定偿付能力4.1.1 法定偿付能力充足性预测与分析根据动态偿付能力测试报告,对未来一年以及未

5、来三年法定偿付能力充足率进行预测与分析4.1.2 主要风险对法定偿付能力的压力情景分析根据动态偿付能力测试报告,测试投资收益、退保、新业务等风险对偿付能力的压力(各公司可针对自身情况进行主要风险的设定)4.2 经济资本(2014 年前不作强制要求)4.2.1 经济资本充足性分析4.2.2 各风险经济资本的变化与分析五、公司面临的各类风险及相应的定性和定量披露5.1 市场风险5.1.1 风险的现状及变化从相应的各类风险指标、风险容忍度、风险限额,以及执行情况等方面阐述风险的现状及其变化情况。5.1.2 压力情景测试5.1.3 风险应对策略5.2 信用风险5.2.1 风险的现状及变化从相应的各类风

6、险指标、风险容忍度、风险限额,以及执行情况等方面阐述风险的现状及其变化情况。5.2.2 压力情景测试5.2.3 风险应对策略5.3 保险风险5.3.1 风险的现状及变化从相应的各类风险指标、风险容忍度、风险限额,以及执行情况等方面阐述风险的现状及其变化情况。5.3.2 压力情景测试5.3.3 风险应对策略5.4 流动性风险5.4.1 风险的现状及变化从相应的各类风险指标、风险容忍度、风险限额,以及执行情况等方面阐述风险的现状及其变化情况。5.4.2 压力情景测试5.4.3 风险应对策略5.5 操作风险5.5.1 风险的现状及变化从相应的各类风险指标、风险容忍度、风险限额,以及执行情况等方面阐述

7、风险的现状及其变化情况。5.5.2 风险评估结果5.5.3 风险应对策略5.6 声誉风险5.6.1 风险的现状及变化从相应的各类风险指标、风险容忍度、风险限额,以及执行情况等方面阐述风险的现状及其变化情况。5.6.2 风险应对策略5.7 战略风险5.7.1 风险的现状及变化从相应的各类风险指标、风险容忍度、风险限额,以及执行情况等方面阐述风险的现状及其变化情况。5.7.2 风险应对策略六、下年度重要风险管理工作该部分应针对各公司执行人身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实施指引有待改善之处,结合下年度风险管理计划进行描述,包括但不限于组织设置、制度流程建设、专业技术及信息系统改善以及针对公司风险管理方面的重

8、要举措等方面内容。附件:人身保险公司风险监测指标汇总表人身保险公司风险监测指标汇总表风险类别指标名称 计算公式 计算公式说明报送频率退保率退保金/(上期末长期险责任准备金+本期长期险保费收入)1、退保金口径与保险统计科目“退保金(指标代码 a65310001)”口径相同,退保金和准备金均使用旧会计口径;2、长期险责任准备金为保险公司资产负债表中寿险责任准备金与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之和;3、长期险保费收入是指一年期以上的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年金等人身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季度个人代理人渠道个人业务 13个月保费继续率评估期前一年度生效的代理人渠道个人业务长期险新单生效后第 13 个月的实收原保险保

9、费/评估期前一年度生效的代理人渠道个人业务长期险新单原保险保费1、代理人渠道为直接与保险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的个人代理人,不含机构代理人及其机构代理人中的个人代理人;2、“个人业务”指投保人为个人的人身保险业务;3、“评估期前一年度生效的代理人渠道个人业务长期险新单”不包含趸交件、犹豫期撤单件、发生理赔终止件、免缴、注销、迁出、效力中止及转换终止的保单;4、宽限期内收到的保费计入“评估期前一年度生效的代理人渠道个人业务长期险新单于生效后第 13 个月的实收原保险保费”(分子);5、评估期前一年度生效的代理人渠道个人业务长期险保单在前 13 个月内新增的附加险保费计入“评估期前一年度生效的代理人

10、渠道个人业务长期险新单于生效后第 13 个月的实收原保险保费”(分子)。年度保险风险银行保险渠道个人业务 13 个月保费继续率评估期前一年度生效的银行保险渠道个人业务长期险新单生效后第 13 个月的实收原保险保费/评估期前一年度生效的银行保险个人业务长期险新单原保险保费1、银行保险渠道包含邮政渠道;2、“个人业务”指投保人为个人的人身保险业务;3、“评估期前一年度生效的银行渠道个人业务长期险新单”不包含趸交件、犹豫期撤单件、发生理赔终止件、免缴、注销、迁出、效力中止及转换终止的保单;4、宽限期内收到的保费计入“评估期前一年度生效的隐含保险渠道个人业务长期险新单于生效后第 13 个月的实收原保险

11、保费”(分子);年度5、评估期前一年度生效的银行保险渠道个人业务长期险保单在前 13 个月内新增的附加险保费计入“评估期前一年度生效的隐含保险渠道个人业务长期险新单于生效后第 13个月的实收原保险保费”(分子)。个人代理人渠道个人业务 25个月保费继续率评估期前二年度生效的代理人渠道个人业务长期险新单生效后第 25 个月的实收原保险保费/评估期前二年度生效的代理人渠道个人业务长期险新单原保险保费1、代理人渠道为直接与保险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的个人代理人,不含机构代理人及其机构代理人中的个人代理人;2、“个人业务”指投保人为个人的人身保险业务;3、“评估期前二年生效的代理人渠道个人业务长期险新单

12、”不包含趸交件、犹豫期撤单件、发生理赔终止件、免缴、注销、迁出、效力中止及转换终止的保单;4、宽限期内收到的保费计入“评估期前二年度生效的代理人渠道个人业务长期险新单于生效后第 25 个月的实收原保险保费”(分子);5、评估期前二年度生效的代理人渠道个人业务长期险保单在前 25 个月内新增的附加险保费计入“评估期前二年度生效的代理人渠道个人业务长期险新单于生效后第 25 个月的实收原保险保费”(分子)。年度银行保险渠道个人业务 25 个月保费继续率评估期前二年度生效的银行保险渠道个人业务长期险新单生效后第 25 个月的实收原保险保费/评估期前二年度生效的银行保险渠道个人业务长期险新单原保险保费

13、1、银行保险渠道包含邮政渠道;2、“个人业务”指投保人为个人的人身保险业务;3、“评估期前二年生效的银行保险渠道个人业务长期险新单”不包含趸交件、犹豫期撤单件、发生理赔终止件、免缴、注销、迁出、效力中止及转换终止;4、宽限期内收到的保费计入“评估期前二年度生效的银行保险渠道个人业务长期险新单于生效后第 25 个月的实收原保险保费”(分子);5、评估期前二年度生效的银行保险渠道个人业务长期险保单在前 25 个月内新增的附加险保费计入“评估期前二年度生效的银行保险渠道个人业务长期险新单于生效后第 25个月的实收原保险保费”(分子)。年度保险风险短期险赔付率(评估期赔款支出+分保赔款支出+再保后期末

14、未决赔款准备金再保后期初未决赔款准备金-摊1、指标中的短期险包括投保人为个人和团体的所有一年期(含一年)以下的短期险。年度回赔款支出-追偿款收入)/(短期险自留保费-再保后期末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再保后期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死亡率偏差率(实际赔付金额-理赔时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增量)/预期死亡赔付金额-1*100%预期死亡赔付金额=风险保额*内含价值评估采用的假设发生率1、该指标只统计保险期间在一年(不含一年)以上的以死亡赔付作为主要责任的长期寿险产品的死亡率偏差率;2、合并计算所有相关产品,不分产品计算;3、该指标仅比较过去一年(自然年度)的实际经验与内含价值假设的偏差情况;4、统计区间为死

15、亡案件的结案时间。年度重疾发生率偏差率(实际重疾赔付金额-理赔时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增量)/预期重疾赔付金额-1*100%预期重疾赔付金额=风险保额*内含价值评估采用的假设发生率1、该指标只统计保险期间在一年(不含一年)以上的以重疾赔付作为主要责任的长期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的重疾发生率偏差率;2、合并计算所有相关产品,不分产品计算;3、该指标仅比较过去一年(自然年度)的实际经验与内含价值假设的偏差情况;4、统计区间为重疾案件的结案时间。年度费用超支率(实际产生的费用/精算可用费用-1)100%1、精算可用费用为根据内含价值假设可分配于当期的费用;2、仅统计年度(自然年度)的实际经验;3、实际产生

16、的费用包括业务及管理费和营业税金附加。年度个人代理人渠道佣金率代理人渠道佣金支出/代理人渠道标准保费*1001、分母的标准保费为评估期内新单原保险标准保费,不含续期保费;2、分子为评估期内获得分母所对应的新单保费而支出的佣金(包括直接佣金和间接佣金);3、标准保费以保监会计算得到。年度保险风险银行保险渠道手续费率银行保险渠道手续费支出/银行保险渠道标准保费*1001、分母的标准保费为评估期内新单原保险标准保费,不含续期保费;2、分子为评估期内获得分母所对应的新单保费而支出的手续费;3、标准保费以保监会计算得到。年度市场资产负债久期(资产平均修正久期-负债平均修正久1、平均修正久期=Xi*Di(其中:Xi 为某项资产、负债分别占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年度缺口率 期)/负债平均修正久期比重;Di 为该项资产、负债的修正久期);2、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基于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 号以及保监会相关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