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课件-第5章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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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章 自然人,自然人的含义与特征,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 思考:试管婴儿、剖腹产出生的婴儿是自然人吗? 首先,自然人是生物学意义上的人。 其次,自然人是被赋予民事主体资格的人。,自然人的含义与特征,在现代民法中,所有自然人均具有民事主体资格。 “自然人”不同于“公民”。,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含义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自然人成为民事主体的资格,即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二)特征 1、平等性 2、不可剥夺性 3、不可转让性,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三)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 对胎儿利益的保护 1、我国不承认

2、胎儿有民事权利能力 2、继承法规定了胎儿的特留份制度 3、我国民事司法正在扩大胎儿利益的保护范围,尤其体现在遗腹子的损害赔偿权领域。,关于胎儿利益保护的案例,甲被乙开车撞死,乙对此承担全部责任。丙为甲之妻,当时已经怀孕。数月后,孩子出生,取名丁。丙、丁向法院起诉,要求乙赔偿精神损失及丁的抚养费。 问题:丙的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 相关法条: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四)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终止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终于死亡。 死亡包括自然死亡与宣告死亡。,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含

3、义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从事法律行为的能力。 (二)分类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 划分标准: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独立从事法律行为的能力。 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经济能力不是判断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标准。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可因特殊理由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各种法律行为。,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只能在法律限定的范围内独立从事法律行为的能力。 10周

4、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法律行为,进行其他的法律行为需经过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进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出法律要求实施的法律行为属于效力未定的法律行为。,通过事例认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甲(14周岁)将家中价值5万元的钢琴卖给了乙(20周岁),甲的行为能否得到法律的认可? 乙(12周岁)在超市购买了一支价格为20元的文具,乙的行为能否得到法律的认可? 小明(11周岁)的叔叔在春节时送给小明5000元钱作压岁钱,后来,叔叔失败,生活困难,便以小明是未成年人,没有权利接受赠

5、与为由,要求小明还钱。叔叔的行为能否得到法律的认可?,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五)无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不得独立从事任何法律行为的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既不能自己独立从事法律行为,也不能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有效地从事法律行为,只能由法定代理人代理从事法律行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法律行为无效,但存在例外。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的,行为有效。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定型化的法律行为或数额不大的法律行为,行为有效。,通过事例认识无民事行为能力,韩某(9岁)的如下行为可以得到法律保护的有哪些? 1、继承其父的商品房一套,价值100万; 2、将继承的房屋赠给某希望小学;

6、 3、购买福利彩票,获一等奖5万元; 4、参加书法比赛取得一等奖,获奖金5000元。,自然人的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的民事责任能力是指自然人对民事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民事责任能力包括侵权责任能力、违约责任能力和其他民事责任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完全的侵权责任能力,无论其财产状况如何。,自然人的民事责任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职责的,可以适当减轻其民事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通过案例认识民

7、事责任能力,甲是乙(14岁)的母亲,曾在家中说过同事丙的坏话,被乙听到,乙遂在人民币上书写侮辱丙的语言。该人民币后在市场流通,丙看到其上的侮辱之语。丙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6000元。 问题:本案应当如何处理?,监护,(一)含义 监护是指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 (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1、父母为当然法定监护人; 2、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姐是父母之外的法定监护人;,监护,3、未成年人的其他亲属、朋友担任监护人; 4、协议确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5、指定监护人; 6、有关组织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监护,(三)精神病人

8、的监护人 1、法定监护人; 范围和顺序: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 2、精神病人的其他亲属、朋友担任监护人; 3、指定监护人; 4、有关组织担任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监护,(四)监护人的职责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4、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 5、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法律行为。 6、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 7、监护人应当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有关监护的习题,甲是精神病患者,乙是甲的监护人。乙的下列行为中哪些属于为合法行使监护职责的行为? A为防止甲外出惹事,将甲的双脚戴上脚镣 B代甲交电话费 C要求丙偿还其欠甲的债务 D对甲

9、的房屋进行修缮,有关监护的案例,甲之妻乙因精神病复发入院,院方明确要求甲须24小时陪护,有事离开要及时通知医护人员。后乙借口上厕所,在无人看护时,跳楼身亡。甲认为院方监护不力,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丧葬费、精神损失费,共计5万元。 院方对乙承担监护职责吗? 谁应当对乙的死亡负责?,监护,(五)监护人的变更 1、监护人死亡或丧失监护能力; 2、因撤销监护人而发生变更; 3、协议变更; 4、辞去监护人。 (六)监护的终止 1、被监护人获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被监护人死亡。,宣告失踪,(一)含义 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并设立财产代管人的法律制度。 (

10、二)宣告失踪的要件 1、自然人下落不明满2年; 2、经利害关系人申请; 3、法院的宣告。,宣告失踪,(三)宣告失踪的效力 设立财产代管人,成立财产代管关系。 财产代管人的职责: 1、代失踪人管理其财产; 2、代为被告或原告。,宣告失踪,(四)失踪宣告的撤销 当被宣告失踪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的下落,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失踪宣告。 撤销的效力:财产代管关系终结。,宣告死亡,(一)含义 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宣告推定其死亡的法律制度。 (二)宣告死亡的要件 1、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间,一般为4年,特殊情况为2年; 2、经利害关系人申请。要注意

11、利害关系人的顺序。 3、法院宣告。,宣告死亡,(三)宣告死亡的效力 宣告死亡原则上发生与自然死亡相同的法律效果。 1、丧失民事主体资格;2、原来参加的民事法律关系归于消灭;3、婚姻关系自然解除;4、个人合法财产变为遗产,被他人继承。 被宣告死亡人实施的法律行为仍然有效。,宣告死亡,(四)宣告死亡的撤销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 撤销的效力 1、婚姻; 2、子女关系; 3、财产。,宣告死亡的案例,甲失踪5年,经其妻乙的申请,法院宣告甲死亡,后乙与丙结婚。1年后,甲回家并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与乙的婚姻关系,并判定乙、丙之间的婚姻无效。 张某的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为什么?,自然人的特殊形式,(一)个体工商户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一个或多个家庭成员。 (二)农村承包经营户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经营合同约定从事商品经营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二)未起字号的个人合伙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自然人的住所,(一)含义 自然人的住所是指自然人生活和进行民事活动的中心处所。 (二)住所的设定 自然人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其住所。 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三)住所的法律意义 自然人的住所在公法和私法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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