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建筑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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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4/17,1,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陈华菊,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2019/4/17,2,考试概况,考试题型及分数 1、单选题 60道,每题1分,计60分 2、多选题 20道,每题2分,计40分 共计100分,50分合格(2011年),20092011年度真题分值统计,2019/4/17,3,命题规律及趋势,一般规律 易:50% 中:30% 难:20% 第一部分比例适当降低,但稳占半壁江山 趋势 从记忆到理解 从单一到综合,例1:订立合同的两个公司合并,使其之间既存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该种事实是债权债务(C)。(11真) A、抵销 B、提存 C、混同 D、免除,2019/

2、4/17,5,从记忆到理解 (20%30%),2019/4/17,6,2Z201010 建造师管理制度,2Z201011 掌握注册管理,一、注册建造师的条件 1)通过考试或认定取得资格证书;2)注册,二、注册 1、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增项注册 2、注册周期-3年,2019/4/17,7,2Z201010 建造师管理制度,2Z201014 掌握执业管理 一、执业范围 1、担任项目经理;2、其他施工管理工作;3、其他业务 均可以在全国范围,2019/4/17,8,2Z201010 建造师管理制度,2Z201015继续教育 2Z201016信用档案管理 建造师信用档案管理,2019/4/1

3、7,9,2Z201010 建造师管理制度,2Z201017 掌握监督管理,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注册建造师 的注册、执业活动统一管理;,2019/4/17,10,2Z201020 法的体系和法的形式,2Z201021 掌握法的体系-法律部门,(一)宪法 (二)民法 (三)商法 (四)经济法 (五)行政法 (六)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七)环保类 (八)刑法 (九)诉讼法 重点掌握法律归属:合同法属民法;公司法属商法;建筑法属经济法;消防法属社会保障法,2019/4/17,11,2Z201020 法的体系和法的形式,2Z201022 掌握法的形式-效力等级,(一)宪法 (二)法律 (三)行

4、政法规 (四)部门规章 (五)地方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 (六)司法文件 (七)技术法规 (八)政策文件 (九)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国际标准 掌握:各法的制定机关效力等级,2019/4/17,12,2Z201030 宪法,2Z201031 掌握公民的基本权利 2Z201031 掌握公民的基本义务,2019/4/17,13,2Z201040 民法,2Z201041 掌握民事法律关系,一、 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主体、客体、内容,一) 主体,1、概念,指建设法律关系的参与者,是依法享有经济权利、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2019/4/17,14,2Z201040 民法(45分),2、种类,1)自然人(p1

5、0),2)法人,(1)概念,依法成立的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2019/4/17,15,2Z201040 民法,(2)法人的条件,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其他组织,2019/4/17,16,2Z201040 民法,二) 客体,1、概念: 主体的权利、义务共同所指的对象。,2、 种类,物 ( 买卖合同 ),行为 (监理、施工、勘察、运输合同),非物质财富(智力成果) 设计、专利转让 、文学作品出版合同,财 (借贷合同),2019/4/17,17,2Z201040 民法,二、民事法律关系

6、变更,1、主体变更-数目的变化,主体的改变 2、客体变更-范围变更,性质变更 3、内容变更-权利义务的变更,2019/4/17,18,2Z201040 民法,三、民事法律关系的终止,1、自然终止 2、协议终止-即时协商终止、约定终止条件终止 3、违约终止-一方违约或不可抗力使民事法律关 系终止,2019/4/17,19,2Z201040 民法,2Z201042 掌握民事法律行为构成要件,一、要式与不要式行为(理解与运用);,二、民事法律行为要件 1、行为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理解与运用) ; 2、意思表示真实; 3、行为内容合法; 4、行为形式合法,2019/4/17,20,2Z201040

7、 民法,2Z201043 掌握代理制度,一)概念,1、定义 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由被代理人享有和承担的法律行为。,2019/4/17,21,2Z201040 民法,二、代理的种类,1、委托代理,2、 法定代理,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3、 指定代理,2019/4/17,22,2Z201040 民法,三、责任(P15) 1、授权不明确-连带责任; 2、无权代理-追认后有效代理,行使拒绝权行为人承担; 3、代理违法事项-连带责任;,2019/4/17,23,2Z201040 民法,1Z301044 掌握债权、知识产权,一)概念(P15) 二)产生的依据-理解运用 1、合同-引起债最主要、

8、最普遍的依据 2、不当得利 3、无因管理 4、侵权行为 5、其他依据:遗赠、抚养、发现埋藏物,2019/4/17,24,2Z201040 民法,三)债的消灭(p16) 1、履行 2、抵销 3、提存 4、混同 5、免除 6、因当事人死亡,2019/4/17,25,2Z201040 民法,二 掌握知识产权制度,种类: 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2019/4/17,26,2Z201030 民法,(2)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理解) 1)人身权、财产权的双重性质 2)专有性 3)地域性 4)时间性,2019/4/17,27,2Z201040 民法,(3)著作权法 1)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

9、依法所享有的权利 2)著作权的主体著作权人 3)著作权的客体作品 工程建设领域:文字作品,建筑、图形、美术、模型作品 4)著作权的内容人身权、财产权,2019/4/17,28,2Z201040 民法,(4)专利法 1)专利:对于公开的发明创造所享有的独占权 2)专利权的主体专利权人 3)专利权的客体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 4)专利权的保护保护范围 时间:发明20年,适用新型、外观设计10年 5)专利纠纷的解决人民法院、专利管理机关,2019/4/17,29,2Z201040 民法,(5)商标法 1)商标的概念标识 2)主体商标注册人 3)客体注册商标 4)注册商标的有效期-10年,2019/4

10、/17,30,2Z201040 民法,2Z201045 掌握诉讼时效制度,(1)时效的概念因时间推移而引起的效力的变化 (2)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保护其权利时,法律规定消灭其胜诉权的规定。 但实体权利不消灭 (3)时效期 1)普通诉讼时效2年 2)短期诉讼时效1年 3)特殊诉讼时效4年(涉外) 4)最长诉讼时效20年,2019/4/17,31,2Z201040 民法,(3)诉讼时效的起算 一般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 其他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侵害之日起。(教材P29) (4)诉讼时效的中止累计计算 诉讼时效届满前的六个月内 (5)诉讼时效的

11、中断重新计算 中断事由:起诉、债权人提出要求、债务人同意履行,2019/4/17,32,2Z201050 物权法(4分),基本知识 (p21),1、特征 1)权利人直接支配物并享受物的利益的权利 2)排他性,2019/4/17,33,2Z201050 物权法,2Z201051 掌握抵押权 一、抵押物 1、在建工程 2、抵押财产的确定的情况 1)债务履行期满,债权未实现; 2)抵押权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消; 3)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4)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2019/4/17,34,2Z201050 物权法,二、抵押权对第三人的效力 对承租人的效力 抵押合同订立前出租的,租赁关

12、系不受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2019/4/17,35,2Z201050 物权法,2Z201052 掌握质权 一、质权人的权利与义务 1、权利可以放弃质权 2、义务 1)不得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 2)不得擅自转质;,2019/4/17,36,2Z201050 物权法,2Z201053 掌握留置权 一、留置权人的权利 1、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 2、优先受偿权 二、留置权的实现 1、时间-2个月 2、方式-折价,拍卖变卖,2019/4/17,37,2Z201050 物权法,2Z201054 熟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一、不动产 1、 一般经过登

13、记才发生效力。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2、不动产登记与合同效力的关系 教材P2324,理解记忆 3、预告登记,2019/4/17,38,2Z201050 物权法,二、 动产交付 1、生效一般规定 一般自交付时发生效力。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辆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019/4/17,39,2Z201050 物权法,2Z201055 熟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 1、设立的范围 对国有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权,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使用权可以在土地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2、设立方式-出让或划

14、拨,2019/4/17,40,2Z201050 物权法,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对建设用地上的物享有所有权。 2)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权 3)获得补偿 4)住宅用地期满续期的权利 2、义务 1)履约;2)支付出让金;3)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4)登记,2019/4/17,41,2Z201060 建筑法,2Z201061 掌握施工许可证制度,一、申请建筑工程许可证的条件,1、已经办理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现场已经具备基本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要求; 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20

15、19/4/17,42,2Z201060 建筑法,5、已经具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按照规定通过了审查;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7、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019/4/17,43,2Z201060 建筑法,二、可以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情况,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不需要领取施工许可证。小型工程主要是指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2、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2019/4/17,44,2Z201060 建筑法,3、抢险救灾工程; 4、临时性工程; 5、军用房屋建筑;,2019/4/17,45,2Z201060 建筑法,三、领取建筑工程许可证的法律后果 1、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2019/4/17,46,2Z201060 建筑法,2、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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