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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UL 8750 用于灯具产品的发光二 极管光源 安全通则 UL 8750 用于灯具产品的发光二极管光源 LIGHT EMITTING DIODE (LED) LIGHT SOURCES FOR USE IN LIGHTING PRODUCTS 这是用于灯具产品内的发光二极管光源的评估指南的第一版,适用于发光二极管作为光源的组件,如发光二 极体模块,发光二极管阵、电源与控制电。也涵盖由最终产品制造商制作的发光二极管光源,它可以是 产品的一部分或者是由其它光源厂商组装到灯具产品内的组件。 2/24 UL 8750 用于灯具产品的发光二极管光源 介绍 1.适用范围 1.1 下要求是针对发光二极管作
2、为任何 1.3 节所的灯具产品光源,规范最小的安全要求 1.2 发光二极管光源包含下的组件: a)提供照明的单一发光 二极管或是发光二极管阵。 b)提供适当的电压与电使发光 二极管运作的电源。 c)提供开关、闪烁或是其它控制发光二极 管能的控制电。 1.3 符合本规格要求的发光二极管光源,可作为符合下标准要求的灯具产品的照明。 下产品适用于 600V 以下的电源分支,并在于依照美国国家电工法规(ANSI/NFPA 70)内所的非危 险 的环境下使用。本规格要求也适用于发光二极管光源接到如一般电池组、燃电池等独电源的情 况: a)灯具 UL 1598 b)携带式灯具 UL 153 c)舞台与工作
3、室照明 UL 1573 d)潜水用照明 UL 676 e)游泳池照明 UL 676 f)轨道灯系统 UL 1574 g)号志 UL 48 h)紧急照明灯与出口标示灯 UL 924 i)内置电子安定器电灯 UL 1993 j)逃生出口径标示系统照明 UL 1994 k)小夜灯 UL 1786 l)可挠式照明, UL 2388 m)低电压照明系统 UL 2108 n)灯座配件 UL 496 o)景观用照明 UL 1838 1.4 用于危险场所、健康照护、紧急或海军用的 LED 照明产品应用,因具有其它额外的标准要求,并包含在 本评估指南中 2.一般通则 2.1 组件 2.1.1 除 2.1.2 节
4、的外情形,本指南涵盖的产品组件必须符合该组件的要求。考附 A 关于 本指南所涵盖的产品组件。 2.1.2 符合下情形下的组件需要遵守本指南的要求 a)具有本指南涵盖产品内组件功能的特征。 b)本 指南对组件的要求已被取代。 2.1.3 组件的使用,必须符合其上标示的额定等级。 2.1.4 组件的结构并非完整,功能也会受到限制。这些组件仅能用在特定的情况下,如:对于操作环境 温有限制时,组件就仅能在高于该额定温下使用。 3/24 UL 8750 用于灯具产品的发光二极管光源 2.2 值单位 2.2.1 除非关于导体尺寸的标示,括号外的值是标准要求,括号内的值是考明或是近似的换算值。 2.2.2
5、除非特别注明,所有的电压与电都取均方根值(rms,有效值)。 2.2.3 为方阅使用,电线的尺寸采用的是美国电线规格(AWG)。 2.3 考文献 2.3.1 任何本指南考的标准都应该采取最新的版本。 3.名词解释 3.1 下的名词解释,适用于本指南内的要求。 3.2 CONDITIONS OF USE,使用条件:用于标示 LED 模块在组件使用上或是作为控制器用途时的适当 与规格。 3.3 ENCLOSURE, ELECTRICAL,电气(绝缘)外壳:设备上用于防止使用者接触到设备之保护等级 2 以上、 安全的超低电压电或是低功电源供应下操作区域的功能部品。 3.4 ENCLOSURE, FI
6、RE,防火外壳:设备上用于防止使用者接触到设备内的危险带电体、也防止内部火焰或 是火源蔓延的功能部品。 3.5 ENCLOSURE, MECHANICAL,机械应(绝缘)外壳:设备上用于防止因为机械或是其它物性应 造成人员、设备损伤的功能部品。 3.6 LAMP,灯:人工光源的通称,通常指的是可光。依照明的专业法,灯是照明设备内可替换的发光源, 透过标准的底座,如丝座、针脚、卡楯等,达到机械与电气上的接。 3.6.1 LED LAMP, INTEGRATED,一体成型的 LED 灯泡:具有内建的驱动器与 ANSI 标准的底座用于接 到 ANSI 标准灯座的发光二极管装置。 在美地区,标准底座代
7、表 ANSI 的标准底座,在美国地区,电分支指的就是 IEC 文件内的 主电压 3.6.2 LED LAMP, NON-INTEGRATED,非一体成型的 LED 灯泡:具有内建的电源,但具有 ANSI 标准的 底座用于接到 LED 照明设备。 3.7 LED LUMINAIRE,LED 照明设备:完整的灯具,包含 LED 光源与电源,也具有散光、固定与保护光源 的部品,并可将光源接到电分支上。LED 光源可能是 LED 阵、LED 模块或是 LED 灯泡。LED 照 明设备会直接接到电分支上。 3.8 LIGHT EMITTING DIODE (LED) ,发光二极管:具有电-电子接面的半导
8、体形式的二极管,当施加顺向 偏压时会产生光射。 3.8.1 LED ARRAY,LED 阵:黏合在在印刷电板的 LED 组件,可能具有光学与额外的热、机、电界面, 并含电源,也会直接接到电分支上。 3.8.2 LED MODULE,LED 模块:LED 光源的组件,包含一个以上的 LED 接到 LED 电源或驱动源,也 可以含有其它的电机、电子、光学跟机械件,但会包含电源,也会直接到电分支上。 3.8.3 LED PACKAGE,LED 封装品:包含一个以上的 LED 单体也可能跟光学、热、机、电接口封装在一起的 组成品,包含电源也会直接到电分支上。 3.9 LIGHTING UNIT, FI
9、XED,固定式灯具:固定动的电源或是 LED 照明设备,也会永久的与电分支接。 3.10 LIGHTING UNIT, PORTABLE 携带式灯具:具有电源线与插头接到电源供应器的电源或是 LED 照明设 备,会固定在支撑座的表面上,可以用手携带或移动。 4/24 UL 8750 用于灯具产品的发光二极管光源 3.11 LIGHTING UNIT, STATIONARY,定点式灯具:具有电源线与插头接到电源供应器的电源或是 LED 照明 设备,但是会被固定在特定场所或区域,会任意移动。 3.12 LIVE PART,带电体:与接地点具有电位差的导体,或是任何没有基本绝缘的导体。结到接地线或是
10、电中 性导线的导体也算是带电体。 3.12.1 DEAD CONDUCTIVE PART,无带电导体:在正常操作情况下,没有基本绝缘也没有带电的导体。 接地的无带电导体可能会载有电。 3.13 POLLUTION DEGREES,污染程:产品所在区域的污染程,会影响产品内绝缘的空间距与沿面距 要求的判定,也可以透过产品的设计进控制。 a)POLLUTION DEGREE 2,污染等级 2:一般情况的污染环境,也就是会造成导电,过允许短暂因水 气凝造成的导电现象。 b)POLLUTION DEGREE 3,污染等级 3:会造成导电的干燥污染环境,或是会因为水气凝而造成长久的 导电现象。 3.14
11、 POWER SOURCE,电源:在符合设计限制的情况下,可以提供控制电、电压或能的变压器、电源供应 器 或者电池组。 3.14.1 CIRCUIT, EXTRA-LOW VOLTAGE,超低电压电:在正常操作情况下,电中的任何个导体间或 是导 体与接地点的电位差超过交 42.4V 峰值或直 60V 的二次电, 与危险的电压由基本绝缘分隔 ,而且符合所有关于 SELV 或者是限制电电的要求。 3.14.2 CIRCUIT, LIMITED CURRENT 电,限电电。具有保护的设计,以确保在正常操作情况与单一 失效模式的情况下并会造成安全危险的电(超过等级 2 的危险限制)。 3.14.3 C
12、IRCUIT, SAFETY EXTRA-LOW VOLTAGE (SELV),安全的超低电压电:二次电,具有保护功 能 的设计,以确保在正常操作与单一失效模式情况下,电内的交电压低于均方根 30V (42.4V 峰值) ,或是直电压会超过 60V。 3.14.4 LED CONTROL MODULE,LED 控制模块:在电源与 LED 阵之间的电子电设计,用于控制 LED 的阵的电压、闪烁、开关或者是其它的电能控制等。包含电源,也直接接到电分支上。 3.14.5 LED DRIVER ,LED 驱动器:内建控制电设计以符合 LED 灯或是 LED 阵要求的一组电源。 3.14.6 LED D
13、RIVER, CLASS 2,等级 2 的 LED 驱动器:符合等级 2 危险限制要求的 LED 驱动器。 3.14.7 POWER SUPPLY 电源供应器:具有控制电、电压或是功的电子装置。 3.14.8 POWER SOURCE, CLASS 2,等级 2 的电源:如变压器、电源供应器或电池的电源,当开电压低 于均方根 30V (42.4V 峰值),或是直电压超过 60V,在包含短情况的负载情况下具有极低电阻 以 限制产生的能。等级 2 的电源供应器可能内建此设计也可能透过其它设计以达到这样的目的。 a ) INHERENTLY LIMITED POWER SOURCE,内建限制的电源:
14、变压器、电源供应器或是电池组, 没有依赖单独保护装置以限制电源供应的输出能。内含限制电与能的电源供应器或是电池组, 可以视为是具有内建限制的电源。这样的变压器、电源供应器或是电池组,可以接上额外的保护装置 ,只要并非完全倚赖该保护装置以限制输出能即可。 b) NON-INHERENTLY LIMITED POWER SOURCE,无内建限制的电源:变压器、电源供应器或是电 池 组,当其电与能输出超过预设限制时,必须透过额外的单独保护装置以自动限制输出能。 3.14.9 POWER SOURCE, LIMITED POWER SOURCE (LPS) 电源,具有限制的电源:标示为LPS 具有 限
15、 制的电源必须受到 3.1 与 3.2 表的限制,符合该限制的电源等同于符合等级 2 的危险限制要求。 5/24 UL 8750 用于灯具产品的发光二极管光源 表 3.1 内建限制电源的限制 输出电压 1) 输出电 2) 换算功 3) (Uoc) (Isc) (S) V a.c. V d.c A VA 20 20 8.0 5 Uoc 20 a)吸水。 b)对于在机械性的伤害下仍具有可接受的 机械强。 c)位置稳固。 d)放在会造成严重损害情况 (如电弧)的位置。 6.4.3 符合下要求时,当阻绝层或是内衬在放在二次电端,且电压超过 50V 时,厚也可以低于 0.71mm ,但可低于 0.25mm。 a)吸水。 b)对于在机械性的伤害下仍具有可接受的 机械强。 c)位置稳固。 6.4.4 绝缘材低于 6.4.1 的厚要求时,必须依据 UL1310 对于等级 2 电单元的绝缘材要求进测试, 6.4.1 的情况时,耐电压强可低于 5000V,或是在 6.4.2 情况下,耐电压强可低于 2500V。 9/24 UL 8750 用于灯具产品的发光二极管光源 6.5 导体保护 6.5.1 通过属边缘或属开口的导体,必须锁定,可接触该属边缘,导体必须受到保护,可被断或 磨损。 必须以下方式保护低于 1.1mm 的薄材: a)卷起 属边缘,角可低于 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