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赛——跳高比赛规则与裁判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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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田径竞赛规则(2016 - 2017 年度)繁体中文版 (一切以英文版为准) 香港业余田径总会技术及裁判委员会发布 2016 年 5 月 第 五章技术 规则 . 5第 100 条总则5第一节官员5第 110 条国际官员5第 111 条组织代表6第 112 条技术代表7第 113 条医务代表8第 114 条兴奋剂检查代表8第 115 条国际技术官员 ITOs 和国际越野、路跑、山地赛跑及山径越 野赛跑官员 ICROs8第 116 条国际竞走裁判员9第 117 条国际公路赛丈量员9第 118 条国际发令员和国际终点摄影裁判员10第 119 条仲裁组10第 120 条运动会工作人员11第 121 条

2、竞赛主任 Competition Director13第 122 条赛事主管 Meeting Manager14第 123 条技术主管 Technical Manager14第 124 条比赛展示主管 Event Presentation Manager14第 125 条裁判长 Referees15第 126 条裁判员 Judges18第 127 条检查员(跑和竞走项目)Umpires18第 128 条计时员,终点摄影裁判员和感应计时裁判员Timekeepers,Photo Finish Judges and TransponderTiming Judges19第 129 条发令协调员、发令员

3、和召回发令员 Start Coordinator, Starterand Recallers20第 130 条助理发令员 Starters Assistants21第 131 条记圈员 Lap Scorers22第 132 条竞赛秘书和技术信息中心 Competition Secretary, Technical Information Centre(TIC)23第 133 条比赛场地指挥员 Marshal25第 134 条宣告员 Announcer25第 135 条场地测量员 Official Surveyor25第 136 条风速测量员 Wind Gauge Operator26第 137

4、 条(电子)测量裁判员 Measurement Judge (Scientific)26第 138 条检录裁判员 Call Room Judges26第 139 条广告管理专员 Advertising Commissioner27第二节比赛通则28第 140 条田径场地28第 141 条年龄和性别分类29第 142 条报名30第 143 条服装、鞋和号码32第 144 条对运动员提供帮助34第 145 条取消比赛资格37第 146 条抗议和上诉38第 147 条男女混合比赛41第 148 条测量41第 149 条成绩的有效性42第 150 条录影42第 151 条计分43第三节径赛项目44第

5、160 条跑道测量44第 161 条起跑器45第 162 条起跑47第 163 条径赛52第 164 条终点56第 165 条计时和终点摄影57第 166 条径赛项目的运动员排序、抽签和录取63第 167 条成绩相等70第 168 条跨栏跑71第 169 条障碍赛跑75第 170 条接力赛跑78第四节田赛项目83第 180 条总则 - 田赛项目83A.高度跳跃项目90第 181 条通则 - 高度跳跃项目90第 182 条跳高95第 183 条撑竿跳高98B.远度跳跃项目104第 184 条通则 - 远度跳跃项目104第 185 条跳远107第 186 条三级跳远109C.投掷项目110第 18

6、7 条通则 - 投掷项目110第 188 条推铅球118第 189 条掷铁饼120第 190 条掷铁护笼122第 191 条掷链球125第 192 条链球护笼128第 193 条掷标枪133第五节全能比赛139第 200 条全能比赛139第七节竞走项目Race Walking143第 230 条竞走143第八节公路赛跑Road Races151第 240 条公路赛跑151第九节越野赛跑 (Cross-Country Races),山地赛跑 (Mountain Races),山径越野赛跑 (Trail Races)157第 250 条越野赛跑 (Cross-Country Races)157山地

7、赛跑 (Mountain Races)161第 251 条山地赛跑161第五章技术规则第 100 条总则凡举办规则第 1 条 1 中规定的国际田径比赛,均应遵守国际田联的规则,在各种 通告、广告、秩序册和印刷品中均应声明此点。除了世界锦标赛(室内、室外)和奥运会,其他所有比赛可以采用不同于国际田 联技术规则规定的形式,但是不能采用使运动员获得按照现有规则得不到的权利 的规则。这些比赛形式将由对比赛有管辖权的相关组织决定。注:建议国际田联会员协会举行各自的田径比赛时采用本规则。第一节官员第 110 条 国际官员举办规则第 1 条 1(a)、(b)、(c)和(f)的比赛,应从国际上任命下列官员:(

8、1) 组织代表 Organisational Delegate(s);(2) 技术代表 Technical Delegate(s);(3) 医务代表 Medical Delegate;(4) 兴奋剂检查代表 Doping Control Delegate;(5) 国际技术官员 International Technical Officials(IAAF Level) /国际越野、路跑、山 地赛跑及山径越野赛跑官员/地区技术官员 International Cross-Country, Road Running, Mountain Running and Trail Running Offici

9、als/ International Technical Officials (Area Level);(6) 国际竞走裁判员/地区竞走裁判员 International Race Walking Judges/ Area Race Walking Judges;(7) 国际公路赛丈量员 International Road Course Measurer;(8) 国际发令员 International Starter(s);(9) 国际终点摄影裁判员 International Photo Finish Judge;(10) 仲裁组 Jury of Appeal。在现行国际田联(或地区协会)

10、比赛技术规程中规定了任命比赛中官员的数量、类别、 时间和方式。举办规则第 1 条 1(a)和(e)的比赛, 国际田联可以任命一位广告管理官员。举办规 则第 1 条 1(c)、(f)、(j)的比赛,应由相关地区协会任命此官员。举办规则第 1 条 1(b)的比赛,应由有关的组织任命。举办规则第 1 条 1(d)、(h)和(i)的比赛,应由 有关的国际田联会员协会任命。注 1: 国际官员应穿戴易区别的服装、徽章。注 2: 在(5) 至(10) 的国际职员,依据国际田联合适的政策可区分为国际田联级(IAAF Level) 和洲地区级(Area Level) 。由国际田联或地区协会按照此规则或规则第 3

11、 条 2 指派的官员的旅费,应由赛事 组织者按国际田联理事会订定的相关规则支付。第 111 条 组织代表组织代表应自始至终与组委会保持密切联系,定期向国际田联理事会提交报告。必要时,还应处理组织者和组委会的有关职责和财务责任问题。组织代表应与技 术代表协作。第 112 条技术代表在组委会提供一切必要的帮助下,技术代表应与组委会共同保证全部技术安排完 全符合国际田联田径竞赛规则和国际田联田径场地设施标准手册的规定。技术代表应在适当时间向有关组织提交比赛准备情况的书面报告,并应与组织代 表合作。此外,技术代表应该:(1)向相关组织提交竞赛日和报名标准的建议;(2)决定比赛中使用的投掷器材列表,以及

12、运动员是否可以使用自备器材,或 者是供货商提供的器材;(3)保证在赛前的适当时间向所有参赛的会员协会发送技术规程。(4)对举行田径项目比赛所有其他必要的技术准备负责。(5)审核报名,有权以技术性理由或根据规则第 146 条 1 否决报名(如出现非技 术性理由而否决报名,则应由国际田联或相关的地区理事会作出裁决)。(6)决定田赛项目的及格标准和径赛项目的分组、赛次与录取的原则;(7)安排决赛前的各个赛次和全能比赛的分组。(8)在规则第 1 条 1(a)、(b)、(c)和(f)的比赛中,主持技术会议,并介绍技术官 员。第 113 条医务代表医务代表对所有医务工作具有最高权威。他应保证有足够的设备用

13、于医学检查和 治疗,在比赛场地可以进行紧急救护,并在运动员的住地提供医疗服务。第 114 条兴奋剂检查代表兴奋剂检查代表应与组委会建立联系,以保证有足够的设备用于兴奋剂检查。他 应负责所有有关兴奋剂检查的事宜。第 115 条国际技术官员 ITOs 和国际越野、路跑、山地赛跑及山径越野赛跑 官员 ICROs1.如果事先没有任命,技术代表将在已任命的国际技术官员(ITOs)中任命 1 人 为国际技术官员组长。如果可能,该组长 ITO 必须与技术代表合作,将为比赛日程中的每个项目指 派至少 1 名国际技术官员。该国际技术官员应为该项目的裁判长。在该项目比赛的全过程中,技术官员都必须在场,以保证比赛进程完全符 合国际田联的技术规则、技术规程和技术代表作出的有关决定。如果出现问题或观察到他们认为需要提出意见的事情,他们首先应向该项 的主裁判提出。如有必要,可提供应该如何做的建议。如果该建议未被采 纳,并出现明显违反国际田联技术规则、技术规程和技术代表作出的有关11规定的情况时,该国际技术官员将对此作出裁决。如果有关问题仍未得到 解决,将提交给国际田联技术代表。在田赛项目比赛结束时,他们将在成绩记录单上签名。注:当有关裁判长缺席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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