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视觉中心与外在对象的自返同一性现象学意义上的感觉对象的意向性构成,如果要与描述的范畴结构对应,必须以对象的自返同一性(reflexive-identity)A≡A 为基点这意味着,一个对象要被认定,必需首先使该对象被认定为就是它本身,而不是任何其它对象这样,形式逻辑的同一律,才可以在有关对象世界的描述中生效然而,对象的自返同一性的最简单无歧义的理想模型,就是对象的任一空间点的自返同一性胡塞尔在《逻辑研究》试图在智性直观中把握逻辑的同一律与意识的意向性结构之间的联系,梅隆-庞蒂在其《知觉现象学》中对感官知觉的样式与对象世界的本体论前提的关系有过一定的描述,但两者都缺乏对空间点的自返同一性在身体感知中的发生机理进行操作性的剖析,更缺乏对这种空间点自返同一性如何与我们对宇宙大全之“太一”概念形成的关联的阐明本文试图要做的,就是在一步一步的操作中,对这种机理进行分析揭示一、内感觉:触碰点的一与多之含混把你的两只手斜着伸出去,闭上眼睛,试着在稍微偏离正前方的某个地方让两个相对的食指指尖相碰如果没受过特殊的训练,你一般很难在你觉得两个指尖应该相碰的时候,两个指尖真的就相碰了你往往会在当你觉得应该相碰的时候,两指尖各自都没碰到任何东西。
你试着运动两臂调整两指的位置,过一会儿终于碰上了,但相碰的可能是两只手的其他部位,而不是指尖也就是说,当你看不见两个手指头的位置时,靠你对两只手的位置的身体内感觉,你的知性不能准确判断两个手指头的空间位置现在,你还是闭上眼睛,两只手做同样的指尖相碰动作但另外一个人 L 在你不知的情况下,在你那里捣鬼当他看到你的两个手指头已经接近、并且你在犹豫中调整两个指头的位置的时候,把自己的两个手指尖同时各自触碰你的两个指尖这时,如果那捣鬼的 L 的动作做得恰到好处,你会有何反应呢?想想看,当你期待两指尖相碰的时候,两个指尖各自分别碰到的却只是 L 的指尖,但你并不知道实情这时,你有何理由不认为就是你的两个指尖相碰了呢?我们做这样的分析:1)你的左手指尖处给你体内提供的阻力信息,在它触到你自己的右手指尖时获得的与在它触到 L 的指尖时获得的没有什么实质的不同;2)你的右手指尖处给你体内提供的阻力信息,在它触到你自己的左手指尖时获得的也与在它触到 L 的另一指尖时获得的没有什么实质的不同;3)你的关于两个手指尖位置的内感觉,正是使你以为它们应该处在同一空间点的感觉在你不借助视力(或者其它可能帮上忙的外感官)的情况下,这三个相互独立的信息,正是你的知性借以判断两个指尖是否相碰的全部依据。
于是,不管你的知性有多么完善,你都不能将 L 在捣鬼时造成的你的内感觉效果与你的两个指尖相碰时的2内感觉效果区别开来这样,因为 L 的干扰是超出常规的意外,在没有被特殊提醒的情况下,你有足够理由做出你的两个指尖相碰的判断,虽然实际上你的指尖碰到的是 L 的指尖现在进一步设想,再还有另外一个人 Z 在旁边窃笑,并忍不住告诉你 L 在捣鬼以及 L 是如何捣的鬼理解了 Z 的描述以后,你又会做出何种判断呢?此时,你理解到,如果确实有 L 在捣鬼,你此时两个指尖没有相碰也是可能的因此,由于你不知道 Z 所描述的情况是否真实,你就不能断定你的两个指尖是否真的相碰了现在,我们想要知道,仅靠内感觉,你的知性判断有怎样的结构?实际上,如果你的知性是正常的,你试图做出的判断可以被分析为三个相互独立的判断、再加上一个综合此三个判断的综合判断第一,第一个指尖(可定为左指尖)是否碰到了障碍物?第二,另一个指尖(右指尖)是否碰到了障碍物?第三,两个指尖是否(现实上)可能处在同一空间点?对这三个问题,纯逻辑上讲,答案的可能组合有八组:“否否否” 、 “是否否” 、 “否是否” 、 “是是否” 、 “否否是” 、 “否是是” 、 “是否是” 、 “是是是” 。
只有在最后一组,即“是是是”成立的情况下,你的知性才会最后做出一个综合的判断,即:“我的两个指尖相碰了” 不过,我们也不妨对其它七组答案的情形进行一一的分析,看看会给我们下面的讨论开辟什么思路需要事先提醒的是,第三个判断中的“可能”两个字是关键1)否否否此时,你没感觉你的左指尖碰到了什么东西,你也没感觉你的右指尖碰到了什么东西,你也没感觉你的两个指尖可能同处一个空间点而相碰当你刚伸出双臂闭上眼睛并伸直两个相对的手指准备相互靠近的时候,你必定做出这种“否否否”的判断2)是否否此时,你感觉左指尖碰到了障碍物,但右指尖啥都没碰到,并且,你不觉得你的两个指尖在此时有可能相碰这样,你断定左手指尖碰到的一定不是你的右手指尖,因为你的内感觉使你知道你的右手指尖没碰到任何东西,并且,你的内感觉告诉你两个指尖不可能处在同一空间点相互触碰譬如说,当你刚伸出两臂开始移动时,那个捣鬼的 L 在没告知你的情况下用他的一个指尖触碰你的左指尖,你就会做出此种判断3)否是否除了“左”与“右”调换,内容与(2)相同4)是是否此时,你左指尖和右指尖都碰到了障碍物,但内感觉告诉你,你的两个指尖相距甚远,不可能相互触碰于是,你就会断定,两个手指尖各自碰到了各自的障碍物。
5)否否是此时,你的左和右指尖都没碰到障碍物,但你的内感觉已不能让你区别你两个指尖此时的位置与它们相碰时的位置但是,你知道,你的内感觉的在此失去区分是正常的,所以,从一开始,你就把你借助内感觉做出的对指尖方位的判断放在“可能”的模态之下,这与你对两个指尖是否碰到障碍物的3直截了当的实然判断形成鲜明对照6)否是是此时,你的左指尖没有触到障碍物,而你的右指尖却碰到了障碍物,并且,你的内感觉告诉你,两指尖处于可能触碰的方位这样,你就判断右指尖碰到的不是左指尖,而是其它什么东西7)是否是除了“左”与“右”调换,内容与(6)相同8)是是是只有这最后一组判断,使你得出一个这样的结论:“我的左右两个指尖相碰了 ” 但是,刚才已经说过,L 的蓄意捣乱会让你出错实际上的情况是,当你的内感觉让你觉得两个指尖可能处在同一空间点而相碰时,你的两个指尖并不处在同一空间点上,因而并没有相碰与你的两个指尖分别相碰的,是 L 的两个指尖当旁边的 Z 向你提醒时,虽然你的“是是是”的判断还是有效的,你马上就会意识到你有可能得出了一个错误的结论依靠你的内感觉,原则上,你没办法在 L 捣乱时发生的情况和你两指尖实际相碰时的情况之间做出区分。
这里的关键是,存在一个空间区域,你靠你的内感觉你不能对两个指尖在此区域中的相对位置做出判断所以,在没有相碰之前,靠你的内感觉,你只能断定两个指尖“可能”相碰,而非“必定”相碰这里的“可能” ,源出于刚才的“是是是”判断中的第三个“是” ,因为这个“是”本来就是“是否可能”的“是” 这样的话,你如何才能做出确切的判断呢?当然,你睁开了双眼二、视觉:空间的绝对零点与自我的同一性一睁开眼睛,你即刻就可以对你的两个指尖是否相碰做出裁决了你看到的,正如 Z 所言,L 正在捣鬼,他把他的两个指尖对准了你的两个指尖,而你原先的自己的两个指尖相碰的内感觉,只是错觉但是,你为什么要将视觉对两个指尖是否相碰的判断当作最终的判断,不怀疑视觉也会像刚才的内感觉那样出差错呢?或者,更进一步地,你为何不以内感觉为准,断定你的视觉“不准确”?你之所以根本不会怀疑眼睛看到的触碰点与“实际”的触碰点会有什么“误差” ,是因为你眼睛看到的点就是实际的点本身所谓“空间点”的最终所指,正是视觉见证的点这样,谁要说看到的点与实际的点有个距离的误差,那就等于说一个空间点和它本身有个距离的误差这种言说,直接违背了逻辑的同一律进一步地,借视力判定的空间点的同一性,就是空间点的同一性本身,因此,当你看到两个指尖处在同一空间点时,你就看到了两个指尖所处的空间点的同一性本身。
换句话说,空间点的同一性是内在于视觉的本性之中的,空间点同一性是在视觉的运作中原初地构成的,外在于视觉的运作根本就不存在有待于视觉观4照的先在的空间点同一性这里的同一性,没有对其说“可能”的余地,只有直截了当的 A≡A.当然,视觉会产生幻像,但幻像里边的任意空间点的同一性照样是自足的同一性空间点的同一性的断定,完全是在现象学层面发生的,这里不涉及现象的背后是否有“实体”承托的问题设想如此情景:当你看到两指指尖触碰时,你的内感觉却没感觉到两个指尖同时碰到了障碍物,你会做出何种判断呢?你会想,大概自己看到的两个手指实际上是别人的手指,而某种预先的巧妙安排,使你错误地以为那就是自己的手指或者,你干脆就怀疑自己看到的是幻像但是,无论如何,你不可能认为你看到的相互触碰的手指指尖没有相互触碰你也许会问,既然是触碰,为何不以触觉为准呢?在触碰的瞬间,触觉只让你知道两个指尖同时碰到障碍物了,却不会告诉你两个指尖是否互为障碍物,因而两个发生触碰感的点是否在空间关系中为同一点,依靠触觉是没法判断的内感觉中的身体部位的相对位置感,是以视觉中的空间位置定位为原本参照的,只为你提供与空间位置具有某种相关性的信息。
但有关空间点位置的信息虽有助于我们对与我们身体相关的空间关系进行的推测,却永远也不是对空间点本身的直接把握视觉对空间几何关系的把握,属于罗素所说的“亲知” (”acquaintance”)的范畴,而身体对身体部位相对位置的内感觉,只有在把视场中的空间关系作为指称根据时,才获得某种间接的空间指向因此,内感觉对空间关系的指示,只限在身体的场域内,并且永远都是模糊的“可能” 经过训练,这种指示会趋向精确,但再精确,也是对另外一种东西的度量这就像温度计的刻度再精确,也有一个正负误差的“可能”量域,因为那刻度永远不可能是温度本身当然,我们的触觉,经常帮助我们测知空间的深度,但深度本身,却是两只眼睛的视觉协同作用直接建构而来的总之,视觉中的空间点是空间点本身,而内感觉中的空间方位感,只是与空间位置的相关性让我们把分析再推进一步,以求理解视觉的“看”在自我躯体认同方面所起的作用现在,你睁着眼靠视觉的指引对准两个指尖相互接近,直到你看到它们相碰与此同时,你的内感觉也使你感觉到两个指尖相碰了如果 Z 在此时又在旁边窃笑,又告诉你一点什么秘密,你还有理由根据他说的话而对你自己视觉判断的真确性再生疑窦吗?如果他告诉你,其实你自己的两个指头没有相碰,你看到的两个相碰的指头是别人的指头,你会有何反应?你会说,我的内感觉告诉我,我的两个指尖相碰了,而我又看到了它们相碰,内感觉和视觉相互印证,不可能出错。
但 Z 说,你的两个指尖确实碰到障碍物了,但只是各自分别碰到了各自的障碍物,而不是相碰你反驳说,那不可能,因为我明明看到,那两个相碰的指尖就是我自己的指尖,并且我看到它们相碰的一刹那,就是我内感觉感到两个指尖都碰到障碍物的一刹那Z 又反问,你怎么知道你自以为看到的自己的指尖,不会是别人的指尖呢?你的答案是,那不可能,我看到了那两个手指长在自己的身躯上Z 还不罢休,问你,你如何知道你“看到”的你自己的身躯,不会是别人的身躯呢?你此时为自己辩护而给出的理由,无非有三个:1)这个身躯的运动我能控5制,比如说,在我发出要动某根手指的意念时,我就看到它动起来了;2)我看到这个身躯的某个部位被环境中其它东西刺激时,我相应的内感觉(如痛、痒、烫等)就同时发生;3)这个躯体与我看时的观察中心的零距离点相接续但 Z 可以告诉你,有另外一个人 L,他能看到你的两个手指头,用即时模仿的方式做与你手指的动作一样的动作,而你看到的正是 L 的手指这样,你的理由 1)就被驳回而失效了类似地,Z 告诉你,你看到的是 L 的身躯被环境中的其它东西刺激,而他在几乎同时也以适当的方式去刺激你的躯体的相应部分使你获得相应的内感觉。
这样的话,你的理由 2)也被驳回了那么,剩下的第三个理由,能使你最后断定你看到的躯体就是你自己的躯体吗?理由 3) ,其实是最具决定性的判据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在某种偶然的情况下,你不能随时判断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