灼热丝实验介绍.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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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B 4706.1 要求提要,关于“阻燃”的相关要求,非金属材料的耐热和耐燃要求,灼热丝相关知识介绍,关于“阻燃”的相关要求,灼热丝设备,30 耐热和耐燃 30.1 对于非金属材料制成的外部零件、用来支撑带电部件(包括连接)的非金属材料零件以及提供附加绝缘或加强绝缘的材料的热塑材料零件,其恶化可导致器具不符合本部分,应充分耐热。 本要求不适用于软线或内部布线的绝缘或护套。 通过按IEC 60695-10-2对有关的部件进行球压试验检查其符合性。 该试验在烘箱内进行,烘箱温度为402加上第11章试验期间确定的最大温升,但该温度应至少: 对外部零件 为:752。 对支撑带电部件的零件为:1252。

2、 30.2 非金属材料零件,对点燃且火焰蔓延应是具有抵抗力的。 本要求不适用于装饰、旋钮以及不可能被点燃或不可能传播由器具内部产生火焰的其他零件。 通过30.2.1的试验检查其符合性,另外: 对有人照管的器具,30.2.2适用; 对无人照管的器具,30.2.3适用。 对于印刷电路板的基材,通过30.2.4的试验检查其合格性。,关于“阻燃”的相关要求,灼热丝与阻燃的关系,这跟灼热丝 有什么关系?,30.2.1 非金属材料部件经受GB/T 5169.112006的灼热丝试验,该试验在550的温度下进行。但是,灼热丝试验不施加于按照IEC 60695-2-12其材料类别的灼热丝可燃性指数(GWFI)

3、至少为550的部件。 30.2.2 对有人照管下工作的器具,支撑载流连接件的非金属材料部件,以及这些连接件3mm距离内的非金属材料部件,经受GB/T 5169.11的灼热丝试验 30.2.3 工作时无人照管的器具按30.2.3.1和30.2.3.2的规定进行试验。但该试验不适用于: 支撑熔焊连接件的部件,及这些连接件3mm距离内的部件; 支撑19.11.1所述低功率电路中的连接件的部件,及这些连接件3mm距离内的部件; 印刷电路的焊接连接件,及这些连接件3mm距离内的部件; 印刷电路板上小元件的连接件,如二极管、晶体管、电阻、电感、集成电路和不直接连接到电源的电容器,及这些连接件3mm距离内的

4、部件。 注:属于“3mm距离内”的示例如图O.5所示。,关于“阻燃”的相关要求,灼热丝与阻燃的关系,30.2.3.1 支撑正常工作期间载流超过0.2A的连接件的非金属材料部件,以及这些连接件3mm距离内的非金属材料部件(小部件除外),应经受IEC 60695-2-11中严酷等级为850的灼热丝试验。 注1:元件的触点如开关触点被认为是连接件。 注2:灼热丝的顶端应施加于连接件附近的部件。 注3:属于“3mm距离内”的示例如图O.5所示。 载流连接件3mm距离内的非金属材料部件,但由其它材料与此连接件隔离,应在相应试验严酷等级下进行IEC 60695-2-11的灼热丝试验,被隔离材料置于原位,灼

5、热丝应施加于隔离材料的适当部位,而不直接施加于被隔离材料。 注4:属于“3mm距离内”的示例如图O.5所示。 但是,GB/T 5169.112006中严酷等级为850的灼热丝试验不施加于按照IEC 60695-2-12其材料类别的灼热丝可燃性指数(GWFI)至少为850的部件。,关于“阻燃”的相关要求,灼热丝与阻燃的关系,为什么大家常说“850灼热丝不如750”?,30.2.3.2 支撑载流连接的非金属材料部件,以及这些连接距离3mm内的非金属材料部件,经受GB/T 5169.112006的灼热丝试验。 注1:元件的触点如开关触点被认为是连接件。 注2:灼热丝的顶端应施加于连接件附近的部件。

6、注3:属于“3mm距离内”的示例如图O.5所示。 试验的严酷等级应为: 对于正常工作期间其载流超过0.2A的连接件,750; 其他连接件,650。 载流连接件3mm距离内的非金属材料部件,但由其它材料与此连接件隔离,应在相应严酷等级下进行IEC 60695-2-11的灼热丝试验,被隔离材料置于原位,灼热丝应施加于隔离材料的适当部位,而不直接施加于被隔离材料。 注3:属于“3mm距离内”的示例如图O.5所示。,关于“阻燃”的相关要求,灼热丝与阻燃的关系,继续,按其适用性,组成材料的灼热丝严酷等级至少为750或650,但是满足下述两种级别或其中之一的部件不进行灼热丝试验。 按照IEC 60695-

7、2-13, 灼热丝起燃温度(GWIT)至少为; 对于正常工作期间其载流超过0.2A的连接件,775, 其他连接件,675。 按照IEC 60695-2-12,灼热丝可燃性指数(GWFI)至少为; 对于正常工作期间其载流超过0.2A的连接件,750, 其他连接件,650。 如果器具部件厚度0.1mm内的厚度材料试样的灼热丝起燃温度(GWIT)不可获得,则材料试样厚度应等同于不超过部件厚度的IEC 60695-2-13中规定最接近的优选值。,关于“阻燃”的相关要求,灼热丝与阻燃的关系,继续,按其适用性,小部件不应进行试验严酷等级为750或650的GB/T 5169.112006的灼热丝试验,这些小

8、部件应 按其适用性,组成材料的灼热丝起燃温度(GWIT)至少为775或675,或; 按其适用性,组成材料的灼热丝可燃指数(GWFI)至少为750或650,或; 符合附录E的针焰试验,或; 组成材料类别按照IEC 60695-11-10为V-0或V-1,用于分类的该试样不厚于器具的相关部件。 在连接件上方20mm直径,50mm高的圆柱范围内的部件、支撑载流连接件的非金属部件及下述连接件3mm内非金属材料的部件,进行附录E的针焰试验 按其适用性,可经受GB/T 5169.112006,严酷等级为750或650的灼热丝试验,但在试验期间产生的火焰持续超过2s的部件,或; 按其适用性,组成材料的灼热丝

9、可燃性指数(GWFI)至少为750或650,或 小部件,按其适用性,组成材料的灼热丝可燃性指数(GWFI)至少为750或650,或 小部件,符合附录E的针焰试验,或 小部件,材料类别为V-0或V-1, 注7:立式圆柱的放置示例如图12所示。,关于“阻燃”的相关要求,灼热丝与阻燃的关系,为什么大家常说“850灼热丝不如750”?,3.6.6 小部件 small part 每个表面能够完全放置在一个直径为15mm的圆内的部件,或某些表面在直径为15mm的圆之外,但是任何表面都不适合放置一个直径为8mm的圆的部件。 注:部件太小不易被抓持并且不适用于灼热丝尖的示例,见图5.A。部件可以被抓持,但由于

10、太小而不适于灼热丝尖的示例,见图5.B。不属于小部件范围的示例,见图5.C。,说明 : A小部件示例, B小部件示例, C非小部件示例, S表面 注:A、B和C中的小圆及大圆直径分别为8mm和15mm,3.6.6 small part part, where each surface lies completely within a circle of 15 mm diameter, or a part where some of the surface lies outside a 15 mm diameter circle but in such a way that it is not

11、possible to fit a circle of 8 mm diameter on any of the surfaces,原 文,但是,在下述情况圆柱范围内的非金属部件包括小部件,不进行接下来的针焰试验: 按其适用性,组成材料的灼热丝起燃温度(GWIT)至少为775或675的部件,或 ; 组成材料类别按照IEC 60695-11-10为V-0或V-1的部件,用于分类的该试样不厚于器具的相关部件,或; 用符合附录E的针焰试验的隔离挡板, 或组成材料类别按照IEC 60695-11-10为V-0或V-1的部件,用于分类的该试样不厚于器具的相关部件的隔离挡板屏蔽起来的部件。 30.2.4 对

12、于印刷电路板的基材,进行附录E的针焰试验。 试验不进行于: 19.11.1所述低功率电路的印刷电路板; 下列情况内的印刷电路板: 防火或防火星的金属外壳; 手持式器具; 必须用手或脚保持通电的器具; 连续用手加载的器具; 在试样不厚于印刷电板的情况下,按IEC 60695-11-10类别为V-0或按ISO 9773类别为VTM-0的的材料。,关于“阻燃”的相关要求,灼热丝与阻燃的关系,进行下述修改后,针焰试验按GB/T 5169.52008进行试验。 7 严酷等级 代替: 施加试验火焰的持续时间为30s1s。 9 试验程序 9.1 试样的放置 修改: 试样的排列使得火焰能施加在如图1例子所示的

13、水平或垂直边缘。,关于“阻燃”的相关要求,针焰试验,9.2 针焰试验应用 修改: 第一段不适用。 增加: 如果可能,则施加火焰离(试样的)边角至少10 mm。 9.3 试样个数 代替: 试验在一个试样上进行。如果试样经受不住该试验,则在另外二个试样上重复该试验,这二个试样那时都应经受住该试验。 11 试验结果的评定 增加: 燃烧持续时间(tb)不应超过30s。但对印刷电路板,不应超过15s。,关于“阻燃”的相关要求,针焰试验,关于“阻燃”的相关要求,针焰试验,关于“阻燃”的相关要求,3mm范围内,示例1,延伸试验: 对无人照看的器具,如果在30.2.3.2的灼热丝试验中 C 处产生火焰持续时间超过 2s,则 B 要经受针焰试验。,关于“阻燃”的相关要求,3mm范围内,示例2,示例3,关于“阻燃”的相关要求,3mm范围内,示例4,解释:,为了避免更大范围的非金属材料执行针焰试验考核,无人照管的器具(如冰箱、冰柜)中的那些承载电流超过0.2A连接件周围3mm范围内的非金属件(如连接器的塑壳),它的本身及其构成的材料必须满足850灼热丝试验和750灼热丝试验,试验期间持续起燃时间分别不应超过30秒和2秒。 这样的非金属材料统称为高阻燃材料 不能通过“750灼热丝试验”的,其上方2cm直径,5cm高的圆柱范围内的非金属材料部件,须通过针焰试验,关于“阻燃”的相关要求,灼热丝要求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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