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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政治 第一单元第一课第2框课件 新人教版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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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政治 第一单元第一课第2框课件 新人教版必修2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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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政治权利和义务: 参与政治生活的基础和准则,,本框学习目标: 1、理解我国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和义务 2、说明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生活中的政治权利和义务,公民在投票,适龄青年应征入伍,1、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一)理解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政治自由 (3)监督权一)理解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公民依法享有的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是公民的选举权; 公民被选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是公民的被选举权.,1、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 (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①含义:,②意义:,③条件:,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和标志.,法律资格.,我国宪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可见,我国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有条件的,并不是人人都享有的既有广泛性,又有条件性) 条件:具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法律资格: 首先是我国公民(国籍条件); 必须是年满18周岁(年龄条件); 依照法律没有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政治条件); 具有行为能力的公民(能力条件);,判断: 下列属于公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有 (1)国家公职人员的选举 (2)镇长的选举 (3)区人大代表的选举 (4)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5)居委会、村委会的选举,(2)政治自由,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公民的政治自由,并不意味着可以不受任何的约束世界上没有脱离法律的绝对自由,法律是政治自由的体现和保障,自由和法律是统一的因此,公民只能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政治自由如何理解政治自由,公民的政治自由,并不意味着可以不受任何的约束,世界上没有脱离法律的绝对自由,法律是政治自由的体现和保障,自由和法律是统一的,因此,公民只能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政治自由自由离不开法律,法律对自由起保障和促进的作用),观点一:政治自由就是人们能够无拘无束,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观点二:政治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选择题: 深圳有家酒吧在大门口打出“日本人不得入内”的招牌,拒绝日本人在该酒吧消费酒吧经理称,此举是抗议日本修改教科书的行为爱国从来就是且永远是值得敬重的但是,真正的爱国主义应当有个前提,就是这种举止、言行必须首先合法、合理,因为爱国主义也不能成为不合法、不合理行为的理由这一事实昭示我们,作为中国公民应当 A、自觉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尊严 B、增强民族自豪感、自信心和自尊心 C、履行维护国格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D、爱国须先守法,应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和自由,D,依法行使,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等3)监督权:,高考真题,(高考政治广东卷15)某市政府规定,“凡是市政府发布或经市政府同意以部门名义印发的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文件,均需进行解读”强调解读文件“要使用人民群众读得懂、听得明的语言”这一措施 ( ) A.保障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管理权和监督权 B.体现了政府审慎用权、民主决策的工作态度 C.能使人民群众直接参与政府决策 D.有利于人民群众了解和监督政府工作,D,批评权是指公民有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提出批评意见的权利; 建议权则指公民有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检举权是指公民对于违法失职的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向有关机关揭发事实,请求依法处理的权利 申诉权就是指公民的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作出的错误的、违法的决定或判决,或者因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而受到侵害时,受害公民有向有关机关申诉理由,要求重新处理的权利 控告权是指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机关进行揭发和指控的权利;,(1)控告人通常是直接受到不法侵害的人,而检举人则不一定与事件有直接关系; (2)控告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而要求对违法失职行为进行处理,检举则多为出于正义感和维护公共利益的目的。

2、我国公民的政治义务,(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4)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涉及挪用社保资金等严重违纪问题,被撤职赵薇的“日本军旗装事件”,“7·5”打砸抢烧事件的罪犯被判处死刑,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坚持公民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坚持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二、参与政治生活 把握基本原则,,,,1、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内涵是什么?,第一、平等地享有权利; 第二、平等地履行义务; 第三、平等地适用法律2)如何正确理解这一原则?,A、法律实施上的平等,即指司法平等和守法平等,而不是立法上的平等; B、不是绝对的平均主义,是指享有权利与履行义务的平等 C、反对一切特权 D、是宪法法律范围内权利的平等,理论上平等,现实中仍然存在着不平等的现象广东省韶关市公安局原局长叶树养从政30年贪了20载敛财3000多万元,曾定目标6000万,广东省韶关市公安局原局长叶树养从1988年在广东省新丰县任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党委书记收受第一笔走私进口汽车的贿赂开始,至2008年因收受巨额贿赂东窗事发为止,涉嫌受贿人民币、港币1800多万元,另有人民币1600多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为了实现自己“留下2000万给儿子、2000万给女儿女婿、2000万给自己安度晚年”的“宏伟目标”,叶树养在尽可能多的领域贪污受贿叶树养在任时在公安局内修建的豪华小别墅韶关市公安局办公大楼,2、坚持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原则,(1)权利和义务是什么关系?,对立统一: ①对立:A、含义不同: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权益;义务是指公民依法履行的责任B、特点不同:权利法定不可剥夺,具有自愿性可以放弃;义务具有强制性,不能放弃 ②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不可分的:(相辅相成) A、权利与义务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而存在的,权利与义务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 B、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 C、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2)怎样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第一、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 (既要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又要尊重他人的权利) 第二、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义务 (只要履行一定义务,才能获得相应权利),3、坚持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关系: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如何实现二者的结合呢?,为什么要坚持这二者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巩固练习 1、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下列选项中对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理解正确的是( ) A 在立法和司法上平等 B 在司法和守法上平等 C 在立法和守法上平等 D 在制定法律和适用法律上平等,B,2、人民法院实行的司法救助制度,努力做到“让那些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经济确有困难交不起诉讼费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让那些确有冤情,但正义难以伸张的群众打得赢官司”,对于保障基本人权,维护社会正义,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人民法院对社会弱势群体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体现 ( ) A、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B、我国人民的民主权利有法律保障 C、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 D、司法机关必须公正司法,严格执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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