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苏州市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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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印发2008年苏州市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市、区建设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苏州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2008年苏州市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二八年三月十四日2008年苏州市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2008年,我市建筑质量技术工作应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落实质量责任、完善监管办法、引导工程创优、提高质量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目标,创新工作思路,不断强化质量意识,确保重点工程质量,着力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着力夯实质量管理基础,提高科技含量,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

2、出问题,促进全市建筑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责任,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质量行为 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质监机构要加大执法力度,把质量责任落实到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参建各方,落实到现场,落实到人。对建设单位,要重点检查其是否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是否压缩合理工期。对勘察、设计单位,要重点监督检查其是否参加重要部位的质量验收、是否参加有关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对施工单位,要重点监督检查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制度、责任、教育和投入是否落实到位,施工组织设计及危险性较大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具有针对性、是否落实。对监理单位,要重点监督检查其监理人员是否到岗履职,制

3、定的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是否具有针对性,是否实行旁站监理,是否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的监理月报制度。 二、完善机制,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一是继续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做好质监交底预控、加强过程检查及工程验收监督工作。推行工程项目质监组日常监督、科室内部检查、科室间交叉互查、质监机构季度巡查及随机抽查的监管机制,有效建立并落实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平行制约和层级监督措施,采取“差别化”监管手段,确保质监工作质量。对工期偏紧和造价偏低的工程加大监督检查的频率,进行重点监控。以苏州建设信息网为平台,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突出的工程项目,予以曝光并按苏州市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和有关机

4、构质量安全不良记录管理实施细则录入不良记录,同时组织对项目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的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数检查,督促企业自觉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促进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行为进一步规范。 二是全面实施质监信息化管理。要利用网络信息化管理技术手段,进一步规范质监过程。把对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市场行为、质量行为的评价及时输入工程监管数据库,及时将违规事实、整改要求及行政处罚情况,告知相关职能部门,并直接录入各责任主体的信用档案,把市场监管、资质管理形成闭合。强化市场和现场的“两场”联动,将“两场”的各类管理资源向质量聚焦,拓展质量防线,实施对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动态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总体受控。继续开展工程质量安全

5、综合大检查,实施综合执法,不断提高监管工作效率。 三是切实抓好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管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技术标准及建设部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结合苏州实际,加强事前控制,督促建设各方主体履行质量责任,重点监督检查、抽查建筑节能工程有关措施及落实情况,质量控制资料及相关产品的节能要求指标,加大对执行节能规范的监督力度,确保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 三、关注民生,强化对住宅工程质量的监管 继续严格执行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和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一是做好对标准和规则的再宣贯工作,促使建设参建各方不断加深对标准和规则的理

6、解,进一步增进质量意识。二是深化分户验收工作。要站在以人为本执政理念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在实践中探索、总结、完善和深化分户验收工作,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提升市民百姓对住宅工程质量的满意度。三是将居民投诉的热点质量问题作为质监工作的重点,努力消除工程质量通病,降低返修率、使工程质量投诉明显减少。 抓好质量投诉处理工作。投诉处理要专人负责,接访人员对来访、来电、来信投诉要认真、热情接待,做好登记受理工作。本着及时、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妥善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要完善质量投诉处理机制,探索多层次解决质量投诉的有效途径,试行住宅工程质量保修保险制度,采用市场化的手段,建立解决房

7、屋质量投诉和纠纷机制,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强势推进,抓好市府重点工程和轨道交通工程的监管工作 随着火车站地区综合改造等一大批市府重点工程不断推进和苏州轨道交通一号线建设的全面启动,沿线盾构及24座车站(均为地下站)将全面施工。面对如此繁重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任务,一是资源整合,集成优势。组织力量,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加强业务培训,进行技术练兵,必要时引进专门人才,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质监队伍。同时要选择并落实铁路、电力、民防等专业质监队伍逐步进入轨道交通工程监督阵地。二是统一标准,强化管理。要统筹协调,探索质量监督运行模式。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细化苏州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监

8、督工作方案,规范监督行为,明确程序,在轨道交通工程监督过程中,统一标准。三是仔细推敲,排摸难点。要针对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特点,并根据历次轨道交通重大事故原因寻探,分析轨道交通工程最大风险点,辩识轨道交通工程重大危险源,在实践中逐步排摸清轨道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重点。要强化轨道交通工程的深基坑监管,在对深基坑施工方案进行评审的基础上,增加初步设计阶段轨道交通工程深基坑设计、施工安全性报告专家评审和开工前组织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从而突出预控,提前防范。轨道交通工程中的深基坑(含出入口、风井工程)、隧道或其它高风险工程逐步实施远程监控,并与质监机构管理系统联网。要明确规定监测单位必须提出各项报警限值

9、,形成预报、预警机制,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显现监测效能。四是形成合力,全面监管。轨道交通工程面广量大,地质情况复杂,不可预见因素众多,单靠质量监督系统一支队伍难以应对。要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依靠一切可以依靠资源,发动一切可以发动的人员,建立全社会,全行业监管体系,实施长效监管。适时调整苏州市建设工程技术专家库,充分发挥技术专家作用,提高轨道交通监管科技含量。要建立轨道交通骨干企业质量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提高企业自控能力。 五、狠抓落实,切实做好迎接创建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市验收的各项工作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市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

10、导,认真制定创建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市的各项工作计划,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完善台帐资料,及时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将创建工作落实各项具体的工作中,确保将创建全国质量兴市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 六、加强管理,提高检测行业的整体水平 一是加强对检测市场的管理。严格查处无证或超越资质开展检测业务的行为,加强外地进市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行为规范、竞争有序的检测市场。二是加快检测机构信用体系的建设。三是加快实施检测机构与工程所在地质监机构的联网。加强检测与监督的工作联系,建立质量监督的预警机制。在全面实现工程所在地质监机构对检测机构远程数据实时监控的同时,尽早实现工程所在地质监机构对检测机构远程视频实时监控。四

11、是对各工程检测机构进行专项检查。各检测机构对照省检测规程的要求,进行自查,规范检测流程。在质监机构对检测机构日常监管的同时,将加大对检测机构的检查力度,检查结果将录入企业诚信档案,并在媒体公布。五要加强检测报告规范性管理,提高检测报告的质量。凡国家标准、规范和明文规定“见证取样”的,必须凭“见证取样”的有效证明文件,出具检测数据。工程完工后,检测机构应出具单位工程检测评估报告。 七、积极引导,扶持企业开展质量创优活动 积极开展创优质结构、优质工程活动。修改和完善苏州市优质结构工程评选办法,进一步完善“姑苏杯”、“天堂杯”评优办法,使创优工程成为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应用建设部十项新技术、无质

12、量通病的样板工程。引导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和QC小组活动,实现对楼板裂缝、外墙渗水、窗台渗水、装饰面层空鼓质量通病治理的重点突破。强化目标管理,凡未列入年度创优目标计划的工程,一律不得参加优质结构工程的评选;未通过竣工验收的装饰工程,一律不得参加“姑苏杯”等优质工程的评选。在加强质量监督的同时,多帮助,多指导,多促进,把质量监督与服务结合起来。对达不到标准的坚决淘汰,宁少务精,使优质工程成为充分显示我市建筑实力和质量水平的示范工程,从而推动我市质量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八、求真务实,开展形式多样的工程质量治理活动 努力弘扬尊重科学规律、尊重客观事实的精神,大兴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针对工程质量的形势、特点和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工程质量治理活动。规范商品砼质量监督管理,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题质量巡查,对商品砼企业所用原材料和砼拌和物进行抽测,形成季度检查通报并网上公示。要通过开展“质量月”活动,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确保工程质量,杜绝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加强与技术监督部门的合作,开展以整治劣质钢材、水泥、新型墙材和外墙保温材料等的建筑市场打假行动;要加强与城管部门、房管部门的配合,搞好街巷整治、老新村改造的质量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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