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建造整顿工作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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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规建造整顿工作指导意见开发区、商务区管委会,台创园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驻区各条线单位:为进一步加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规范城乡建设行为,维护城乡规划管理秩序,保障全区城市化建设推进,根据全市违法建设整治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发展的工作部署,坚持以块为主、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以镇(街道)、村(社区)为基础,区、镇(街道)联动,职能部门配合的防违拆违工作网络和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拆并举,突出以防止和遏制新的违法建

2、设产生为重点,全力以赴,动真碰硬,全力遏制新增违法建设,确保新增违法建设零增长,有计划、有步骤地清理历史违法建设,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工作措施(一)强化职责履行。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是防治违法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负责人,各镇(街道)为违法建设强制拆除主体;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是防治违法建设工作一线责任人;驻区城管行政执法大队为违法建设执法主体,区违整办为全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牵头协调部门;建设、住保房管、公安、国土、规划、工商等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积极履行职责,合力解决好违法建设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各镇(街道)要加强违建巡查力度,及时遏制违建苗头。对于

3、在建的个人违建,相关责任单位要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制止,防止形成既成事实,缩短拆违周期,降低拆违成本;对于单位违建、群体性私人违建,相关责任单位要早发现、早出击,尽快遏制蔓延势头,并及时报区违整办。(二)完善共管机制。充分发挥区、镇(街道)、村(社区)各级职能,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部门协同保障的工作要求,上下联动,形成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合力。区政府定期召开例会,落实责任,专题推进防违、拆违工作。区违整办每月组织召开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例会,通报整治情况,研究解决违建信访案件和整治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各镇(街道)也要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切实把拆违工作抓紧抓实。要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尤其是基层单位

4、要加强违建整治信息、动向和经验的报送工作,形成信息共享、合作联动的工作局面。对新增500平方米以上的违法建设,实行即日即报制度,由区违整办及时上报区委、区政府。(三)健全防控网络。将全区分为3个片区,由区城管局组建专管员队伍,执行每日包干巡查,及时掌握违建动态。各镇(街道)也要建立相应的巡查队伍,尤其要建立健全村(社区)违法建设巡、报、防、整四方面的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有奖举报制、工作通报制,聘用信息员队伍,激发群众参与监督的热情,拓宽监督面及监督渠道,确保早发现、早查处、早拆除,及时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四)加大处置力度。针对当前违建屡禁不止、查处力度不强、强制拆除决定执法流程时间较长的现象,强

5、化依法处理,加大处置力度。对不服从行政执法停工通知的违建户,由区城管执法大队依法制止违法建设行为。对拒不停工、拒不拆除的,要及时采取强制措施,促进拆违工作落到实处。(五)严肃责任追究。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拆违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区监察局要会同区城管局制定拆违工作问责办法,对党员干部顶风违建或包庇、纵容违法建设的行为,一经查实,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对拆违工作不力、违建现象严重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实施行政问责。对违法建设防控不力,出现新增违法建设的镇(街道)和村(社区),视情节追究相关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各镇(街道)也要将村(社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纳入考核范围,并

6、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整治中进展不力、推诿扯皮、纵容支持违法建设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违法建设整治重要性的认识,把违法建设整治工作作为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来抓实抓好,认真组建好违法建设整治工作队伍,确保“七个到位”,即领导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效果到位。要层层分解整治工作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局面。(二)严格目标考核。区政府将对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列入了对各镇(街道)基本实现现代化考核指标体系,结合“太湖杯”城管创优考评和优胜街道考评兑现奖惩。对违法建设整治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违法建设制止不力,查处不及时的,年底考核不合格的目标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年终综合目标考核评优资格。(三)广泛开展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进一步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拆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及时对典型违法建设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要登门入户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疏导工作,讲清说透违法建设的严重性、危害性,宣传查处违法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和教育广大群众自觉服从整体利益、长远利益,积极支持和拥护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第 4 页 共 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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