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纪检监察工作意见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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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务局纪检监察工作意见4篇第一篇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节能减排工作会议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确保公共机构节能降耗目标顺利实现,现就水利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突出公共机构节能,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是遏制行政经费上涨、切实巩固党和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为主体的公共机构作为全社会节能的领导者、倡导者和组织者,发挥好表率和示范作用,对“加快发展、转型升级、实现新跨越”具有重要的意义。要始终坚持节约优先原则,切实把节能理念和要求贯穿到工作的各个环节,创新工作方式,

2、完善工作措施,抓紧、抓实、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的节能工作,自觉地承担起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的责任和义务,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促进全市节能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为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水利局决定成立市水利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各科室和各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党政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水利系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规划,了解进展情况,做好相关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检查、指导、考核节能工作等具体事务。各下属事业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组织,明确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节能工作。二、建立机制,完善节能工作体系(一)建立节能工作

3、考核机制。节能工作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各科室、各下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是节能工作第一责任人。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和工作考评办法,考评结果将列入单位年度考核。考评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平时考核督查力度,把节能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抓实抓好。对节能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予以表扬和奖励;对节能工作不落实、浪费资源能源、不按时准确报送能耗数据、未完成节能降耗目标、不参加节能培训等活动的单位,取消其文明单位(行业)评选资格,同时予以通报批评。(二)建立节能工作经费保障机制。节能工作是创建节约型机关的重要内容,局设立专项资金,保障节能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公共机构

4、节能工作真正取得实效,完成各级下达的公共机构节能指标。(三)建立公共机构节能统计机制。各单位要按照要求明确统计人员,按照统计报表内容开展能耗统计填报培训,明确统计员工作职责,提高统计质量,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到按时报送。要重点抓好本单位基础信息的收集、整理、归类统计,做到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全覆盖。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局本级和下属各单位节能数据的统计和上报工作。三、落实措施,全面加强节能工作(一)加大节能工作的宣传力度。各部门、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向工作人员大力宣传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全员思想认识,真正领会节能工作对贯彻落实

5、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意义。同时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节能信息的报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信息收集和上报。(二)加强节能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局领导小组将根据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对从事能源管理的工作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完善能源管理岗位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培训机制。(三)大力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各单位要创新能源管理新模式,积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加大节能新品使用的推广力度;要广泛使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有条件的单位要大力推广和使用可再生能源;要全面彻查办公楼、公共场所及其区域内所有耗能用品,对不节能产品要全部予以淘汰更换。(四)大力开展节能型示范单位建设。注重发

6、挥典型示范和引导作用,对节能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加大宣传力度,及时组织学习,XX年要力争全部达到合格,并争创节约型公共机构先进单位,努力让节能环保理念深入人心,真正让节能减排落到实处,努力形成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第二篇各水利站:为了全面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步伐,确保“十二五”期间水利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结合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考评原则(一)综合考评,突出重点。以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工作任务、水利现代化建设指标体系等为主要依据设置考评内容,重点围绕防汛防旱、规划建设、农村水利、工程管理、水资源管理、依法行政、水务工作和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二)注重实绩、量化

7、考核。以客观量化指标为主要考评依据,指标设置简明扼要,指标数值客观反映工作实绩并得到全系统的接受与认可。(三)公平公正,激励先进。考评程序公正透明,考评目的公平合理,对考评先进单位实施奖励。(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考评指标尽量体现水利水务工作共性特征,鼓励各单位发挥各自的特长开展相关工作,实现各自工作的创新突破。二、考评内容和奖励办法(一)考核内容(详见附件)(二)奖励办法1、各单位年度综合考评的总分作为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结算的依据。各站要进一步强化内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实行绩酬挂钩,不搞平均主义。2、以考评总分确定XX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的名次。对考评先进的单位给予相应的奖励。3、考评结

8、果作为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的重要政绩,作为考核评价党政领导班子的主要内容。4、各单位如果发生司法和纪检监察立案的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违反科学发展的重大事件,经局党委研究,可扣减综合得分、降低奖励标准或取消奖励资格。5、各单位当年获得镇级、市级、市级等集体荣誉的,分别在总分中增加1分、2分、3分。三、考评组织和纪律(一)考评工作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设立局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考评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督查。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财务科、人事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二)严肃纪律,对于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第三篇圩区水利工程是防洪减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

9、施。为加强圩区水利工程管理,明确管理体制机制,落实经费保障,规范管理职责要求,维护工程完好,保障工程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保障圩区防汛安全,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根据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水利局关于加强农村圩区建设管理意见的通知(苏府XX140号文)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是:按照圩区水利工程公益性的属性,坚持建设、管理、养护并重的原则,明确政府对圩区水利工程管理养护的责任,强化水利部门的行业管理职能,建立健全以政府公共财政保障的管理养护资金渠道,构建符合我市实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圩

10、区工程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保障圩区工程的安全正常使用和充分发挥效益,实现圩区工程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二)具体目标是:1、明确管理体制和市、镇两级圩区管理工作职责。2、建立财政保障的管理养护资金渠道。3、建立以联圩为基本单位的服务体系,实行“管理分区网格化、管养分离市场化、管理设施标准化、管理制度规范化”。4、五年内完成水闸、泵站的安全鉴定,每年维修20闸、站。二、管理体制和职责分工(一)管理体制1、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市水利局是全市圩区水利工程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水利工程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制订本市圩区建设和管理养护的实施方案,会同市财

11、政局汇总、审核圩区各镇上报的计划,平衡后编制全市建设、管理养护建议计划上报市政府,经批准后下达市级补助计划并监督实施。制订建设管理养护考核标准和办法,监督检查和考核各镇的管理养护工作。2、圩区各镇人民政府负责本镇的圩区水利工程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执行有关水利工程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本镇圩区水利工程管理养护、除险加固和改造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落实建设管理养护经费按时足额到位,做好防汛抢险工作,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圩区内涉水建设项目管理等相关工作。(二)工作机构1、圩区各水利站作为市水利局的派出机构,在圩区工程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执行水利工程管理的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和上

12、级主管部门的指示,具体负责所在镇圩区工程的行业管理、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根据下达的市级补助计划拟订市级资金分配计划,报市水利局批准后组织实施。对本镇的养护管理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对养护维修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制定工程运行调度方案,按市、镇防汛机构指令,负责防汛抗旱、水资源调度。做好圩区内涉水建设项目管理工作。2、圩区各镇政府成立圩区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镇圩管办),由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具体负责圩区工程的管理、运行和维护。其主要职责是:依法保护、维修和养护水利工程,确保工程安全完好和正常运行。拟订本镇圩区水利工程管理养护、除险加固和更新改造建议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

13、实施。建立并落实工程管理制度,建立工程技术档案和日常管理养护台帐资料。执行工程调度运行方案和防汛抗旱、水资源的调度指令。及时检查发现并采取措施处理工程安全隐患,并报告镇政府。对管理养护作业单位和人员进行合同管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3、镇圩管办在每个联圩设立联圩管理服务区,办公场所设在一中心闸站,镇圩管办人员和作业单位人员现场办公,常年有人值守,水利站派人指导,做到工作重心下移、服务前移。三、资金筹措和使用管理(一)资金用途管理养护经费包括日常养护和维修工程两部分,不包括排涝动力费和工程建设、防汛抢险、水毁工程修复及其它工程费用。(二)资金来源市、镇每年对管辖的水利工程进行检查,对损坏老

14、化的工程设施及时进行维护养护、加固或更新,所需经费应纳入市、镇财政年度计划。按照“有工程必养必管”的原则,市、镇两级多元筹集管理养护资金。来源如下:1、市政府将全市圩区工程管理养护补助经费列入每年的财政预算(经费测算详见附表),具体为:(1)日常养护经费:实行定额补助,补助标准(原则上市级补助30%)为:闸站每年每座1.3万元、水闸每年每座0.8万元、泵站每年每座1万元、涵洞每年每座300元、圩堤每年每公里3000元、联圩服务区每个1.3万元。(2)维修工程经费:按每年完成20%的闸站安全鉴定和15%的闸站维修,市级给予70%的经费补助。经鉴定需除险加固、大修或重建的,单独编报计划报市政府批准

15、后实施,所需经费另行安排。市级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工程设备日常养护、维修和管理设施维护更新,逐步提高圩区工程标准化管理水平。2、圩区各镇政府要把圩区工程管理养护和加固改造工程及防汛抢险资金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并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排涝动力费、管理人员费用、日常管理养护资金落实到位,保证圩区工程完好和正常运行的需要,最少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的1.5倍。3、随着工程运行年限的增加和地方财力的增长,市、镇两级用于圩区工程管理养护的财政资金要逐步增加。(二)资金管理和使用1、预算管理。每年8月底前,由圩区各镇政府上报下年度管理养护计划,市水利局、财政局进行汇总、审核、平衡后报市政府批准列入下年度财政预算

16、。市级补助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后,每年汛前由市财政局拨付给市水利局专户,由市水利局具体负责经费的管理和支付。2、专户管理。市水利局、圩区各镇要建立圩区工程管理养护资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市、镇两级资金分别拨入两级专户。镇级资金须与市级资金同步按时足额拨付镇资金专户,保证工程安全正常运行的需要。3、使用管理。市级补助的日常养护资金的80%分批拨付到镇资金专户,20%由市水利局每年末根据对各镇的考核结果实行以奖代补。维修工程资金依据年度计划和工程进度情况拨付。水利站根据工程类别、规模大小、运行方式(常年预降、季节预降,灌排用途)、工况(工程使用年限、设备老化程度、管理设施更新)和管养人员配备(数量、技能)等因素和管理考核情况,拟订市级资金分配计划,按照批准的计划,结合考核情况拨付市级资金,对计划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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