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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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旅游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加强全县旅游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充分发挥旅游信息宣传、服务功能,不断提高旅游信息报送质量,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各职能科室、县属各旅游企业二、考核内容(一)考核指标1、各职能科室办公室:50分规划发展科:60分市场开发科(形象推广中心):80分行业管理科(质监所):60分2、旅游企业旅游景区:50分星级饭店:40分旅行社:30分(二)考核范围1、上级旅游部门及县委、县政府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旅游业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加快旅游发展的重大举措、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开展旅游招商引资、旅游合作、旅游项目建设、旅游节庆活动、旅游市场热点、市场特征

2、、游客接待、安全运行等方面的信息。2、信息工作要做到即时即报,努力提高信息报送质量,提高信息工作的时效性、针对性和服务性。(三)计分办法1、国家旅游局平台:被旅游要闻录用,单条计30分。2、省旅游局平台:被网站旅游要闻录用单条计10分、旅游信息联播录用单条计5分;被旅游、旅游参阅录用单条计10分;被手机报录用单条计3分。其中有省领导批示的在原有基础上加20分。3、市旅委平台:被旅游政务网录用单条计5分;被旅游简报、三味旅游录用单条计5分;被市旅委新浪官方微博采用单条计2分。其中有市旅委领导批示的在原有基础上加10分。4、县委、县政府平台:被县委办每日交流、内参专报、要情快报、内部参阅录用单条计

3、5分;被县府办今日政务、应急动态、专报信息、参阅件录用单条计5分。另外,被县纪委纪检信息、纪检监察录用单条计3分;被县委组织部组工信息及机关党工委机关党建录用单条计3分。其中有县领导批示的在原有基础上加10分。5、县旅游局平台:被旅游手机彩信报录用单条计2分;被旅游局新浪官方微博采用单条计2分;被旅游局与县报社联合主办的旅游周刊报纸录用单条计3分。6、同一条信息被不同信息平台录用,以最高分计入。7、根据县委、县政府阶段性重点工作和局中心工作需要,采取下发信息需求要点和重要信息约稿通知等办法收集信息。各科室和县属旅游企业应按约稿要求,认真组织信息报送。重要信息专题约稿没有按规定时间上报的,每次扣

4、20分。三、考核办法1、根据信息质量的基本任务、信息分值标准,对上报的信息和录用的信息进行统计计分,并定期通报。2、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范围为信息报送和录用的信息超过考核指标的科室(单位),年终在科室中评出1个信息工作先进科室、旅游企业中评出3个信息工作先进单位。根据年度信息工作及得分情况,视情增加一部分先进个人表彰名额。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该科室(单位)当年评优资格,并通报批评:连续2个月不报送信息;1次未按要求完成重要约稿任务;瞒报、漏报或迟报紧急信息。4、各科室和旅游企业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各信息采编员要不断拓宽信息渠道,捕捉信息动态,努力提高写作水平。四、信息报送:第 3 页 共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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