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厕所、阳台、飘窗顶板及k4车库顶板防水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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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同编号:信和北滨路项目(暂定名)一期工程BC区总承包工程之B18-B19楼(厨房、厕所、阳台、飘窗顶板) 及K4车库顶板防水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承包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分包人:重庆市富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武汉市洪山区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承包人(全称):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简称“承包人”) 分包人(全称): 重庆市富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简称“分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承包人相关管理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 分包工程

2、概况总包工程名称:信和北滨路项目(暂定名)一期工程B、C区总承包工程 分包工程名称:信和北滨路项目(暂定名)一期工程B、C区总承包工程之B18-B19楼(厨房、厕所、阳台、飘窗顶板)及K4车库顶板防水工程分包工程地点:重庆市中建三局御龙天峰项目部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BC区B18-B19楼(厨房、厕所、阳台、飘窗顶板及K4车库顶板防水。二、分包人资质情况安全生产许可证号码: (渝)JZ安许证字(2013)006510 资质证书号码: B2124050011201 资质专业及等级:贰级 三、工期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承包人通知为准。四、质量标准1、本

3、工程应达到国家及地方规定的 优良 标准,且到达创三峡杯优质结构奖验收标准。分包工程质量标准按照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总承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2、安全生产,确保本工程施工现场达到“重庆市安全文明工地”,并达到举行市级观摩会标准。五、合同价款1、(人民币金额)大写: 玖拾叁万零捌拾叁圆柒角伍分 元;(暂定)小写: 930083.75 元。(暂定)2、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的形式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不得调整;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分为以下两种)A、 合同价款为 / 万元。分包人根据承包人所发招标图纸和招标文件要求填报的工程量清单经承包人审核确定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分包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已清楚了解该承

4、包金额已包括所有招标图纸所显示及工程规范内要求的所有内容。承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只供分包人投标报价时参考,分包人填报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不再作任何调整。分包人可在开标后7天内向承包人提交工程量清单偏差表,经承包人、分包人双方核对后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承包人、分包人双方共同确认的工程量乘以分包人填报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即为本合同固定总价。如分包人在开标后7天内未提出工程量清单有偏差,视为分包人完全认可承包人提供的招标图纸内所有的工程内容和招标工程量清单,即本合同价款为承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乘以分包人填报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合价,以后在施工过程和工程结算中均不再作任何调整。分包

5、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费用视为已包含在合同总价款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共同盖章确认的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B、 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分包人报出的各项单价固定包死,任何情况下单价均不调整。分 包 内 容分包方式工程量单位综合单价(元)合 价(元)技术规范备 注露台专业分包2913.472778663.69厨房专业分包4122.4527111306.27K4车库顶板专业分包15503.1435.6552669.26客厅阳台生活阳台专业分包2411.142765100.78卫生间专业分包4531.2527122343.75暂定合价(人民币大写)玖拾叁万零捌拾叁圆柒角伍分上交固定管理费的合同。分包人

6、向承包人上缴合同结算价款的 / %管理费,该管理费费率不因合同价款的调整而改变。其中包括两种方式,本合同选择具体的方式:(签订合同时注意选用)A、 管理费的基数以承包人、分包人双方确认的最终结算价为准,分包人的最终结算价为分、承包双方确认的最终金额扣除上交的各项费用和违约金后的结算金额。B、 分包人上交承包人管理费的基数以分包人跟业主确认的对应工作内容的最终结算价为准,分包人的最终结算价为分包人跟业主确认的对应工作内容的最终结算价扣除上交的各项费用和违约金后的结算金额。(本条适用于业主指定分包和存在较大风险的分包工程)2.1以上价格为含税包干价,合同价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费用: 本合同范围内工程

7、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设备材料运输及保管费、成品保护费、材料试验和工程检测试验费用(不计构件增值税)、零星用工、安全文明施工费、维修费 、临建费、水电费各类与施工相关的财产、设备、人员的保险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2.2分包人向政府各部门缴纳的相关费用,以及施工中发生的环境保护、治理及采取措施所发生的费用,按最终结算价的(/)%计取。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承包方代扣代缴的,由承包方代为扣缴后从结算价款中扣除。六、合同价款的支付1、本工程不提供预付款。2、本分包合同项下工程款均由业主重庆尖置房地产有限公司直接支付给分包人(具体工程款金额以分包人与业主达成的一致意见为准),分包人

8、不得向承包人主张任何款项的支付,且分包人不得以业主重庆尖置房地产有限公司付款不及时为由向承包人主张任何费用的索偿。3、分包人发票提供和税金缴纳执行以下规定3.1 按承包人的要求提供及缴纳。七、承包人、分包人管理人员1、承包人项目经理信息姓 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负责施工管理、向分包人发出指令、签署函件、审批工程总体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等。2、分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主要管理人员2.1 分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2.2 分包人项目经理信息:姓 名: 邢传铭 ;身份证号: 50010519911027

9、4210 联系电话: 13436166298 ;电子信箱: 471464272qq,com ;通信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松石大道燕城苑B-20-2 ;2.3分包人对分包人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 该项目经营、经济及施工管理事务 2.4分包人的项目经理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若经发现,承包人可立即要求分包人更换,分包人承担5万元违约金。2.5分包人如需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如分包人擅自更换分包项目经理的应支付承包人五万元违约金,承包人有权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分包项目经理。2.6分包人需向承包人出具经分包单位盖章确认的项目管理人员名单,(见附件3)并认

10、可现场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收发文件等行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变更现场管理人员,经承包人同意变更管理人员后需重新向承包人出具管理人员名单。若承包人发现分包人现场管理人员与分包人提供的名单不一致,分包人需在七日内向承包人重新提供新的管理人员名单,同时需要向承包人支付500元/次的违约金。2.7分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场地的违约责任:擅自离开一天按照500元每人每天处以违约金。八、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一)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1、承包人的权利1.1进行工程施工指导和管理工作,行使总承包管理职责。对分包人不服从现场管理和违约的行为,有处罚和终止合同的权力。1.2对分包人施工的进度

11、、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1.3承包人有权要求其认为无法胜任工作的分包人员离开本工程,分包人必须组织该人员在24 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扣除分包人人民币500元,同时,分包人应在3 天内用承包人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人员。2、承包人义务2.1审定分包人编制的施工方案,做好工人入场教育和技术交底。2.2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2.3组织分包人参加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2.4确保分包工程施工通道的畅通。2.5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二)分包人的权利和义务1、分包人权利1.1

12、 分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为分包工程施工提供便利条件。2、分包人义务2.1分包人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于发现后2天内通知承包人。2.2分包人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对图纸进行深化设计并承担费用,分包人应对自行设计的图纸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2.3分包人承担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的责任和费用。2.4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2.5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3天内向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分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并按承包人的具体要求提交年度、季度、月度、周工程进度计划。如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 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2.6分包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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