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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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目 录1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22 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63 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104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35 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 .236 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257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278 从业人员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 .299 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3310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3411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3712 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 .3813 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 .4014 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4315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4516

2、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管理制度 .4717 职业病防治专项基金制度 .5018 职业危害作业场所工作时间制度 .5119 职业健康工作情况统计报表制度 .5220 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及考核制度 .5421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总 则一、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二、 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科室、各生产工区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责,各负

3、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三、 本制度规定从矿级领导到各科室、工区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四、 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一、 主管矿长的职责1、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2、 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33、 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

4、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科室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4、 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5、 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6、 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玉一严肃处理。7、 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二、 企业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

5、职责在主管矿长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1、 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2、 根据企业机构设置,明确各科室、工区、人员职责。3、 制订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4、 直接领导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账和档案。5、 组织对单位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4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6、 经常检查各有关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

6、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7、 经常听取各科室、工区、安技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8、 对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9、 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三、 生产技术科的职责1、 编制生产计划、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2、 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3、 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4、 对本

7、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四、 专(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职责1、 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2、 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3、 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4、 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5、 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5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 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7、 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

8、处理。8、 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账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五、 有关科室、工区职责1、 把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2、 组织对科室、工区、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3、 督促职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4、 定期组织本科室、工区范围的检查,对使用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5、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6、 对科室、工区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62 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做好我矿职业病防治工作,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的健康权益,

9、促进我矿健康和谐发展,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制订职业病防治工作实施意见: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充分认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保证人力、物力、财力到位;将职业病防治纳入企业发展规划,结合本矿实际,层层分解落实责任,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顺利开展。二、 强化学习,深入宣传认真学习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熟悉掌握其实质内涵,进一步明确责任和义务,强化责任意识,提高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充分利用每周五学习时间让广大职工学习职业健康知识和法律知识;

10、在主要场所张贴宣传漫画、发放宣传单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使广大职工充分了解相关权利,增强自我防护意识,为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奠定坚7实的基础。三、 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组织、制度单位要有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分管领导、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建立健全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制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制度。四、 加强危害因素治理及职工健康监护1、粉尘防治:建立完善的防尘系统,防尘管路、水源符合有关规定;采掘工作面等有粉尘危害的作业场

11、所综合防尘设施、措施,应当达到安全规程的要求;保证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噪声防治:主要通风机、压风机、局部通风机等应当选用低噪声设备,并符合安全规程的规定;作业场所噪声不得超过 85dB(A) 。大于 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 90dB(A)时,还应当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有效措施。3、有毒有害气体防治:对作业场所中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硫、二氧化氢、氨等有毒有害气体应当采取安全规程规定的防治措施;保证有毒有害气允许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8及时合理地密闭采空区和废巷道,使井下场所空气符合卫生标准。4、高温的防治:生产矿井采掘工

12、作面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C,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 30;当空气温度超过上述规定时,应当缩短超温地点作业人员的工作时间,并给予高温保健待遇。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 30、机电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 34时,应当停止作业。为采掘、采矿、运输转载点、卸载点、筛选等作业场所的作业人员提供防尘口罩;选矸、筛选、主要通风机房和压风机房等作业场所的噪声经治理仍达不到标准的,应当为作业人员提供防噪护具。为作业人员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五、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工作,监测人员应当经资质认证合格的培训机构培训,持证上岗。 (对不具备监测能力的

13、项目,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监测) ;有与监测能力相适应的监测设备和条件,并实施经常性维护、检修,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所用监测计量器具按照规定进行周期检定;监测项目和频次符合要求,监测结果应当存入职业卫生档案,并报有关单位;应当每年进行一次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由取得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评价报告交矿山企业存入职业卫生档案,矿山应当及时向作业人员9公布检测、评价结果,并报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六:单位与作业人员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当将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作业人员并在劳动

14、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和预防措施,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好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单位应当如实向矿山安全监察机构报告职业病危害项目及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不得隐瞒真实情况。七、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安全培训,职业卫生安全培训由取得相应资质的矿山安全培训季候进行;矿山企业应当对作业人员上岗前及在岗期间定期进行职业卫生安全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职业卫生常识、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防治知识和职业危害事故典型案例分析等。103 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

15、方案为了搞好我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促进矿山的安全发展,提高经济效益,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 经我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矿山二 0 一四 年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2014 年我矿的职业卫生工作,将以继续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中心,全面落实公司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各项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积极控制职业危害因素,努力防范职业性中毒事故发生,提高全员职业卫生意识;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依法保护职工健康权益;提高职业卫生管理水平,促进职工健康。11二、总体目标2014 年我矿的职业卫生工作,要继续在矿山职业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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