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律意识 减少护患纠纷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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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法律意识 防范护患纠纷,护理部 杨从艳 2015.7.23,案例1 患儿1岁,因面色苍白、发热、呕吐5天,以“营养不良性贫血”入院。入院后医嘱:10%氯化钾10ml加入10%葡萄糖液500ml静脉点滴。值班护士没有认真阅读医嘱,将10%氯化钾10ml直接静脉推注。注射完毕发现患儿昏迷、抽搐、心脏骤停。立即组织抢救,行人工呼吸、心脏按压,注射钙剂、脱水剂等。经多方抢救无效死亡。,问题思考: 1值班护士在治疗护理活动中违法了吗? 2违法行为如何确定? 3医院及护士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病人以性命相托,我们怎能不诚惶诚恐, 从医如临深渊,如履薄冰。” 北京协和医院老前辈 张孝骞,护理法 是指由

2、国家制定的 ,用以规定护理活动 (如护理教育、护理管理、护理科研、护理服务 )及调整这些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方法 1994.1.1实施 护士条例 2008.5.12 实施,一、护理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 1、侵权行为与犯罪: 如果没有尊重、维护患者权益的意识而导致的违法行为,轻者侵权、重者犯罪。 侵权对某人或许多人的人身权利不应有的侵犯 犯罪一切触犯国家刑法的行为(故意、过失),案例2:注射胰岛素超量致患儿死亡 患儿某,4岁,男性,诊断糖尿病。医嘱胰岛素 “3u”,护士将注射牌上写的胰岛素“3u”误认为是胰岛素“3cc”而给患儿注入,胰岛素含量为每毫

3、升40个单位,3毫升即为120单位,刚注完,患儿立即出现胰岛素休克,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 原因分析: 护士工作责任心不强,注意力不集中,玩忽职守,工作经验不足是造成医疗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措施: 1、护士在执行医嘱时有疑问或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医生沟通,防范差错发生; 2、胰岛素为一种精确度很高及危险的药品,使用时应剂量准确,抽吸时用1mL注射器,以确保剂量准确。,一、护理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 2、疏忽大意与渎职罪: 疏忽大意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性的结果,但不专心致志履行职责而造成客观上的过失行为。,案例3:护士观察到位了吗? 如某孕妇因高血压妊娠中毒症而住进医院。 入院1

4、周后患者出现恶心、头晕。医嘱:冬眠灵1号2ml肌肉注射。护士于当天下午执行了医嘱。晚8时左右,病人症状仍末缓解。再次用冬眠灵 l号2毫升肌肉注射,以后病人入睡。夜间护士曾一次次巡视病房,均以为病人是正常入睡,并末走近床边听听呼吸,摸摸脉搏。次晨6时该护士去病房发药时,才发现病人口唇、面部及四肢青紫,牙关紧闭、心跳、呼吸全无。,一、护理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 2、疏忽大意与渎职罪:,渎职罪行为人不履行或正确履行职责,给国家或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案例4:违反护理常规 造成一级医疗事故,患者,女,76岁。因咳嗽、憋气及发热2个月就诊。初步诊断为慢性支气管炎并发感染,肺心病及肺气肿。就诊后,护

5、士甲为其静脉输液。甲为其穿刺完毕后,由于患者的衣袖滑下将止血带盖住,所以忘记解下止血带。随后甲交由护士乙继续完成医嘱。乙为其静注药液,并且补液,在整个过程中患者多次提出“手臂疼及滴速太慢”等,乙认为是由于药物刺激静脉所致,6小时后,输完500ml液体,由护士丙取下输液针头,发现局部轻度肿胀,以为少量液体外渗未予处理。静脉穿刺9小时后,家属为患者做局部热敷时发现止血带还未取下,于是立即取下并报告护士乙,乙查看后未报告医生。止血带松解4h后,护士乙发现患者右前臂有2个22cm水疱,误认为是热敷引起的烫伤,仍未做报告和处理。又过6h后,患者前臂高度肿胀,水疱增多而且手背发紫,护士乙才报告医生和院长。

6、院长组织会诊决定转上级医院,因未联系到救护车暂行对症处理。2天后,患者右前臂远端2/3已呈紫色,遂往上级医院。转院后第3天才行右上臂中下1/3截肢术。术后1周死亡。 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为一级医疗责任事故。 处理:护士甲给予行政降职处分;护士乙给予行政记过处分;院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将本次事故通报本地区各县医院;免去患者全部住院费,并给家属一次性补偿5000元。,案例5:护士夜间未巡房 患者睡眠中猝死,精神病患者黄某,于2001年进入上海市某精神卫生中心接受治疗,去年1月27日上午8时30分左右,家属接到该院电话,告知患者黄某在医院突然死亡。根据检验记录上死者的脚上没有任何针孔的记载

7、,家属判断院方没有对死者进行过静脉输液,并认为病历上的抢救病史是伪造的。为此,家属起诉至法院,要求医院赔偿抢救费等共计人民币11万余元。 在审理中,因家属申请,法院委托区医学会对该案做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为不属于医疗事故。但根据当时医生与家属交涉时的录音来看,护士夜间是在睡觉,未按制度巡房。 法院审理后认为,医院护理人员未按制度巡房,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医院应加强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但与患者的死亡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最后,法院判决医院补偿家属人民币1万元。,案例1 患儿1岁,因面色苍白、发热、呕吐5天,以“营养不良性贫血”入院。入院后医嘱:10%氯化钾10ml加入10%葡萄糖液500ml

8、静脉点滴。值班护士没有认真阅读医嘱,将10%氯化钾10ml直接静脉推注。注射完毕发现患儿昏迷、抽搐、心脏骤停。立即组织抢救,行人工呼吸、心脏按压,注射钙剂、脱水剂等。经多方抢救无效死亡。 问题思考: 1值班护士在治疗护理活动中违法了吗? 2违法行为如何确定? 3医院及护士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一、护理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案例分析 1、值班护士确属违法。违反了诊疗护理常规、规范,因 技术过失和责任过失造成男婴死亡。 2、违法种类属于侵犯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过失犯罪。 3、医院及护士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医院及护士须对患儿家属进行民事赔偿; 护士个人将承担民事责任; 护士还可能因为严重失职和后果恶劣

9、被追究刑事责任。,一、护理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 3、执行医嘱的合法性: 医嘱是医生拟定治疗、检查等计划的书面嘱咐。 一般情况下,应不折不扣地执行正确的医嘱; 随意篡改或无故不执行医嘱被认为是违法行为。,须正确执行医嘱 在转录、给药、标本采集、输血等治疗护理工作中,必须严格按制度、流程进行规范操作,执行医嘱的法律效应 紧急情况下护士可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一、护理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 3、执行医嘱的合法性:,医生口头交待的医嘱可否执行?,如发现医嘱有错误,护士该怎么办?,明知有错或预见不良后果,仍机械执行会怎么样?,承担法律责任!,护士有权拒绝执行,仅在抢救时或手术台上适用,且有严格的核对流程

10、和执行规范,胰岛素案例,一、护理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 4、护理记录的法律问题: 有关护理记录的法律规定 出现纠纷时,体温单、医嘱单、评估单、护理记录单等可作为书证。 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注明。 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抢夺病历资料。,病例6 医生下了一个临时医嘱,当护士在执行时间上签好字,作好准备要按医嘱要求为病人做处置时,医生又说:不用去处置了。护士听从了医生的话,没有处置。但是,护士没有提醒医生在临时医嘱上写“取消”,结果恰恰就是在这个医嘱上出了纠纷,医生说护士签字了,一定是做了处置,护士说医生不让处置了,所以没作处置。结果按护士做了处置处理因为护士签字了。,病例7 有一位病人

11、,在外科住院,接受手术治疗。在住院期间进行了输血治疗。出院后,检查出了“丙肝”,就来追究医院的责任。结果,临时医嘱单又出了问题:血库记载,病人输血6次,“而医嘱单医嘱8次。据回忆,病人确实只输了6次血,另外2次因为没有血而没输成。医生又没有及时标上“取消”。但是,8次医嘱都盖章了,是怎么回事呢?本来,血没输成,护士并没盖章。后来,护士在整理出院病历时,发现有两处医嘱没盖章,护士手一勤,把章补上了,结果认定:输血8次丙肝是另外两次不规范输血所致。,一、护理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 4、护理记录的法律问题: 护理记录中的法律问题 及时、正确、完整、客观 详尽正确的记录是支持医务人员的关键证词 避免与医

12、疗病历记录的不一致,加强与医生沟通,不认真记录或漏记、错记等均可造成差错事故或渎职罪,1、医嘱单执行中潜在的医疗纠纷 医嘱单上漏签字:此类情况多是护理人员已执行而未签字,极个别是漏执行医嘱。 医嘱单上漏填结果:需做药物过敏试验的医嘱,此类情况多是一名护士在医嘱单上执行,另一名护士执行操作,做过后漏填实验结果。 医嘱签字与实际执行者非同一人或一人签字多种字体(代签),2、体温单绘制及记录中潜在的医疗纠纷 相符性差:体温曲线绘制和实际测量记录不符;在同一时间体温曲线绘制和特护单上体温记录不符。 记录上弄虚作假:未测脉搏、呼吸,凭想当然绘制;未询问患者大小便情况,凭想象填写。,3、护理记录单中潜在的

13、护患纠纷 护理记录的病情和医生病程不一致。如:同一时间对同一患者在病程记录中记录患者神志清,护士在护理记录单中记录患者神志模糊等,抢救、死亡时间记录不一致。与其他护理文件记录不一致,如:护理记录中书写患者腹泻5次,嘱患者排便后注意清洁肛周皮肤等,而在体温单上只记录1次。导致一份病历前后矛盾的现象,不利于举证倒置。 病情记录不详细,且用词不当,对抢救患者不交待病情、未记抢救经过等。记录中未使用医学术语,缺少签字或代签字及涂改现象等。,24,护理记录,代 抄,代签名,记录内容与医生不一致,记录不全,重要变化未记,医 生,护 士,护理记录中存在的问题,重抄签名问题,文书书写质量要求,写我们应做的 做

14、我们所写的 记录我们做过的 纠正我们做错的,一、护理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 5、药品、物品的使用与管理: 依法使用与管理药品麻醉药管理 “四定”(定点放置、定人保管、定时清点、定量供应)、“双人双锁”、医嘱、处方连同空安瓿一起调换 按规章使用和管理物品 抢救物品做到“五定”(定点放置、定人保管、定时清点、定量供应、定期消毒) 其他各类用品的管理,利用工作之便将麻醉药品提供给不法分子,构成贩毒罪 抢救器械及药品物品管理不力,构成玩忽职守罪 随意挪用药品与器械构成盗窃罪,一、护理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 6、消毒隔离与传染病防治的法律问题: 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办法规范 正确执行消毒、灭菌、隔离的操作规程

15、参与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 对传染病人实施临床护理,!宿州“眼科事件” 系医源性感染事件,1998,年,4,月,5,月间,,深圳妇儿医院发生大规模术后病菌感,染事件,,感染病人多达,166,例,,1998,年,4,月,5,月间,,深圳妇儿医院发生大规模术后病菌感,染事件,,感染病人多达,166,例,,!1998年4月5月间,深圳妇儿医院发生大规模术后病菌感 染事件,感染病人多达166例。 !错误配制消毒剂,将1的消毒原液稀释了整整20倍, 令用于浸泡手术器械的消毒液失去灭菌作用,从而造成大 规模同源感染。,沉痛的教训,一、护理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 7、护理对象口头遗嘱的处理

16、: 口头遗嘱-是患者在意识到自己即将离开人世的临终嘱咐。 护士作为证人: 2人以上参与,必须听到或看到,记录、签名、公证 护士作为受惠者: 婉拒或回避,否则会产生法律及道德上的争端,一、护理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 8、出院护理涉及的法律问题: 患者或家属强烈要求出院:签名-自动出院责任自负 患者不辞而别:上报科室负责人、医务部门,尊重患者的人身自由权、就医自主权,一、护理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 9、护生的法律身份: 护生没有独立开展护理工作的权利。 应在执业护士的指导下完成护理工作。 护生首先应征得患者的同意,做好解释工作,在带教老师的督促与指导下工作。 如果发生差错或事故,那么会有什么后果呢? 在老师指导下发生的,除本人负责外,带教老师承担法律责任。 擅自操作的,护生负法律责任。,案例8:实习护士违规独立操作输液,5月26日,省律协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2005年度全国“十大律师名人”宋中清律师代理原告高秀云诉兖矿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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