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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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普查工作手册1 普查对象、范围及总体流程1.1 普查对象和范围普查对象和范围是我国境内(未包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下三类单位:一是主要从事水利活动的法人单位,即水利系统内和水利系统外所有主要从事水利活动的法人单位;二是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所属单位管理的从事非活动的法人单位,即水利系统内从事非水利活动的法人单位;三是乡镇水利管理单位。其中,普查的法人单位类型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4种类型。【普查对象普查数据收集方式】本次普查规定:对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所属单位管理的法人单位(水利系统内法人单位)、乡镇水利管理单位发表调查;其他普查对象从第二次全国经

2、济普查等资料中提取相关指标数据。1.2 普查对象的具体认定1. 水利活动根据水法和普查工作的实际需要,本次普查方案将水利活动定义为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的活动,以及为以上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和管理服务的相关活动。2. 法人单位(1)机关法人,各级政党机关和国家机关。(2)事业机关法人,经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备案,或经地方县级以上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地方县级以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备案,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取得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3)企业法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经各级工商机关

3、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4)社会团体法人,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经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或备案,领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各类社会团体,以及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由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管理其机关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3.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所属单位管理的单位(水利系统内单位)判定本单位是否为水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所属单位管理的单位的条件为:事业单位:如果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为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那么该事业单位判定为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所属单位管理的;企

4、业:如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所属单位管理的事业单位、社团对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有人事任命权或控股权,那么该企业判定为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所属单位管理的;社会团体:如果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为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所属单位管理的事业单位,那么该社会团体判定为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所属单位管理的。4. 乡镇水利管理单位乡镇水利管理单位是指从事乡镇一级水利综合管理及服务工作的相关机构。乡镇水利管理单位或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不具备法人资格,或为县水利(务)局的派出机构、或为乡镇政府的下设机构。常见的乡镇水利管理单位有:乡镇水利站、乡镇水利服务中心、乡镇水利所、乡镇农技水利服务中心、乡镇水利电力管理站、乡镇水利水产林

5、果农技站、乡镇水利工作站,以及具备一定水利职能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1.3 主要普查内容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类型、数量及分布;机构人员情况;资产财务状况;资质情况;信息化情况等。不同普查对象的具体普查内容如下表:表1 不同普查对象的具体普查内容普查对象具体普查内容水利行政机关单位数量及分布;隶属关系;从业人员数量及结构;资产财务状况;信息化状况等水利事业单位单位类型、数量及分布;隶属关系;从业人员数量及结构;资产财务状况;主要业务活动;信息化状况;资质情况;科研情况等水利企业单位类型、数量及分布;从业人员数量及结构;资产财务状况;主要业务活动;资质情况等水利社会团体单位

6、数量及分布;从业人员数量及结构;资产财务状况等乡镇水利管理单位单位类型、数量及分布;从业人员数量及结构;资产财务状况;信息化状况等1.4 主要工作流程本次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普查的工作步骤共分为三个阶段,一是清查登记,二是填表上报,三是成果发布。1.普查对象清查国务院水利普查办通过对国家统计局提供的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农业普查和相关最新统计资料,以及水利部门提供的统计资料进行分析整理,生成水利单位信息名录。逐级下发水利单位信息名录,各级水利普查机构利用本级民政、工商、税务、统计等部门的资料,对水利单位信息名录进行补充和完善,最后由县级水利普查机构将补充和完善后的水利单位信息名录转换成单位清查底

7、册。由普查员携带单位清查底册,对在册单位进行实地清查、核对,判别其是否是本次普查的对象,并将清查结果生成县级行业能力建设情况普查单位目录。逐级上报审核后,形成全国统一的全国行业能力建设情况普查单位目录。2.填表上报 普查填表时,县级普查机构以全国行业能力建设情况普查单位目录为依据,对在册单位发放普查表。县级水利普查机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普查填表工作,并对普查结果进行检查和审核,然后逐级报送到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各级水利普查机构在对下级上报的普查成果进行汇总、审核、验收时,要严格按照相应的质量控制要求执行。3.成果汇总与审核县级普查机构对县域内的普查表进行汇总、检查和审核,审核时应进行表内审核和

8、表间审核,并与其他专业普查内容的有关成果相协调,互相核对验证后,报送上一级普查机构。县级以上各级普查机构逐级进行复核、汇总、审查、上报,完成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普查工作。由国务院水利普查办进行普查资料分析整理汇编、普查数据管理和空间数据库建设、普查成果验收和宣传发布等。【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普查工作中各级职责】1.县级普查机构(1)在国务院水利普查办统一领导部署下,优化本级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普查及其相关工作的实施安排;(2)负责县域内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单位清查和普查填表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3)指导、检查基层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普查及与之相关其他工作;(4)负责本级清查和普查数据的检查、审

9、核、汇总和上报工作。2.地、省级及流域普查机构(1)在国务院水利普查办统一领导部署下,优化本级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普查与普查其他工作的实施安排;(2)对辖区或流域内行业能力建设情况普查及与之相关普查其他工作进行协调监督检查和全面技术指导;(3)负责对下级上报的清查和普查数据进行的检查、审核、验收、汇总工作。2 普查对象清查工作步骤1、生成水利单位信息名录(1)通过二次经普、农普等资料生成水利活动单位信息表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公室对国家统计局提供的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农业普查资料中的单位信息进行整理,找出行业代码与水利活动认定表中小类代码一致的单位,以及单位名称和主要业务活动含有设定的“关键字”的单

10、位信息,然后对这些单位的相关信息进行摘录,形成水利活动单位信息表。(2)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公室通过对水利部门提供的统计资料进行整理,提取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单位的信息,形成水利单位信息表。(3)通过合并以上两类表形成水利单位信息名录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公室将水利活动单位信息表和水利单位信息表分别录入数据库中,并利用组织结构代码、单位名称等指标对导入的资料进行比对、重排、合并、完善,最终形成水利单位信息名录。2、生成单位清查底册(1)逐级下发、逐级补充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将生成的水利单位信息名录按省级行政区划分割,下发到各省级水利普查机构;各级普查机构参考国普办生成水利单位信息名录的方式生成自己辖区内的

11、名录,然后与下发的名录进行比对。逐级补充和完善水利单位信息名录后,按行政区划分割,逐级下发。【生成单位清查底册阶段各级职责】县、地、省级普查机构在对国务院水利普查办下发的水利单位信息名录进行补充和完善的时候,必须依据本级生成的水利单位信息名录,而不是无依据的对名录进行补充和完善。(2)县级普查机构生成单位清查底册县级水利普查机构将补充和完善后水利单位信息名录转换成单位清查底册。3、生成县级行业能力建设情况普查单位目录县级水利普查机构聘请的普查员以单位清查底册为依据,按照单位清查表的要求对在册单位逐一清查,审查辨别调查对象,经判断、识别、剔除、确认后生成县级行业能力建设情况普查单位目录。【普查对

12、象清查的范围】行业能力建设情况普查的清查对象范围是在单位清查底册中的所有单位。【普查对象清查遵循的原则】按“在地原则”,由县级普查机构组织实施本县域内的清查工作。对清查范围内的各类单位逐一进行清查,填写清查表。4、生成全国行业能力建设情况普查单位目录县级水利普查机构将县级行业能力建设情况普查单位目录逐级上报进行汇总、审核、验收。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公室在对各省级水利普查机构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抽查、验收后,生成全国行业能力建设情况普查单位目录。【对象清查工作中各级职责】1.县级普查机构(1)在国务院水利普查办统一领导部署下,优化本级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普查及其相关工作的实施安排;(2)负责县域内水

13、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单位清查和普查填表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3)指导、检查基层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普查及与之相关其他工作;(4)负责本级行业能力建设情况普查清查数据和行业能力建设普查单位目录的检查、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2.地、省级及流域普查机构(1)生成本级水利单位信息名录,并据此对国务院水利普查办下发的水利单位信息名录进行补充和完善。(2)其他各级一起,适时指导、检查县级普查机构的单位清查工作;(3)对下级上报的清查成果进行的检查、审核、验收、汇总、上报。3 普查指标获取方法和步骤按普查指标的动态特性,分为动态指标和静态指标。普查表中的静态指标主要包括普查对象的单位名称及代码、单位所在地及行

14、政区划、机构规格、开业(成立)时间、隶属关系、执行会计制度类别等;动态指标主要包括从业人员、主要财务指标、供水指标、科研指标、信息化指标、水利行业资质等。3.1 静态指标获取普查表中诸如行政区划代码、国民经济行业代码、单位编码等由县级普查机构统一获取或通过普查软件交互生成,其他静态普查指标一般通过查阅该普查表填报单位的有关登记注册资料、业务运行记录等获取。如:单位名称、法定代码指标可从该单位从质监部门申领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上获得。对于没有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单位可以使用国务院水利普查办下发的临时组织机构代码;单位所在地指标可以从该单位的法人证书等相关证照上获得,如果证照上的地址与实际办公地址不符

15、,则按实际地址填写;会计核算形式指标可以从该单位财务部门获得;上级主管单位名称、业务范围、活动地域等指标可以从该单位的登记注册资料中获取。表2 各类行业能力建设情况普查表中的静态指标 普查表静态指标水利行政机关普查表P601单位名称及代码、单位所在地及行政区划、机构规格、隶属关系、执行会计制度类别水利事业单位普查表P602单位名称及代码、单位所在地及行政区划、机构规格、隶属关系及主管单位、开业成立时间、会计核算形式、执行会计制度类别,是否为乡镇水利管理单位,单位类型,单位经费来源形式,近三年本单位是否作为第一承担单位获得了专利或软件著作权或承担了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本单位是否根据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算规范(试行)核算供水价格,本单位是否具有水资源论证、调查评价,水保监测、方案编制,水利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水利行业资质,财务归属法人单位情况水利企业普查表P603单位名称及代码、单位所在地及行政区划、机构规格、隶属关系及主管单位、开业成立时间、登记注册类型、企业营业状态、单位类型,本单位是否根据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算规范(试行)核算供水价格,本单位是否具有水资源论证、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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