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第一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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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建设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1年版重庆市建设委员会二一年十一月- 1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重庆第一人民医院地址:渝中区道门口40号联系人:刘德政电话:023-63833362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重庆卓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世纪英皇南塔31-18联系人:崔向阳、陈应全电话:023-677152351.1.4项目名称重庆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楼工程施工1.1.5建设地点渝中区道门口40号1.2.1资金来源本招标项目经市发改委批准立项。资金来源为: 业主自筹

2、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全部落实1.3.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36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2 年 4 月 25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3 年 4 月 25 日1.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提示: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项目,2-6项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选设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颁发的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2.财务要求提示:以下指标可选一项或者多项(1) 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5000 万元人民币;提示: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及资质管理规定设置(2) 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60 %提示:80%左右;(3) 银行授信额度不低于 / 万元人民币; (4) 净资产额度不低于 6000 万元人民币;提示: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及资质管理规定设置3.业绩要求近五年有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业绩 2 个。 4.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1) 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5

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 类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2)项目经理应具有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等相当的8 年以上相应工程项目管理经验。6.其他要求(1)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 高级工程师 及以上职称;应具有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等相当的 10 年以上相应工程项目管理经验。(2) 主要管理人员:持有有效证件的质检员不少于 2 人,安全员不少于 1 人,材料员不少于3 人,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不少于 3 人,施工员不少于 10 人。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提示: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项目,没有变化的不提供本工

5、程已进行资格预审,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的单位。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如其涉及资格审查资料的有关情况发生变化,则应按本标段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评审标准,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要求:1.通过资格预审后,投标人发生合法重组等变更名称的,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并准备原件备查。2.投标人投标时的资格条件相比资格预审时应没有实质性下降,投标文件仍然满足资格预审中的强制性标准。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召开,召开时间:2012.

6、2.20召开地点:重生建设工程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2 年8月20日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2012 年8月23日前;1.11分包不允许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 2012 年 2 月 23 日 / 时 / 分前前书面通知招标人。2.2.2投标截止时间 2012年 3 月 8 日10时(北京时间

7、)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2012 年 2 月 23 日 / 时 / 分前(北京时间)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2012 年 2 月 23 日 / 时 / 分前(北京时间)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3.2投标报价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项中所述的本工程合同段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总

8、价”是指在工程量清单中以“项”或“总额”为计量单位、以总价计价的子目,一般用于不能按照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确定数量的子目。总价子目一般按照分期、完成合同价的百分比或完成进度计划的形象进度节点等方式予以分解支付。总价子目的计量方法由发包人在专用合同条款17.1.5中明确。为依据。2. 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招标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3. 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和总价按专用合同条款

9、第16条的规定予以调整或不予调整。如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第16条的规定可调整,则投标人应填写招标文件第四卷第八章投标函附录中的价格指数和权重系数或确认基准日期前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4. 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应于本须知2.2.1项中规定的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补遗书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5.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6. 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最高限价,并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公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不设最高限价的

10、,编制招标文件时取消本条。7. 根据“渝建发2010158号”文规定,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 暂定金额为 万元(暂定金额与最高限价一起公布),“按实计算费用” 暂定金额为 万元,各投标人必须按暂定金额填报,不得浮动,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3.3.1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3.4.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形式可以是转帐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投标人可任选一种或多种。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64 万元。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划出。3.5资

11、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本须知第3.5.1项至3.5.5项规定提供的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投标截止前三年(不包括本年),指2009年3月8日起至2012年3月8日止。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投标截止前五年,指2007年3月8日起至2012年3月8日止。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投标截止前三年,指2009年3月8日起至2012年3月8日止。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口不允许口允许3.7.3签字盖章要求按本章投标人须知3.7.3款执行。3.7.4投标文件的副本份数投标文件副本2份。3.7.5 装订要求提示:适用于暗标装

12、订要求1、本工程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应将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各自分别装订成册。2、装订(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2)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3)技术部分的装订要求施工组织设计面页使用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统一监制的06版专用面页;在页面右下角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沿密封线折叠密封;面页及整个施工组织设计均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违反上述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为废标。施工组织设计文字部分纸张采用A4白纸,四号仿宋字体;图表采用A3号图幅

13、;图表内的字号大小不限;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和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意一项,其投标文件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3.7.5 装订要求为废标。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4)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提示:适用于明标装订要求1、本工程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明标评审,应将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各自分别装订成册。2、装订(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2)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3)技术部分的装订要求施工

14、组织设计面页使用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统一监制的06版专用面页;在面页右下角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 (4)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4.1.1投标文件的密封1.投标文件袋使用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统一监制的“投标函部分”袋、“技术部分”袋、“商务部分”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2.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商务部分装入“商务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技术部分装入“技术部分”袋中,密封不加盖任何印章。5.“投标函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投标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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